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普法·食品快速检测不能替代常规 食品的检验

作者 :未知 来源 :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1-31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是保障人类健康,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基础。“食品安全既是生产出来的,又是监管出来的。”因此,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过程中,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技术对预防人类健康产生的危害尤为重要,其中快速检测和常规检验检测在保证食品质量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什么说食品快速检测不能替代常规食品的检验,请往下看。

一、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意义

快速检测是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有利工具:在日常卫生监督过程中,除感官检测外,采用现场快速检测方法,及时发现可疑问题,迅速采取相应措施,这对提高监督工作效率和力度,保障食品安全有着重要的意义。

快速检测是实验室常规检测的有益补充采用快速检测,可使食品安全预警前移,可以扩大食品安全控制范围。对有问题的样品必要时送实验室进一步检测,既提高了监督监测效率,又能提出有针对性的检测项目,达到现场检测与实验室检测的有益互补。

二、什么是快速检测

快速检测属于定性检测。主要是使用简便的仪器和方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一般性检测,具有成本低、速度快的特点,适用于现场检测。 

 

三、快速检测的不足

快速检测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灵敏度低,容易出现假阳性,从而造成误判。所以《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强调,复检不得采用快速检测方法。因此,对于食品(农产品)的复检、各种产品或环境的认证、司法仲裁等必须由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四、常规检验要找什么的检验检测机构

要保证食品检验结果客观真实,具备法律效力,应选择这样的检验检测机构:该检验检测机构须取得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具备食品检验资格,在授予的检测项目包含了送检人需要检测的指标,才具备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结果和数据。

 

五、依法处置食品快检发现的问题产品

市场监管总局明确表示,食品快检不能替代食品检验机构的实验室检验,不能用于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采用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食品进行抽查检测,对抽查检测结果表明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检验。抽查检测结果确定有关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