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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地震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地震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3-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云政发〔2013〕153号)关于“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和发布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西双版纳州地震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众公布,并接受监督。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西双版纳州政府门户网站“西双版纳州地震局信息网”(http://xsbnzdzj.xsbn.gov.cn/)公开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意见及建议,请与州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景洪市民航路28号,邮编:666100,电话、传真:0691-2133822,邮箱:xsbnzdzj@163.com)。
一、概述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促进防震减灾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对政务公开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和安排,明确政务公开分管领导,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相关科室配合。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同志认真学习相关知识、积极参加培训,提高自己业务水平。局办公室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报送工作,按规范编制并及时报送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做到该公开的必须公开,和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政策、方案及时公开,涉密文件一律不公开。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6-2017年,我局在西双版纳州地震局公开网主动公开信息,主要栏目包括震情信息、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规划总结等,共发布信息65条。工作动态52条,使广大群众及时了解全州防震减灾工作动态。把地震监测预报、灾害预防、应急救援等工作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广泛凝聚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和支持防震减灾工作,全力推进西双版纳州防震减灾事业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及数量
1.工作动态52条;
2.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5条;
3.规划总结2条;
4.办事服务1条;
(三)主动公开的形式
州地震局主要通过“西双版纳州地震局”网站形式公开。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州地震局认真解答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的咨询工作。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州地震局主动关切情况,通过网站等平台及时关注情况,确保遇到舆情及时回应,2017年度未发生舆情。
三、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5年、2016年、2017年州地震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2016年、2017年,州地震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7年,州地震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还有很大差距:门户网站功能还不完善,特别是震情信息的内容;门户网站中相关栏目内容相对偏少,信息时效性有待提高;公开信息内容不够丰富,主要为工作动态、震情服务等;行业信息如何更好地为公众服务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州地震局将采取措施加以改善: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与防震减灾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二是采用更为丰富的公开方式,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公开内容,确保公开的时效性和全面性。
三是进一步规范、细化信息公开流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和管理办法,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契机,提升防震减灾系统公开、透明、高效的整体形象。
四是加强信息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及学习,提高信息的采编水平。
州地震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州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努力将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好。
六、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州地震局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4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件 |
4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 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 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8 |
3. 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 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 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0 |
1. 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 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 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 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 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 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 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 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 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 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 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 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 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 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 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 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 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 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县/市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具体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姓名及职务;州直部门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姓名及职务 |
||
(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 专职人员数 (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1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 |
2 |
单位负责人:马正云 填报人: 李佳
填报日期:2018.3.23 审核人: 刘国彬
联系电话:2122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