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西双版纳州十二届四次会议第3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12-24



关于《规范餐盒管理,治理白色污染的提案》经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一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逐步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应对生活垃圾(包括塑料垃圾)的增长。2020年8月26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对外发布的《云南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显示,从今年起至2025年,云南将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积极推广替代产品。《方案》明确,到2020年底,昆明市城市建成区以及昆明市、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大理白族自治州、丽江市景区景点内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昆明市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全省范围内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到2020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到2020年底,全省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自2021年起,全省范围邮政快递网点逐步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制品、塑料胶带等,对电商渠道销售的商品,在相关领域开展推行商品和快递包装一体化,减少寄递环节二次包装。到2025年底,全省范围电商平台企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制品、塑料胶带等。

二、研发替代及垃圾分类迫在眉睫

政府有关部门应尽组织研究、开发和推广减少包装餐盒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替代产品,加大科技研发力度,研发成本低、污染少、更适合的材料来代替传统包装材料。《云南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中明确在推广应用替代产品方面对餐饮外卖领域,倡导设置是否配送一次性餐具的选择,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生物基产品、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在培育优化新业态新模式方面对电商、外卖等平台企业要加强入驻商户管理,制定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替代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发布执行情况。以连锁商超、大型集贸市场、物流仓储、电商快递等为重点,积极推广可循环、可折叠包装产品和物流配送器具。鼓励企业建设可循环包装跨平台运营体系。在增加绿色产品供给方面要求积极采用新型绿色环保功能材料,增加使用符合质量控制标准和用途管制要求的再生塑料,加强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替代材料和产品研发,降低应用成本,有效增加绿色产品供给。加强对塑料制品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预警监测,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与此同时,按照《云南省加强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施垃圾分类,合理布局建设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和集散市场,建立简便易行的分类投放站(点),加大塑料废弃物等可回收物分类收集和处理力度。在写字楼、机场、车站、港口码头等塑料废弃物产生最大的场所,增加投放设施,提高清运频次。推动电商外卖平台、环卫部门、回收企业等开展多方合作,在重点区域投放快递包装、外卖餐盒等回收设施,建立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积极探索“互联网+资源回收”模式,实现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和生活垃圾分类网络“两网融合”;建设塑料等再生资源分类、回收、储存、中转、利用信息化平台,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规范化、专业化管理。让企业和消费者主动地参与到外卖垃圾回收体系中来,让更多垃圾变废为宝。

三、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政府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等应该加大对限塑令的宣传,在各主流媒体和宣传平台宣传引导普通消费者尽量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购买可循环利用的商品,在生活中养成合理消费习惯,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践行绿色生活、绿色消费。消费者不能仅仅扮演参与者的角色,也应该成为推动供货商和零售商行为变化的驱动因素。对于企业来说,应顺应绿色环保的潮流和共识,尽可能生产易于降解的一次性制品或易于回收的一次性制品。

综上所述,规范塑料餐盒管理,治理白色污染还要靠政府部门加大绿色发展理念和建设两型社会的宣传,引导消费者强化自身的环保意识,在叫外卖时,减少对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同时加大“限塑令”的执法力度,加强对塑料制品市场的监管,杜绝不合规塑料制品的生产和使用,严格督促经营者选择有偿使用塑料制品的方式,降低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量;引导和鼓励餐具制造企业创新并加大对节能环保型餐具的生产,为二次使用、回收利用或是填埋分解提供更多可能性。各方都要承担起责任来,别让环保行动成为摆设,把各类可行措施落到实处,彻底破解外卖垃圾的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