关于开展 2023年度“雨林英才支持计划” 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西双版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7-19

关于开展 2023年度雨林英才支持计划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党委组织部,试验区、嘎洒产业集聚区党工委,各园区党委,州委各部委办局、州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组织(人事)科,州属企业党委:

为加大西双版纳州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力度,根据《西双版纳州雨林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现就 2023年度西双版纳州雨林英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一)个人专项。第一层次:科技领军人才、雨林学者;第二层次:产业创新人才、雨林技师(原雨林技能大师)、雨林教育人才(原雨林名师)、雨林医疗卫生人才(原雨林名医)、雨林文体人才(原雨林文化名家)、创业人才;第三层次:青年人才。

(二)团队专项。顶尖团队和创新团队。

(三)配套项目。竞争性项目支持经费、研修访学、引才伯乐奖。

二、申报方式

申报人(团队)根据各项目要求和各专项实施细则规定条件,填写各项目主管部门所提供的申报书,按时向各部门进行申报。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主要由封面、目录、申报书、证明材料组成,汇编成册后纸质版报送 5份,同时报送 PDF电子版。另需提供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近照、深蓝色底版电子照片 1张。

各申报人(团队)要认真阅读申报书,结合实际,逐项填写《西双版纳州雨林英才支持计划申报书》相关内容,按程序报有关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各申报人(团队)要按要求提供自然人情况(身份证明及企业资质证明等)、学历职称证明、主要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人所在单位(或推荐单位)要认真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并在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签署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加盖单位公章。

四、条件及规则

申报人的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 2023 10 1 日,申报规则按《西双版纳州雨林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七条办理,特别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申报人(团队)在 1个年度内只能申报 1个个人(团队)专项。

(二)申报坚持同一成果不重复使用原则,培养支持期内取得突出成果的,可凭新成果申报上一层次专项。

(三)申报人入选西双版纳州雨林英才支持计划的,在培养支持期内,不得申报县(市)或行业领域人才计划。

(四)申报人符合《西双版纳州雨林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第七条规定情形的,可适当放宽相应申报条件。

(五)申报人(团队)在填报申报书以及提供相应支撑材料时,要突出本人(团队)取得的标志性、高质量成果,以及与申报专项关联性强、契合度高的信息和材料。

(六)已入选 2022雨林英才支持计划相关个人专项的,可申请竞争性项目经费支持;2023年申报雨林英才支持计划的,可与专项一并申报竞争性项目经费支持,也可在 5年培养支持期内选择任意年度申报。

(七)入选青年人才专项的人才在培养支持期内可申请 1次研修访学资助。

(八)人才中介机构、个人推荐的引进人才(团队)入选个人专项和团队专项的可申请引才伯乐奖。

五、时间安排

(一)申报时间。2023 7 13 日至 8 13 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二)评审时间。评审工作于 2023 9 13 日前完成。

(三)审核确定2023 10 31 日前,各专项主管部门评审产生初步人选以及竞争性项目支持经费、研修访学、引才伯乐奖评审结果,报送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个人征信情况)后,统一呈报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西双版纳州雨林英才支持计划申报评审工作在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领导下,由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教育体育局、州科技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卫生健康委共同组织实施。县(市)党委组织部、园区党委负责统筹本地区专项主管部门,在各专项州级主管部门指导下认真做好政策宣传、组织动员、审核把关等工作。工作中推诿塞责、不及时履行审核职责、审核把关不严不实的,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行通报。

(二)广泛宣传动员。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多途径、多方式对政策和申报工作进行广泛宣传,扩大政策和工作知晓面。各类用人单位要广泛动员、认真摸排,积极支持各类人才申报,同时做好申报人(团队)材料审核把关、证明材料出具等工作。积极鼓励各类人才中介机构、个人积极参与推荐、引进更多高层次人才(团队)到西双版纳州创新创业,对入选西双版纳州雨林英才支持计划的,可根据《引才伯乐激励实施细则(试行)》申报相应奖励。

(三)严格开展评审。评审工作要落实唯帽子整治工作要求,坚持破除四唯,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基础研究人才以同行评价为主,着重评价提出和解决重大科学问题的原创能力、成果的科学价值、学术水平和影响等;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人才突出市场评价,着重评价技术创新与集成能力、取得的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成果转化、对产业发展的实际贡献等。实行评审专家信誉制度,对在工作中有不当行为的评审专家,情节严重的取消州级人才项目称号,5年内不得参加州级人才、科技项目评审。

七、联系方式

1.科技领军人才。责任部门:州科技局人才与合作科,联系人:王爱梅,联系电话:0691—2129987

2.雨林学者、引才伯乐奖。责任部门:州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联系人:李建平,联系电话:0691—2122007

3.产业创新人才。责任部门:州发展改革委机关党委,联系人:赫晶,联系电话:0691—2122317

4.雨林技师(原雨林技能大师)。责任部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联系人:王兴涛,联系电话:0691—2581156

5.雨林教育人才(原雨林名师)、研修访学。责任部门:州教育体育局德育与师训科,联系人:刘芳,联系电话:0691—2143500

6.雨林医疗卫生人才(原雨林名医)。责任部门:州卫生健康委机关党委(人事科),联系人:肖琪,联系电话:0691—2146130

7.雨林文体人才(原雨林文化名家)。责任部门:州委宣传部干部科,联系人:王湘莲,联系电话:0691—2122192

8.创业人才。责任部门: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科,联系人:岩南,联系电话:0691—2123047

9.青年人才。责任部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人:权懂,联系电话:0691—2140351

10.顶尖团队和创新团队。责任部门:州科技局人才与合作科,联系人:王爱梅,联系电话:0691—2129987

附件:西双版纳州雨林英才支持计划申报书

 

 

                         中共西双版纳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712

                         

   .产业创新人才专项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