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预防饮用自配药酒中毒的预警公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12-28
西食安委办通告〔2018〕6号
药酒既有酒的功能,又有药物的疗效,多数群众有喝药酒强身健体的观念,近几年时有发生喝自制药酒中毒事件。为有效遏制和防范喝药酒造成中毒事件发生,确保全州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州食药监局特发布自配药酒中毒预警公告:
一、药酒并不是任何人都适合饮用的,也不是可以无限量、无期限地服用,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年龄、体质来选择,而且药酒也不宜过量饮用。
二、各类餐馆、饭店、农家乐等餐饮服务单位在餐饮服务中禁止超范围经营自制酒;取得经营资格的服务单位销售自制酒,应当取得具有法定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对自制酒安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方可销售。在餐饮服务中自酿酒不得使用压力容器,自酿酒只限于在本门店销售。
三、广大消费者到餐馆服务单位就餐应当选择有经营资质齐全的餐饮服务单位,不要食用自制药酒。
四、广大消费者不要盲目自制、饮用药酒,不购买、饮用无标签标识、浸泡药材成分不清的药酒;不要随便相信秘方、偏方,避免在不了解药性的情况下,盲目按秘方、偏方自制药酒使用;如有养生保健需要自制药酒的,应在中医师、中药师的指导下进行,并到正规药店采购药物。
五、在泡药酒过程中有四类中药需要特别留意。一是“马钱子”,该药毒性较大,必须泡制后才可药用,超量或长期服用可引起毒性反应,严重者可导致昏迷。二是“川乌”“草乌”,此药泡制和煎煮后,对人体感觉神经和运动神经有麻痹作用,生的川乌、草乌毒性极大,严禁作为中药饮片直接泡酒。三是“水蛭”,中医用于破血逐瘀、通经,超量或长期服用可引起内脏出血和肾损害,故有出血倾向的病人禁用。四是“苍耳子”,对心脏有抑制作用,能使心率减慢、收缩力减弱。
六、消费者饮用自制药酒后出现恶心、眩晕、胸闷、肢体麻木等中毒症状,应立即采取催吐等措施,并尽快就医,除保留病历和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外,还应及时拨打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12331。医疗机构要做好食物中毒应急救治的各项准备工作,在积极抢救中毒病人的同时,应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对餐饮经营单位的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进行严肃查处。并积极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防范,向公众广泛宣传预防食物中毒的科普知识,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西双版纳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