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9-29

监督索引号53280018041401000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办公室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西办字〔201952号)文件通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是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知识产权局牌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单行条例草案,制定有关政策措施、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州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州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州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州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的证后监督管理。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州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州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许可的证后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定、落实相关监管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管理、风险管理和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执业药师注册申报、管理以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负责指导县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和标准化工作。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六)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依法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措施,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指导、协助办理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注册登记申报工作。

(十七)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八)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态度坚决。一是制定三张清单。研究制定省委省政府西双版纳现场办公会市场监管任务清单、州委常委会工作要点涉及市场监管部门任务清单以及州政府工作报告涉及市场监管部门任务清单。二是坚决贯彻落实州委郑艺书记批示要求。对收到的25件批示件高度重视,及时学习贯彻,特别是要求马上办理的6件批示,均从严从快妥善处置并在规定时限内向州委报告。三是认真做好模范机关创建工作。第一时间召开动员会,成立工作专班组织实施,模范机关创建和四标行动受到现场观摩各位领导的一致好评。四是做好平安建设工作汇报。918日,在州委平安西双版纳建设领导小组专题会议上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交流汇报,展示了市场监管部门在疫情防控中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经验做法。五是高质量完成州政协民主评议州市场监管局工作。自八月份以来,州政协组成民主评议工作组,全面了解州市场监管局的业务情况,听取各级政协委员和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并于1028日至29日在州政协十二届二十三次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对州市场监管局的工作进行了评议和测评,州政协常委会对州市场监管局的工作表示满意。六是做好专题汇报工作。1111日,分管副州长吴春花召集市场监管局班子全体成员,听取了市场监管局2021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二)边境疫情防控冷链食品监管持续强化。一是形势研判。针对口岸多、通道多的区域特点,规范进口冷链食品口岸通道,以便集中管控。分析梳理外防输入风险点,编制风险管理清单,认真落实人物同防原则。充分发挥食安办统筹协调作用,要求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监管部门切实担起政治责任,履行属地责任,把防控境外疫情输入放在第一位。二是安排部署。充分发挥州指挥部市场监管组牵头抓总作用,及时研判形势,不断优化、细化防控方案,并将经验和措施固化为防控工作制度,统筹抓好国内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进口冷链食品仓区以及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的集中监管,进一步落实防控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态化。三是措施手段。全面落实风险监测排查“111”机制,突出重点场所管控、重点人员管理,每月开展一次冷库全覆盖检查,对进口冷链从业人员、作业环境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对陆路入境的冷链运输车辆如实登记,不漏一车,同步将车辆、货物、目的地、收货人等信息上传云智溯监管端。落实人物同防原则,对货柜粘贴封签,严禁中途开封、倒箱、接驳,并对代驾实施每天一次核酸检测,严格驾运人员闭环管理。严格仓区监管,牵头建设州、县2个进口冷链食品监管仓区,协调发布进口冷链食品管控通告,设立了监管公示牌,公开生产经营者承诺制度、监管仓区管理制度和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协调联动责任制度。截止目前,进入集中监管仓区接受核酸检测及预防性消毒作业车辆累计22,381辆次,处置涉阳性冷链货物18车,无害化处理阳性食品17.46吨。

(三)服务产业链工作稳步推进。围绕一城两区建设目标任务,州市场监管局及时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重点产业链工作,橡胶产业链方面:制定印发了《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服务重点产业链工作方案》,分别从发挥质量强州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服务作用,提高橡胶产品质量水平,提升橡胶及乳胶制品检验检测能力,建立健全橡胶标准体系、强化橡胶知识产权保护等五个方面着力对橡胶重点产业进行打造。在西双版纳州迎接中老铁路通车招商推介会暨项目签约仪式上,州政协主席张兴和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傅希分别为建设国家橡胶及乳胶制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勐仑中心和勐满中心揭牌。普洱茶产业链方面:在开展普洱茶放心消费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继续开展普洱茶知名品牌合法权益保护行动。按照普洱茶原料可溯、产地可查,标示明晰、品质保证,市场规范、消费放心的工作目标,依法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建立诚信体系,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力保护普洱茶知名品牌合法权益,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查办茶叶案件累计25起,罚没款累计92.86万元,促进全州普洱茶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一是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扎实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将106项行政审批事项纳入改革范围,其中直接取消审批2项;取消审批改为备案1项;简化审批,实行告知承诺19项;完善措施,优化准入服务84项。二是推行企业网上办理。除涉及前置审批条件的企业名称实行预先核准外,企业名称登记实行自主申报,进一步放宽了企业名称登记权限。通过企业一窗通平台开通企业网上变更(备案)、注销登记企业法人股东电子营业执照验签办理,实现各类内资企业设立全程无纸化、零见面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全覆盖。三是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整合各类企业开办事项和网上服务资源,运用登录一个平台、填报一次信息、后台实时流转、即时回馈信息的新型工作模式,将新设立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刻制公章、申领发票耗时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完成。四是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通过推行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改革企业注销登记制度、实行税务注销分类处理、推行社保注销集成服务、简化商务注销程序材料、优化海关注销办理流程、针对特殊问题制定个性化方案、强化信用监管实施联合惩戒等手段不断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五是建立完善新型监管机制。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截至11月全州已完成的部门及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共计184个,检查市场主体20,035户,检查结果全部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录入完善系统执法人员1,799名;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今年111月共归集涉企信息12,220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6,527条、行政处罚信息307条、抽查检查5,386条。依法办理企业信用修复工作,共办理企业异常名录移出739条(其中州本级34条)。

(五)维护群众利益活动扎实开展。一是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整治。取消广告登记发布事项,坚决杜绝红顶中介,未将行政职能交由中介服务机构承担,也未委托任何中介服务机构变相实施审批。二是组织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将护苗行动”“昆仑行动等专项行动与农村食品安全整治有机整合、一并开展、深入整治。开展春秋季校园食品安全、农村食品安全等专项检查。检查243所学校周边经营户742户,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17批次,责令下架、销毁来源不明、无检测报告、无标签标识的食品,下达整改通知书7份,发放假劣食品自我鉴别常识宣传资料350份。农村食品专项检查食品生产经营户1,524户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712家次,下达食品安全整改意见书3份,查处假冒伪劣食品类案件24起,罚没款15.8万元;查处无证经营食品4起,罚没款7.2万元。三是开展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对2017年以来各业务条线涉及粮食领域的信访、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以及巡视巡察、专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办理情况逐件梳理,对辖区内粮食收储企业、基层粮库、收购点开展检查。全州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29人次,共检查粮食收储企业8家,超市65个,粮油商店96个,粮食生产企业9个、粮食收购加工企业6个。检查中,抽取大米样品6批次,抽样基数累计164.3吨,对涉嫌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收购粮食及生产不合格大米等违法行为的1家企业开展了立案调查并处罚金5.07万元。四是集中整治打着教育旗号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发布校外教育培训广告的提示》,严查校外培训机构非法收集、使用等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以及伪造、编造、虚构、隐瞒或引人误解等合同欺诈行为和价格违法、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全州共有从事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10家,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3家,监测传统媒介广告433条,责令停止发布教育培训类广告24条,监测互联网广告656条,责令整改3条,排查发现校外培训机构乱收费线索2件,依法立案查处2件,罚没金额0.4万元。检查培训合同47份,行政约谈企业12次,受理教育培训服务投诉34件,已处理34件,调解成功34件,挽回经济损失3.8万元。收到教育培训服务举报7件,已办结7件。五是大力整治住房租赁市场秩序。聚焦物业服务领域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和反复出现的物业不按规定减免服务费、停车费、垃圾清运费等费用及截留降电价红利等问题,对物业组织开展明码标价专项行动,随机检查了6家物业公司,指导其完善相关公示;共接到物业管理服务投诉47件,已办结39件,不予受理2件,办理中6件;接到举报25件,不立案21件,办理中4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执法稽查科(价格监督检查科)、登记注册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办公室)、信用监督管理科、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科(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消费环境建设指导科、质量发展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科、餐饮食品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计量科、标准化科、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科、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督管理科、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科技和财务科和机关党委(人事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0人。其中:行政编制6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5辆,在编实有车辆15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23,418,624.0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358,222.72元,占总收入的99.7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0,401.35元,占总收入的0.26%

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3,992,981.83元,下降14.57%,主要原因分析:根据州人民政府的决定,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按照10%的比例统一压减,统筹用于脱贫攻坚工作;同时根据中央、省一般性支出压减5%的要求,公用经费以定额标准再压减5%;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840,410.48元,下降14.12%,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根据州人民政府的决定,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按照10%的比例统一压减,统筹用于脱贫攻坚工作;同时根据中央、省一般性支出压减5%的要求,公用经费以定额标准再压减5%二是人员退休和调出人员减少10人,工资以及社会保险费用减少;与上年对比其他收入减少152,571.35元,下降71.64%,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财务核算政策改变,州就业中心转入公益岗人员经费不做其他收入核算,转往来款核算;省标准化研究院未补助条码工作奖补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23,637,288.98元。其中:基本支出22,173,550.22元,占总支出的93.81%;项目支出1,463,738.76元,占总支出的6.1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4,284,951元,下降15.35%,主要原因分析:根据州人民政府的决定,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按照10%的比例统一压减,统筹用于脱贫攻坚工作;同时根据中央、省一般性支出压减5%的要求,公用经费以定额标准再压减5%;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4,466,594.18元,下降16.77%,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根据州人民政府的决定,统一压减公用经费定额标准10%和一般性支出5%二是退休和调出减少人员10人,工资以及社会保险费用减少;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181,643.18元,增长14.17%,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增加了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配备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173,550.2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466,594.18元,下降16.77%,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根据州人民政府的决定,统一压减公用经费定额标准10%和一般性支出5%二是退休和调出减少人员10人,工资以及社会保险费用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569,462.80元,占基本支出的88.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604,087.42元,占基本支出的11.7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63,738.76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181,643.18元,增长14.17%,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增加了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配备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执法人员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配备专项经费215,602.80元,用于购置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2.2021年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项目专项经费19,900.00元,用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工作;3.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项目工作经费15,560.00元,用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全州市场监管系统开展常态化的执法督查;4.2021年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建设经费15,000.00元,用于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市场监管消费维权。5.2021年打击传销、公平竞争审查项目专项经费19,870.00元,用于开展公用企业垄断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反垄断执法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健全基层反垄断执法工作机制。6.2021年有机产品监督抽查项目专项经费10,000.00元。用于有机产品监督抽查;7.2021年深化标准化改革及标准化体系建设经费10,977.00元,用于开展监督检查评价,提高标准实施的有效性;加强标准宣贯实施、标准化业务培训及标准化宣传工作,逐年夯实标准化工作基础;8.2021年品牌培育及质量提升专项经费13,614.60元,用于开展中小企业质量技术服务活动,开展质量现场诊断、质量标杆经验交流等活动,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9.2021年产品质量及食品安全抽查专项经费72,700.00元,用于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预警监测,聚焦公众关注度高、适用范围广存在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的品种开展抽检。10.2021年食品生产监管项目专项经费24,000.00元,用于开展全州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组织监管人员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学习培训。11.2021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项目专项经费10,026.00元,用于组织开展全州食品安全宣传、培训等工作,组织州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对县(市)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考核评议,推动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贯彻落实;12.2021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384,000.00元,用于组织开展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风险预警抽检工作;13.普洱茶追溯系统建设200,202.00元,用于普洱茶追溯系统项目建设;14.2021年知识产权宣传周宣传培训项目工作经费7,256.00元,用于根据知识产权工作任务,开展全州知识产权州宣传培训工作;15.2021西双版纳砂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申报项目专项经费25,000.00元,用于以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云南分所作为西双版纳砂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申请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注册西双版纳砂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6.2021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39986.36元,用于组织开展两品一械监督抽查工作;17.2021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377,044.00元,用于组织开展边境疫情防控点疫情防控,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的监督检查,做好涉疫冷链食品处置工作;实施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开展涉及疫情的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工作;18.2021年度省级创业担保贷款奖补专项资金3,000.00元,用于开展创业项目评审、信用认定、贷前入户调查、贷中管理、到期催收、提供“1+3”后续跟踪服务、担保贷款政策宣传、经办业务培训等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358,222.7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2%。与上年对比减少3,875,410.48元,下降14.2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根据州人民政府的决定,统一压减公用经费定额标准10%和一般性支出5%,二是退休和调出人员减少10人,工资以及社会保险费用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910,318.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68%。主要用于:(1)行政运行支出15,975,285.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20%一是主要用于职工工资、津贴、奖励金13,492,712.48元,二是保障机关行政工作任务、公务活动正常运行等所开支的各项费用支出2,359,272.80元,其中:(办公费110,360.00元、印刷费5,475.00元、水费17,131.20元、电费49,951.44元、邮电费50,455.92元、物业管理费188,768.00元、差旅费250,000.00元、维修(护)费132,055.40元、租赁费43,200.00元、会议费1,450.00元、培训费8,096.00元、公务接待费11,167.00元、专用材料费9,843.00元、劳务费1,200.00元、委托业务费1,800.00元、工会经费216,103.6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9,978.98元、其他交通费用898,689.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3,548.18元和办公设备购置99,300.00元)。(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5,602.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2%,主要用于购置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被装购置费215,602.80元;(3)市场主体管理市场监督管理专项19,9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用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工作劳务费19,900.00元;(4)市场监管执法50,43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主要用于依法开展食品、药品、物价等执法活动,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的专项工作所开支的各项费用支出,其中:印刷费30,830.00元、差旅费17,400.00元和培训费2,200.00元;(5)质量基础34,591.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和标准化等工作所开支的各项费用支出,其中:差旅费13,000.00元、培训费9,614.60元、专用材料费4,000.00元 、委托业务费3,000.00元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977.00元;(6)质量安全监管72,7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1%。主要用于用于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预警监测委托业务费72,700.00元;(7)食品安全监管418,02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9%。主要用于开展食用农产品抽验和疫情防控重点食品安全专项抽验工作所开支的各项费用支出,其中:差旅费34,000.00元、培训费4,026.00元、委托业务费380,000.00元;(8)事业运行674,496.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9%一是主要用于职工工资、津贴、奖励金629,200.56元,二是保障事业工作任务、公务活动正常运行等所开支的各项费用支出45,296.12元,其中:办公费6,406.20元、印刷费9,850.00元、邮电费4,000.00元、差旅费13,419.00元、工会经费10,254.92元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66.00元。(9)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449,286.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2%。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监督抽验、市场监管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等工作所开支的各项费用支出,其中:印刷费920.00元、咨询费6,000.00元、差旅费113,480.00元、培训费7,256.00元、专用材料费21,380.36元、劳务费12,750.00元、委托业务费107,500.00元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29,267.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6%。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421,833.60元、职业年金710,916.80元和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48539.4元、死亡抚恤447,982.4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44,537.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4%。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单位医疗保险费920,829.67元、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费45,406.38元和公务员医疗补助678,301.25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3,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71,09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1%。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1,171,099.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61,145.98元,完成预算的74.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49,978.98元,完成预算的99.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167.00元,完成预算的22.3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控预算支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的管理,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范围标准,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得到有效控制,确实完成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目标任务。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150,727.98元,增长136.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49,978.98元,增长149.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749.00元,增长7.1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上年受疫情影响,公务用车运行费基数较小;本年边境防控,加之车辆老化,运维费逐年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9,978.98元,占95.72%;公务接待费支出11,167.00元,占4.2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9,978.9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49,978.98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主要用于市场监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16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16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市场监管督查、调研和考核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24批次及125人次所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52,403.8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3,344.34元,下降3.53%,主要原因分析:根据州人民政府的决定,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按照10%的比例统一压减,统筹用于脱贫攻坚工作;同时根据中央、省一般性支出压减5%的要求,公用经费以定额标准再压减5%。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我局机关正常运转开支的。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16,766.20元、印刷费15,325.00元、水费17,131.20元、电费49,951.44元、邮电费54,455.92元、物业管理费188,768.00元、差旅费263,419.00元、维修()132,055.40元、租赁费43,200.00元、会议费1,450.00元、培训费8,096.00元、公务接待费11,167.00元、专用材料费9,843.00元、劳务费1,200.00元、委托业务费1,800.00元、工会经费226,358.6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9,978.98元、其他交通费用898,689.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3,449.08元、办公设备购置99,3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29,563,525.45元,其中,流动资产257,097.18元,固定资产26,864,730.7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441,697.5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59,601.3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77,344.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位:元

资产

总额

资产

固定资产

外投/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

资产

其他资产

房屋

构筑物

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

固定资产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

29563525.45

257097.18

26864730.77

12677260.20

3497239

 

10690231.57

 

 

2441697.5

 

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3,60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9,3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4,309.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3,609.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附件: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20929103216760.xls

 

 

监督索引号53280018041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