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小常识(二)

来源 :西双版纳州地震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9-21

地震灾害特点

地震灾害一般具有以下特点:

1.波及范围广

通常情况下,5级以上地震就会造成地面建筑不同程度的破坏,称破坏性地震。破坏性地震发生在人口稠密地区就会形成地震灾区。地震灾区往往涉及多个县、市、省、甚至多个国家。

2.破坏严重

破坏性地震发生在人口稠密地区,往往会造成房倒屋塌,人员伤亡。大地震破坏力极强,甚至是毁灭性的,会造成严重的地面破坏,甚至山崩地陷、河流改道,造成惨重的人员伤亡

3.次生灾害多发

大地震常诱发多种次生灾害,如火灾、水灾、泥石流、滑坡和海啸等,破坏交通、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引起交通事故及灾后瘟疫等。一些地震次生灾害造成的伤亡人数超过地震所致的伤亡人数。

4.伤亡人数多

不同等级的地震,常造成不同数量的人员伤亡,严重的可造成上万人甚至几十万人伤亡。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8.0级地震造成近9万人遇难、失踪,1970年1月5日云南通海7.8级地震造成15621人罹难。

5.现场危险大

   地震发生后,现场危险重重。危房会在余震中倒塌,砸伤、压伤人员。灾区大量人员死亡,有病菌传播的危险。水源污染,容易引起疾病,甚至暴发瘟疫。断裂的燃气管道、电线、电缆也可能伤害地震后的幸存者和救援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