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自查报告
作者 :两反科 来源 :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12-23
云南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
按照《云南省2019年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工作方案》(云竞争审办〔2019〕2号)通知,为确保全州公平竞争审查自查工作有序推进,我办印发了《关于报送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自查报告的通知》(西竞争审办发〔2019〕3号),要求对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的机制建设(内部审查机制、审查职责分工、审查人员配备等)、增量审查、存量清理、宣传培训等方面全面深入的自检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情况
(一)全州推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
1.调整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州政府批复要求,结合机构改革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调整后的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有23个部门。
2.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业务培训。8月26日下午,集中组织开展全州公平竞争审查业务培训,全州履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职责的23个部门及市场监管部门共100余人参加培训。培训主要围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主要内容、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总体情况、公平竞争审查中应注意的事项和公平竞争审查案例解读五个方面内容展开,重点阐述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应着重把握审查对象、审查方式、审查标准、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内容,简要讲解了一般情况下不需要审查的一般事务性文件、一般事务性文件、过程性文件和常规性的具体行政行为四类文件。
3.组织召开第二次联席会议。8月30日,召开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对《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实施指南》《云南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公平竞争审查重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行解读,总结了前阶段全州公平审查工作开展情况,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4.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推进情况实地调研。2019年9月23日至27日,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商务局、州司法局组成全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调研组,对各县(市)、州级相关部门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行了实地调研,调研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座谈等方式进行,听取了各单位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关情况介绍,并对今后深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提出了工作建议。
(二)各县(市)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情况
1.景洪市推进工作情况
2017年12月30日,景洪市印发了《景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景政办发〔2019〕282号),《景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洪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文件的通知》(景政办便签〔2018〕27号),建立了由23个市直部门组成的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于2018年3月16日,组织召开了景洪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23个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
2019年8月30日,景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景洪市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景政办发〔2019〕193号),明确继续开展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由原发工局移交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继续开展,并将景洪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设置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随着机构改革和部门职能的划转,为确保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顺利推进,一是对公平竞争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进行调整;二是对联席会议召集人、副召集人进行调整,调整后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景洪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于2019年8月29日下发了《关于继续推进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及2019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重点的通知》(景竞争审办发〔2019〕1号),景洪市23家成员单位认真开展2019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2.勐海县推进工作情况
2017年勐海县印发了《关于印发勐海县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海政办发〔2019〕209号),建立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于2018年3月19日,组织召开了勐海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对本县全面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进行安排部署。勐海县虽然建立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出台了实施方案,但县级一些部门公平竞争审查内部机制未建立或者不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未实际开展,清理工作也未制定相应工作计划。2019年9月27日,勐海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勐海县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海政办发〔2019〕30号),明确继续开展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由原发工局移交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继续开展。
3.勐腊县推进工作情况
2018年勐腊县印发了《勐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腊政办发〔2018〕5号),确定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由勐腊县人民政府领导、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试验区行政审批局等单位具体牵头负责,于2018年3月14日组织召开了勐腊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2019年8月27日因机构改革发改局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移交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并调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名单,于9月23日,召开了勐腊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部门联席会议由19个成员单位组成,会议传达了《西双版纳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公平竞争审查重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对照“18个不得”标准和实施要求展开自查。
(三)州级成员单位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
调整后的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联席会议23家成员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内部机制,制定了实施方案,严格对照《国务院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意见》(国发〔2016〕34号,以下简称《意见》)中所列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分阶段、分步骤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开展了相应的清理工作,并按时上报自查报告。
二、清理存量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情况
州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积极主动组织学习《实施方案》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吃透“18个不得”标准和实施要求,细致开展存量清理工作,列出存量政策措施清单。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共清理存量2403件,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2件(已废止),不符合当前“ 放管服”改革等政策要求的14件规范性文件已经报请州人民政府予以废止,设置过渡期文件数量1件,适用例外规定文件数量1件。对本辖区、本部门清理工作,并将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各县(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清理工作情况:1、景洪市,存量文件72份,在存量文件中存在排除或限制竞争的文件2份,已于2018年废止执行。景洪市2017年以前发文,目前生效还在使用的文件6件,涉及公平竞争的6件,已审查6件,无限制、排除公平竞争的4件,废止文件2件;2017年涉及公平竞争的27件,已审查27件,无限制、排除公平竞争的27件;2018年涉及公平竞争的39件,已审查39件,无限制、排除公平竞争的39件;2、勐腊县,清理存量文件1508件,已审查1508件,无限制、排除公平竞争的1508件;3、勐海县,清理存量文件2965件,已审查2965件,无限制、排除公平竞争的2965件。
三、清理增量政策措施审查贯彻落实情况
按照《云南省2019年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工作方案》云竞争审办〔2019〕2号文件要求,我州高度重视,本着以自查促工作、以检查促改进的态度,迅速开展自查自检工作。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对照18条标准,逐项逐条地进行了研究审查。西双版纳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2019年1月至10月涉及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范围的有784份,已审查784份,无限制、排除公平竞争的784份。各县(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2019年1月至10月涉及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范围的:1、景洪市,涉及公平竞争的52份,已审查52份,无限制、排除公平竞争的52份;2、勐腊县,涉及公平竞争的2452份,已审查2452份,无限制、排除公平竞争的2452份;3、勐海县,涉及公平竞争的2240份,已审查2240份,无限制、排除公平竞争的2240份。经审查暂未发现违反标准的情形,没有制定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政策措施,没有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政策措施。
四、存在问题
西双版纳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目前已实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州、县两级政府全覆盖,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还需进一步提高。从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到会情况看,大多数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没有到会,甚至副召集人单位的分管领导都没有到会,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的重要意义在认识上还有差距,重视程度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工作推进不平衡。部分部门行动迟缓,没有把推进工作落实到实处;开展增量政策公平竞争自我审查效能亟待提高,引入第三方评估工作尚未展开。
(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刚刚调整,作用亟待发挥。我州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调整的时间短,指导、统筹协调各部门推进公平竞争审查的相关工作尚未走上正轨,作用待发挥。
(四)对政策理解不到位,审查工作不规范,如何适用例外规定的情形把握不准确,审查质量有待提升。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
各级联席会议要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全体会议或办公室会议,及时组织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和把握有关要求,及时抓好贯彻落实。要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总结成效,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切实发挥部门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作用,形成横向协调、纵向联动的良好工作格局和落实制度的部门合力,扎实推进本地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实施。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做好联络各方、汇总信息、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等服务保障工作,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成员单位要积极推动本单位审查工作深入实施,同时加强对系统内下级部门审查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报告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和意见。上级联席会议要加强对下级联席会议的指导,下级联席会议要及时报告本级工作。
(二)落实审查责任
督促指导各部门、各县市同步建立公平竞争审查相应工作机制,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对照《实施方案》中的18个“不得”标准和《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严格遵守《公平竞争审查基本流程》,规范填写《公平竞争审查表》开展自我审查,清理不合规定的地方性政策措施,按照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公平竞争审查重点工作的通知》西竞争审办发〔2019〕1号要求,上报审查资料。
(三)加强宣传力度。各成员单位有机的结合“质量月”“法制宣传日”等宣传月活动,督导指导各部门、各县市宣传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进展和成效,增进全社会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为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四)建立监督制度约束
一是要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和查处回应机制;二是适时启动责任追究,对严重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要求,拒不整改或不及时整改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是建立情况通报机制,对工作成效显著、落实有力的予以表扬激励,对进展缓慢、落实不力甚至违反制度要求的予以通报批评、督促整改,进一步增强正面激励和负面约束。
西双版纳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
(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