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州级联席会议制度
来源 :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1-04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省级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云双随机联发〔2019〕1号)、《关于调整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西市监发〔2019〕90号)、《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西市监发〔2019〕89号)等文件要求,为全面推行全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全州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检查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决定建立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州级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召 集 人:苏国平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局长
副召集人:盘财先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专职副书记
成 员:岩罕功 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马双明 州政府督查科 科长
龚云宏 州科技局 副局长
曾 永 州发展改革委 副主任
陈 琳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副局长
张苏云 州教育体育局 副局长
纳志红 州民族宗教局 副局长
冯晓冬 州公安局 副局长
余宏伟 州民政局 专职副书记
杨天伟 州司法局 副局长
刘俊杰 州财政局 副局长
李晓艳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副局长
王 波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副局长
曾志海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副局长
刘敦华 州水利局 副局长
马成玲 州商务局 副局长
岩堪钚 州农业农村局 副局长
赵 燕 州林草局 副局长
刘洪兵 州文化和旅游局 副局长
鲁 怀 州卫生健康委 副主任
温 洁 州统计局 副局长
张国强 州生态环境局 副局长
胡志忠 州应急局 副局长
张国伟 州邮政管理局 副局长
李仕豪 州地震局 副局长
凌升海 州气象局 副局长
肖建云 西双版纳州税务局 副局长
贾伟华 西双版纳海关 副关长
李建国 州烟草专卖局 稽查支队长
刘海波 州交通运输管理局 副局长
董加相 人民银行西双版纳州中心支行 调研员
万跃斌 西双版纳银保监分局 副局长
洪显月 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副局长
商 松 州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处 处长
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因机构改革等原因发生变动的,有关工作由履行该职能的单位承担,不再另行发文。联席会议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自行调整,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州市场监管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州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督管理科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二、工作职责
(一)联席会议工作职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州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依据全省统一的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完善州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协调推广使用云南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督促指导市场监管领域有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覆盖、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工作;加强部门间和各级人民政府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做法;承担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各成员单位按照国务院和省、州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建立完善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度,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和部门抽查细则,规范抽查工作程序,强化结果公示运用;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和确定的工作任务。
三、会议规则
(一)联席会议由牵头单位负责召集,原则上每年年初召开一次全体会议,通报上一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对下一年度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联席会议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参加的专题会议。各成员单位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召开联席会议的建议。
(二)联络员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召集,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负责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具体工作任务,统筹制定州级统一的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组织实施开展州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及时收集、汇总、分析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研究提出需由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建议;指导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开展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并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收集、汇总、分析各地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研究提出需由联络员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建议,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以联席会议名义印发会议纪要,各地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
(五)联席会议不刻印公章,由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四、工作机制
(一)建立部门工作通报机制。各成员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应当于每年2月底前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落实情况应当每半年在联络员会议上进行通报。
(二)建立部门工作会商机制。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或者其他部门提议,及时组织有关部门会商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破解监管难题,研究制定标本兼治措施,针对具体问题,开展联合调研,研究提出有效解决深层次问题的政策建议,完善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体制机制。
(三)建立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各成员单位有关监管信息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协同监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满足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需求;有关部门对通报或者移送的案件线索要及时交办,跟踪督办,反馈结果。加强部门间工作衔接,充分利用各自的职能和手段,采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实施联合惩戒、行政处罚等多种措施,形成有效的综合监管合力。
(四)建立部门联合督导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应当对各地建立和落实双随机抽查工作情况,以及各成员单位发挥职能作用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本系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