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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西双版纳州巩固脱贫成果和完善帮扶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扶开组发〔2020〕9号)
来源 :西双版纳州扶贫开发办公室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7-15
各县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经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现将《西双版纳州巩固脱贫成果和完善帮扶机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双版纳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年5月11日
西双版纳州巩固脱贫成果和完善帮扶机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好《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巩固脱贫成果和完善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云开组〔2020〕7号)精神,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突出抓好产业就业、素质能力提升、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强化返贫监测预警、动态帮扶,有效防范返贫致贫风险,构建稳定脱贫长效机制,着力巩固脱贫成果,全面提升脱贫质量,为全面决胜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全州各级各部门要在2019年全面脱贫的良好基础上,应用取得的脱贫成果,以问题为导向,形成事前预防与事后帮扶相结合、开发式帮扶与保障性措施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外部帮扶与群众主体相结合的巩固脱贫成果和完善帮扶机制。要围绕因病因学因残因灾、产业基础薄弱、政策性收入占比高等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制定事前预防与事后帮扶相结合的帮扶机制。要对准短板弱项,紧扣“两不愁三保障”目标标准,聚焦精准,突出重点,形成项目、资金、措施有力结合的帮扶机制。要破解制约巩固提升主要因素,对扶贫产业发展不够、内生动力激发不够等突出问题形成有规划有对策的稳定脱贫机制。要在解决相对贫困谋划,不断探索和完善城乡统一的扶贫信息系统、社会救助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提高相对贫困对象的生活水平。
二、工作措施
(一)完善返贫监测预警机制。完善州级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严格实行全州数据信息常态化比对分析、筛选核实、监测预警,实现数据信息纵向横向共建共享,推动帮扶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县(市)、乡(镇)、村承担返贫致贫预警主体责任,因户因人精准施策,综合运用产业就业、教育扶贫、健康扶贫、金融扶贫、兜底保障、社会帮扶等措施,及时分类帮扶、动态帮扶,形成早发现、早预警、早分析、早帮扶的工作机制。
牵头单位:州扶贫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
(二)健全产业发展带贫益贫机制。遵循产业发展规律,认真编制产业发展规划,有产业连片发展条件的地区,集中连片规模发展。大力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建立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联动发展合作经济。鼓励贫困户以土地、林地等入股收益,支持贫困户用扶贫资金流转土地有效激活闲置资源,通过发展合作经济创造就业机会,实现贫困群众有稳定收入,村集体有稳定收益。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种植基地、养殖小区、仓储冷库、加工或交易场所等,形成村集体资产,优先租用给贫困户。建立消费扶贫长效机制,推动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单位和东西部扶贫协作地区积极参与消费扶贫,优先使用购买贫困地区产品。优化扶贫资金投入使用,加大扶贫资金对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用于产业项目的财政涉农整合资金不得低于30%,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用于产业就业扶贫。支持有意愿发展产业的贫困户获得扶贫小额贷款,做到“应贷尽贷”。
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州扶贫办、西双版纳银保监分局
(三)落实就业扶贫精准对接机制。坚持外出转移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两手发力,精准对接贫困劳动力“供给”与“需求”。强化精准培训、订单培训、定向培训、长期培训,确保贫困劳动力有一技之长。发挥东西部扶贫协作机制作用,精准对接服务,积极组织有意愿的贫困劳动力转移输出就业。大力开发就近就地就业岗位,优化调整城乡公益岗位,确保贫困劳动力有事做、有收入。鼓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开展贫困劳动力有组织劳务输出,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鼓励乡村干部组织贫困劳动力输出就业。对优先招用贫困劳动力的各类经营主体,给予培训和就业补贴。
牵头单位: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州沪滇扶贫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建立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长效机制。因地制宜培育安置点优势特色产业,引导农产品加工产能向安置点周边聚集,支持安置点发展“扶贫车间”、加工业等。建立搬迁户与带贫主体利益联结机制。开发安置点公共管理服务岗位和公益性岗位兜底就业,确保有劳动力的搬迁贫困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健全安置点就业服务体系,提供一站式就业管理服务。建立岗位信息推送机制,定期召开专场招聘会。对有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搬迁贫困劳动力免费开展技能培训,每年至少享受1次职业技能培训。发放扶贫小额信贷、创业贷款等支持搬迁贫困户自主创业。鼓励金融机构为安置点量身定制金融产品,支持安置点后续产业发展、搬迁群众生产生活和就业创业。健全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管护机制。完善安置点社会管理体系。
牵头单位: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单位:各县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教育体育局、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州医疗保障局、州民政局
(五)强化扶志扶智激发内生动力机制。坚持“富脑袋”和“富口袋”并重,围绕解决精神贫困,建立扶贫扶志扶智长效机制,杜绝“一分了之”“一股了之”“一发了之”现象。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实行“按劳取酬、优先优酬”, 推行以工代赈模式,让贫困群众参与脱贫攻坚、美丽乡村等项目,杜绝简单给钱给物或无条件送股分红。建立农村脱贫致富光荣榜,每年对脱贫成效明显的贫困户和带贫能力强的农村致富带头人,在政策、资金、金融等方面给予支持。开展脱贫光荣家庭评选等激发带贫脱贫光荣的社会风尚。发挥村规民约作用,推进农村法治、村民自治。
牵头单位:州扶贫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州委宣传部、州民政局
(六)精准落实社会保障救助机制。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提高认定精准度,全面落实农村低保、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综合社会保障政策。对因病、因残、因灾、因学、因突发事件等返贫致贫的农村人口,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应保尽保。对有因病致贫返贫风险的,纳入签约服务范围,制订“一病一方”,及时做好住院转诊服务,不降低医疗费用报销标准,跟踪指导救治后用药和康复管理。推动建立致贫返贫风险救助基金,实行联防联控,整合教育、卫生健康、医保、民政、残联、住房城乡建设、水利等部门资源,统筹临时救助、社会捐赠、帮扶资金等,对因大病重病、因自然灾害、因突发事件等致贫返贫的,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适度提高临时救助额度,实施多层次、复合式的综合保障性帮扶措施。
牵头单位:州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州农业农村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教育体育局、州财政局、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州医疗保障局、州残疾人联合会、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水利局、州“挂包帮”联席会议办公室、州扶贫办
(七)建立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开发式扶贫机制。推动建立产业、就业帮扶信息畅通机制,制定企业参与扶贫奖补政策,鼓励企业持续参与开发式扶贫,吸纳贫困人口就业,帮扶贫困地区发展产业。建立企业参与扶贫开发荣誉机制,州、县(市)每年表扬带贫益贫成效突出的企业,并作为企业信用优先给予金融信贷支持。对企业捐赠的款物,落实税前抵扣政策。
牵头单位:州扶贫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农业农村局、中国人民银行西双版纳中心支行、国家税务总局西双版纳州税务局
(八)创新风险防控机制。建立产业扶贫风险评估机制,对扶贫资金投入的产业项目开展风险评估,在规划编制、项目库管理和政策措施落实、产业技术指导上评估,对带贫主体企业信用、产销对接、带贫能力和利益分配进行评估,推动贫困地区第一二三产业发展形成良好循环态势。建立保险兜底机制,对贫困户扶贫产业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支持连片规模发展的扶贫产业项目参保,支持贫困劳动力参加失业保险,增强贫困户和带贫主体抗风险能力。建立金融风险分担机制,对贫困户和扶贫企业贷款发生损失时,由政府、金融机构、保险公司按比例分担风险。
牵头单位:州扶贫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州农业农村局、西双版纳银保监分局、州人保财险西双版纳分公司、中国人寿西双版纳分公司
四、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防止返贫巩固脱贫成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防止思想松懈。坚持“四个不摘”要求,推动脱贫攻坚责任、政策、工作落实落地。
(二)加大统筹协调。各县市要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强化财政涉农资金省级源头整合,保持脱贫攻坚政策稳定,及时制定巩固脱贫成果和完善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州级行业扶贫部门要强化政策供给,及时研究制定防止返贫巩固脱贫成果和动态帮扶的政策措施。各项惠民政策、项目和资金,最大限度地向贫困村、贫困人口倾斜。乡村振兴相关支持政策要优先向贫困地区倾斜,补齐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短板,以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成果。
(三)严格监督考核。将防止返贫巩固脱贫成果工作纳入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开展常态化专项督导,对考核结果靠后、存在突出问题的进行约谈,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厉追责问责。
(四)营造良好环境。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过程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机制,改进工作,提高成效。
(五)相关要求。各县市及州级行业部门制定的相关机制请于6月30日前通过公文系统报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李剑青 2210731;邮箱:xsbnzfp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