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西双版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窗口>>通知公告>>
州发展改革委对州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4号建议的答复
西发改办水法〔2021〕707号
来源 :西双版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10-21
柳天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澜沧江下游橄榄坝电站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橄榄坝航电枢纽是澜沧江中下游规划“两库八级”中的第七级, 属二等大(2)型工程,采用河床式开发。项目上游为景洪水电站,坝址距上游景洪市约 20 公里,距下游出境断面(中缅 243 号界碑) 约为 60 公里,项目开发任务以航运、美化城市景观、灌溉为主,兼顾防洪、旅游、发电等综合利用效益,属准公益项目。装机容量195 兆瓦(5×39 兆瓦),预计年平均发电量 11.8 亿度,按原测算动态总投资约 62 亿元,测算上网电价 0.75 元/度,建设单位:华能澜沧江有限公司。
二、项目推进情况
项目完成了部分前期工作,并结合版纳州旅游经济发展规划,澜沧江公司提前开展了总投资约1.9 亿元的左岸过坝公路建设,公路已于 2017年4月建成通车。为积极配合支持做好中央巡视组巡视云南反馈意见整改,澜沧江公司再次投入9200多万元资金,用于橄榄坝农场职工搬迁安置点项目建设。在2016年2月22日,李江常务副省长主持召开了“协调推进橄榄水电站建设相关工作专题会议”,副省长和段琪、丁绍祥、张祖林出席会议,共同研究推进澜沧江橄榄坝航电枢纽前期工作有关事项,省发改委、工信委、交通厅、住建厅、水利厅、旅发委、能源局、物价局、航务局、南方电网、版纳州政府和相关部门、澜沧江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参加了会议,会议上将项目开发重新定位为“准公益项目”,并将项目名称确定为“橄榄坝航电枢纽”。会后,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多次组织省级有关部门、版纳州政府及澜沧江公司召开会议,积极推进橄榄坝航电枢纽工程。但都由于上网电价、电量等问题和项目未能满足争取专项建设基金的条件,经济性差,一直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关于取消橄榄坝航电枢纽建设中的船闸项目的建议
感谢您对推进项目的思考,但项目中船闸建设内容需保留,原因如下:
(一)开发任务的需要
橄榄坝水电站开发任务中的航运功能,是构成项目为准公益性的内容之一。
(二)国际通航河道的需要
澜沧江是一条国际性河流,根据2000年4月20日中老缅泰四国签署的《澜沧江-湄公河商船通航协定》,缔约任何一方的船舶均可按约定规则在中国思茅港和老挝琅勃拉邦港之间自由航行,即橄榄坝枢纽工程所在的河道。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鉴于目前制约项目建设的主要因素为经济不可行和通航安全影响论证报告审批难,就推动橄榄坝航电枢纽项目我们有如下考虑:
(一)继续加强与上级部门汇报。继续加大与省发改委、能源局、交通厅、文旅厅等省直有关部门的汇报,利用橄榄坝航电枢纽项目名称,在运行模式方面,增加航道交通和江河旅游资源条件,多渠道争取交通、文旅等相关部门政策支持,增强项目经济性,争取早日重新启动项目前期工作。
(二)继续与华能集团共同研究推动项目。橄榄坝航电枢纽为准公益项目,除发电的经济效益外,还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我们将继续与华能集团共同研究推动项目继续实施的可行性。另一方面为从根本上解决项目经济不可行的困难,本着兼顾电力市场化改革与“谁受益、谁承担”的公平负担原则,在考虑公益性补贴、业主投资收益、融资优惠等因素下,引入有投资建设意愿的央企、国企、民企,采取合作、控股或者是政府参与主导PPP的模式建设,采取多种手段联合、多方利益协调,努力推进橄榄坝航电枢纽项目有新进展。
(三)拓展项目实施的经济性。待橄榄坝航电枢纽建设后,依托水资源在提升农田灌溉能力的同时,大力发展农田景观、水上国际、国内旅游、田园综合体等文化旅游项目,与勐罕镇、景哈乡区域正在建设的澜沧江国际生态文化旅游度假区、景洪市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澜沧江沿岸休闲旅游示范区等文化旅游项目进行衔接,采取多种形式,共同联合发展库区沿岸旅游圈,推动旅游业与水电开发的深度融合,助力世界旅游名城的建设。
感谢您对我州经济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西双版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