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 :未知 来源 :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9-22

监督索引号53280018075501000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西编办发〔202224号),西双版纳州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为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下属事业单位,为正科级技术监督机构。基本职能:承担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邓领域产品的监督检验、评价性抽验、委托检验、应急检验及授权开展的进出口检验等工作;负责辖区内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性再评价工作,组织开展安全性监测、药品滥用监测及风险预警干工作;负责开展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现场检查,以及有关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执行情况符合性检查;开展药品相关方面的科研工作;负责辖区内相关单位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工作;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特色亮点工作

1)助力2022年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暨药剑联合行动

全州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暨药剑行动开展以来,州药检院及时响应,主动配合州市场监管局及州公安局开展药品检验及假劣药认定工作。一是统筹部署,在短期内完成抗风湿类中成药中非法添加13种化学药品检验方法的扩项工作,为非法添加成分的检验检测工作开好局;二是协助州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开展肖中清非法经营案”“谭安良非法经营案涉案药品分类并对送检的新版痛风特效药、雨林野生疼痛粉等19个品种13个非法添加成分开展初筛工作,为下一步成分确定及案件认定工作打下基础;三是配合州市场监管局完成新版痛风特效药、新版痛除根特效药等一批非法入境药品的现场认定工作,现场认定出一批假药劣药。通过开展假药劣药现场认定和成分筛查,为药品行政执法部门提供了技术支撑,为全州人民的用药安全提供了保障。

2强化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持续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服务本地个人、企业及社会团体,一是开展公益性检验检测服务。2022年,州药检院接受社会委托样品440批次,其中药品样品114批次,食品样品321批次,洁净室环境检测、化妆品委托检验5批次。二是开展2022质量月食品安全你点我检进社区活动。与景洪市江北街道星光社区携手,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同时免费为群众提供你点我检快速检验服务,活动接受群众咨询50余人次,发放食品安全宣传手册100余份,完成冷冻虾、白菜等食品快速检测30余批次,以实际行动保障广大市民菜篮子安全。三是开展实验室开放日活动。邀请本地11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20余人到我院观摩、交流,针对代表们提出的日常产品检验、药品保存等疑点难点问题,逐一进行了解答,通过开展此项活动,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检验检测工作的了解和信任,优化营商环境。

3)不断强化产学研合作

自与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产学研合作模式以来,在原有的合作上不断强化、探索新的实践模式,并取得新成效。一是技术合作。深入傣药研究,加强与滇西大傣医药学院、药植所、州傣医医院的交流合作,积极探索傣药指纹图谱的方法研究,并积极推进与滇西大傣医药学院等机构共同研究制定的傣药饮片炮制规范在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的认定工作,为后期的傣药饮片研究奠定基础。目前,经过省药监局认定的113个傣药材标准(其中州药检院参与制定104个),已有101个通过省局认定,可作为饮片炮制标准使用。二是人才交流合作。与药植所签订了傣药研究专家工作站合作协议,拓宽了傣药科研道路,为下一步开展傣药对照药材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并与该所合作出版《常用傣药饮片图鉴》傣药研究专业书籍,目前该书的出版工作正在紧张筹备中。三是人才培养合作。为滇西应用技术大学傣医药学院提供实习岗位,对该校11名实习生进行论文选题、实验操作、结题等方面的辅导并已顺利通过答辩圆满毕业,现有8名实习生在岗,正在带教中。对光明石斛集团有限公司、皇冠蛋糕店等企业专业技术、质量控制人员提供检验能力培训指导,为高校、企业培养合格的社会工作人才提供技术支撑。四是共建教学基地。今年5月,云南中医药大学药学类实践教学基地正式落户州药检院,通过合作,共同推进药学教育事业发展。

4)工作再上新台阶

评价性抽检有了新进展。根据去年龙血竭胶囊评价性抽验专家组提出的意见,认真总结经验,完善了22批龙血竭胶囊壳铬及松香非法添加的检查,检验结果均符合规定。在2022年肾茶饮片专项检验中,州药检院荣获云南省药品评价抽检专项质量分析报告三等奖,检验技术能力得到充分肯定。

实验室管理体系有了新飞跃。一是积极参加能力验证活动,持续不断提高技术水平。2022年,州药检院参加的由省市场监管局、中检院、第三方能力验证机构组织的913个参数能力验证,其中食品4项、微生物3项、药品2项,目前已反馈的56个参数结果均为满意,食品4项能力验证一次性通过率100%二是顺利通过监管部门监督检查。2022年,共接受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2次,分别为粮食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以上质量活动取得的成绩,充分证明了州药检院检验检测能力水平,体现了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③“两品一械安全性监测工作有了新举措。州药品评价中心总结往年工作经验,推陈出新,事前、事中、事后三管齐下。一是事前统筹,将工作责任压实。按照省药品评价中心要求,结合我州实际,年初及时分解全州2022两品一械安全性监测评价工作任务,报请州市场监管局并下达工作目标任务通知,不等不拖,提前谋划。二是事中监督,推动责任落实。加强全年工作进度监督及监测人员技术能力提升,于7月份召开2022年全州四项监测工作中期推进会,会议以视频的形式同步开到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州药品评价中心通报了对2022 年上半年全州四项监测工作情况,对下半年工作提出希望及要求,并对全体参会人员进行药物警戒知识培训。州人民医院、州傣医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勐海县人民医院、勐腊县人民医院分别就本院四项监测工作的做法、经验进行了交流。三是事后改进,对责任主体提出建议。州药品评价中心依据《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规、条例,科学制定医疗机构两品一械安全性监测工作检查表,与州、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局联合,首次对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开展两品一械安全性监测工作检查,对监测工作开展情况、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等内容进行了检查,对医疗机构在监测工作中的难点、堵点进行充分沟通交流,并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一套组合拳,不断压实工作,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提高我州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能力。

宣传工作有了新突破。按州市场监管局要求,州药检院今年来强化信息上报工作,共上报州局信息简报37篇,其中党建工作简报6篇,报送省药品评价中心监测工作动态信息13篇,信息简报数量和质量较往年有了很大提高,在充分展示工作动态、工作经验的同时,工作软实力也得到提升。

以调研为契机,抓实傣药研究工作

62日,州委副书记、州长刀文到州药检院调研傣药科研工作,对州药检院傣药研究工作取得的成效予以肯定,对下一步工作给出了指导意见。州药检院将以此次州长调研为契机,找准傣药发展的难点、堵点,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在加强自身人才队伍建设的基础上,通过与高校、企业、科研机构的合作,努力寻找傣药产业发展的突破口,加快推进西双版纳州傣医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推动傣药产业发展与文旅康养的高度融合。

2、重点工作

  1)机构职能调整顺利完成

通过充分酝酿及多方沟通,本年度,州药检院顺利完成机构职能调整,根据西编发〔202224号文件要求,将原来的食品检验检测职能划转至州质检中心,单位名称由西双版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变更为西双版纳州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加挂西双版纳州药品评价中心及西双版纳州药品审核查验中心。机构职能调整的完成,为州药检院下一步工作指明了方向,确定了奋斗目标。

2)农民工欠款得到有效解决

因西双版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资金缺口导致的工程欠款问题久而未决,本年度,在州市场监管局党组的关心、指导、带领下,州药检院加大与州委州政府、州财政局、州机关事务局沟通协调力度。通过多方努力,已于1130日顺利完成州药检院位于嘠兰南路9号的4层楼房屋租赁工作,所得租金上交州财政,由州财政统筹解决农民工欠款问题。

3)应急检验工作主动及时

一是完成州妇幼保健院“2.15”和州人民医院“8.15”疑似药品不良反应死亡病例报告的现场核查和事件涉及药品注射用阿奇霉素”“氨茶碱注射液”“注射用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的应急检验,检验均为合格。二是完成勐海县局送检的疑似食物中毒事件牛奶样品的检验工作,经检验为合格。应急检验的开展,为监管部门后续处置提供及时、准确和有效的技术支持。

4)党风廉政和意识形态工作取得成效

州药检院坚持一手抓业务工作,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四个意识,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在实处。一是坚持开展理论教育,通过三会一课、所长办公会等平台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及纪委监委公布的典型案例,筑牢思想防线。二是通过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将廉政责任层层压实,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签订家风家教承诺书,做到人人都是自己的廉政风险控制人。三是为防止廉洁事件发生,在年初及时组织干部职工排查单位内部廉政风险点,并制定相应措施予以控制。四是在节前及召开重要工作会议时,由主要领导及时向全体干部职工开展集中廉政谈话,同时,党支部书记每半年与全体党员开展谈心谈话,通过谈话不断警示提醒。截止目前,本年度共开展集中廉政谈话2次,党支部书记谈心谈话1次。五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坚守法律红线和纪律底线,三重一大一律召开所长办公扩大会,由党支部书记、委员及班子成员共商重大事项。六是邀请州委党校老师现场讲授《提升意识形态能力喜迎党的二十大》专题党课,让领导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通过开展学习教育、谈心谈话等举措,州药检院2022年未发生廉洁纪律、意识形态领域事件。

5)投身疫情防控、创文创卫服务

2022年,根据景洪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州药检院每周五安排人员对所属网格区进行疫情摸排,遇重大疫情和节假日增加摸排次数或进行值班值守,认真落实网格长和网格员管理模式,尤其在景洪市“2021.12.26” “2022.10.02”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在做好网格管理的同时,还组织人员配合州、市市场监管局到告庄疫情管控区及下沉工作组开展疫情防控服务工作,全年共组织356人次干部职工对网格片区开展疫情值守摸排工作。根据景洪市创文、创卫要求,全年共组织272人次开展相关志愿服务,对网格区住户进行入户宣传,对片区卫生死角和登革热防控重点区域进行及时清理,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创文创卫工作。

3、精心部署,强力推进全年工作

1)有序完成检验检测工作

为保障全年检验检测工作顺利开展,州药检院提前部署,从物资耗材、仪器设备、人员能力等方面均进行充分准备,在省市场监管局药品、食品抽检实施方案下发后,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文件学习,将可能面临的问题摆在前,解决在前,充分保障全年检验检测任务有序完成。2022年,共接检药品样品278批次,其中监督抽检164批次,全部合格。委托检验114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5批次;接检食品样品573批次,其中监督检验252批次,委托检验321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5批次。药品、食品省级监督检验任务均按要求时限完成。

2)有条不紊开展四项监测工作

①“两品一械监测评价工作任务完成情况。2022年,全州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1,187份,百万人口报告数为912.10份,严重报告262份,占报告总数的22.10%;上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406份,百万人口报告数为311.97份,严重报告4份,占比1%;上报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131份,百万人口报告数为100.66份;录入《药物滥用监测调查表》803份。按要求完成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质量评估、两品一械季度分析报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严重病例报告及2例死亡报告的现场核查和调查报告撰写等工作。除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严重报告占比未完成省药品评价中心责任目标任务外,其余工作均已按要求完成。

多形式开展科普宣传。通过联合州、市市场监管局,采取微信公众号、微信朋友圈推送、参加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宣传进社区、发放宣传资料和现场讲解等形式线上、线下结合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开展了“5·25”爱肤日宣传、“6.26”国际禁毒日宣传、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活动及安全用药月活动,提升公众安全用药用械用妆意识。

3)发挥机构作用,协助州局工作

协助州市场监管局开展以下工作:一是派员4名参加全州两会与会代表及六国代表团的饮食安全保障服务;二是协助开展医疗器械现场检查及食品生产检查,先后派员24名。三是派员6名参加普洱茶专项整治专班及市场主体倍增专班工作。

4)党建工作持续发力

按照州局直属机关党委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结合支部实际,不断夯实州药检院党建工作。一是制定全年工作计划、一方案三清单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全年支部共召开支委会15次,党员大会6次,党小组会12次,上党课5次。三是严格组织生活制度。310日组织召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认真开展对照检查、批评与自我批评。四是组织好每月主题党日活动。结合二十大精神宣传贯彻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组织开展参观红色文化教育基地、进社区服务、观看爱国主义教育电影等主题党日活动,共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五是不断抓好党员发展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按程序完成了1名发展对象的推荐、确认、备案工作,并积极动员年轻同志加入党组织,目前已有2名同志向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六是抓好党员教育培训,提升党员政治素质。结合三会一课、云岭先锋夜校节目等组织党员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史、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等内容的学习,共组织集中学习12次;组织6名党员参加由州局直属机关党委举办的为期3天的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对不能正常参加现场培训的退休老党员送学上门,做到普通党员全覆盖。七是加强党务干部能力提升。共组织2名党务干部参加由州委组织部、州委州直机关工委共同举办的“2022年西双版纳州基层党建业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进行了为期3天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党务干部履职能力。八是圆满完成了换届工作。为不断加强支部工作,今年期满换届时新增了两名委员,不断增强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九是积极向州直机关工委递交了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申请,并不断完善软硬件条件,推动单位红色文化及廉政文化长栏建设,营造浓厚文化氛围。十是顺利通过了州直机关工委组织的2022年度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暨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考核。十一是与版纳药业党支部签订了共驻共建协议,深化傣药研究及支部工作合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科技财务室、质量技术研究室、业务室、综合实验室、药品评价办公室、药品审核查验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人(离休0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2022年度收入合计6,936,145.8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36,145.8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0,876.46元,增长1.3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91,676.13元,增长12.8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700,799.67元,下降100.00%

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及保险基数调整,导致人员工资、保险、公积金及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其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上海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拨入食品风险检测项目资金,减少地税代缴手续费,故其他收入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2022年度支出合计7,198,880.81元。其中:基本支出6,000,283.50元,占总支出的83.35%;项目支出1,198,597.31元,占总支出的16.6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18,200.17元,增长3.1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19,360.36元,增长18.09%;项目支出减少701,160.19元,下降36.9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及保险基数调整,导致人员工资、保险、公积金及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上海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拨入食品风险检测项目资金,减少地税代缴手续费,故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000,283.5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711,082.23元,占基本支出的95.1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89,201.27元,占基本支出的4.82%。与上年5,080,923.14元对比基本支出增加919,360.36元,增长18.0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及保险基数调整,导致人员工资、保险、公积金及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机构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98,597.3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1.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成本性补助资金207,241.50元,用于开展食品药品抽检工作;2.2022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207,685.81元,用于完成药品抽验任务270批次,其中监督抽验220批次,评价性抽验50批次。3.2022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489,775.00元,配合国抽任务,满足辖区内在产食品生产企业的全覆盖抽检,促进食品产业有序健康发展;4.傣药材和饮片标准研究制定项目经费262,735.00元,用于在继承传统傣药饮片炮制经验技术的基础上,总结现代研究成果,系统开展傣药饮片标准技术研究;5.2022年第二批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19,900.00元,用于购买检验检测仪器设备,保障检验检测工作顺利开展;其他资金为涉密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36,145.8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35%。与上年6,168,759.94元相比增加767,385.87元,增长12.4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及保险基数调整,导致人员工资、保险、公积金及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289,370.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26%。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管489,775.00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的9.26%;事业运行4,364,768.14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的82.52%;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434,827.31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的8.22%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29,788.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7,200.00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的0.9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71,528.96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的64.61%;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51,059.76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的34.40%

9.卫生健康(类)支出470,094.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8%。主要用于突发公共卫生时间应急处理11,260.00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2.40%,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86,030.14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60.85%;公务员医疗补助172,804.50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36.75%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46,89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4%。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100.00元,支出决算为18,550.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7,470.1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4.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8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8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8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100.00元,支出决算为18,550.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7,470.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的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得到有效控制,确实完成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目标任务。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411.66元,增长14.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989.66元,增长12.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22.00元,增长64.1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燃油费和维修次数增加,导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业务工作检查和调研,产生的接待3批次及20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

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为一类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资产总额46,339,532.08元,其中,流动资产30,955.31元,固定资产44,459,746.7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848,83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9,379.6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54,078.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1,38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38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1,389.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部分涉密项目不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用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指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监督索引号53280018075501111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30921065708402.xls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2022年度绩效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