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 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 的实施意见》
作者 :周兆龙 来源 :西双版纳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12-15
2016年,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西政发〔2016〕2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了便于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有关政策,现就《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说明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
(一)根据2015年4月19日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20号)精神,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实施意见》,对进一步夯实计量工作基础,全面提升全州计量整体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计量在推动科技创新、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快推进质量兴州战略提出了要求。州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做出部署。根据州政府的要求,州质监局起草了《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并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修改完善后上报州政府。《实施意见》的出台,形成符合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的计量工作新格局。
(二)计量工作是推动科技创新的重要技术前提,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技术基础,是保证产品质量的重要技术手段,是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技术保障。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计量工作在贸易结算、食品安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基础支撑和技术保障作用日益凸显。面临新的形势,必须要科学规划计量发展方向,明确计量发展目标,营造有利于计量发展的良好环境,不断夯实我州计量基础,全面提升计量整体能力和水平,努力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计量工作提出的要求。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包括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基本原则。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服务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推动科技创新为主线,突出计量基础建设、法制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统筹规划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一步完善量传溯源、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州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需要的计量监督管理和技术支撑体系,为推进质量兴州战略、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计量技术支撑。
第二部分:工作目标。《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州计量技术基础更加坚实,计量科技创新能力全面提升,量传溯源体系趋于完善,计量法制建设逐步健全,基本适应我州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一)科学计量。计量基础建设全面加强,计量保障能力全面提升。按每年新建2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规划,到2020年,全州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数量达到36项以上,努力搭建计量检测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和州级计量基础服务平台。
(二)产业计量。推动计量科技资源共享,企业计量管理水平有所提高。引导条件成熟的大中型企业按照国家标准建立健全测量管理体系。
(三)能源计量。到2020年,全州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受检率达到国家能源计量相关标准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实现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
(四)民生计量。民生计量长效监管机制基本建成,诚信计量体系不断完善。到2020年,全州民用三表(水表、电能表、燃气表)受检率达到95%以上,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大中型集贸市场公平秤配备率达到100%;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培育创建诚信计量示范单位任务数。
(五)法制计量。建立权责分明、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计量监管体系,全社会诚信计量意识普遍增强。到2020年,国家重点管理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5%以上。
第三部分:主要任务。《实施意见》明确了八个主要任务:一是改进计量监管工作机制。构建州政府统一管理,州、县两级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统筹协调、分类管理、分级实施的计量监管模式,建立六位一体的计量管理制度。二是加强企业计量检测和管理体系建设。依据测量管理体系有关标准要求,实施计量检测体系认证制度,大力推动大、中型企业建立完善检测和管理体系认证。三是加强能源计量评价监测体系建设。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完善能源计量长效监管机制,把能源计量的管理从器具的管理转变到对数据的监测管理。四是突出民生计量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以服务民生为主题的计量惠民系列活动,提高医疗服务、民用三表(水、电、气)和市场公平交易的计量保障能力,加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用计量器具、集(农)贸市场的电子计价秤等强制检定工作。五是完善诚信计量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民生计量入万家”、“计量惠民、诚信促和谐”双十工程行动,大力推进以“148”为主要内容的民生计量诚信体系建设。六是加强安全计量体系建设。加强安全用计量器具的监管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用计量器具生产企业信息档案。七是加强法制计量体系建设。严厉打击计量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对重大计量违法案件的快速反应和执法联动机制。八是完善量传体系,增强计量技术支撑能力。加强州、县两级政府依法设置的公益性技术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为计量技术机构提供符合标准要求的工作环境,建立一批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实施意见》提出了六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州政府建立计量工作协调机制,对全州计量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制定促进计量工作发展的政策措施。二是建立协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促进计量工作协调发展。三是确保经费。各级政府要加大对计量经费的投入,加强对公益性计量技术机构的计量检定能力建设,重点保障市场在用衡器、乡镇和社区公益性医疗卫生机构常规医用计量器具、民用三表检定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检所需经费。四是加强计量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培养、激励机制,逐步形成高层次人才、复合型人才和应用型人才组成的技术人才队伍。加大注册计量师、计量检定员培训、考核和管理力度,打造一支业务精干的计量技术队伍。五是加强计量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各类媒体优势,大力宣传《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和计量法律、法规,普及计量科技知识。六是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建立计量工作责任制,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地区、本行业计量工作推进情况开展检查考核;建立目标任务考核通报制度,定期对计量工作进展进行通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