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管局春节、州庆安全用药提示
来源 :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1-19
2023年春节、州庆临近,随着疫情防控政策进一步优化调整,无论是外出旅行、走亲访友还是居家休息,市民朋友们都会选购一些药品以备不时之需。为确保大家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以下用药提示。
选择正规渠道购药
药品是治病救人的特殊商品,在朋友圈、微信群等购买药品和医疗器械存在风险隐患,如有需要可到正规药店或医疗机构购买,购药时请认准“国药准字”批准文号,购买处方药需凭处方购买。购买进口药品,应认准进口药品注册证号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号,必要时,可登录国家药监局网站(https://www.nmpa.gov.cn/)进行查询比对。
请勿盲目囤药
目前我州退热、止咳、抗病毒、抗感冒、止泻功能主治药品供应稳定,市民可根据实际情况理性适量购买急需备用药品,切勿盲目跟风抢购、囤积药物。
科学合理用药
每种药品都有功能主治和保质期,用药前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了解其适应症、禁忌症、用法用量、注意事项和不良反应等,在医生或者药师指导下“对症用药”。还要注意的是,保健食品是食品,不是药物,要谨防虚假夸大宣传行为,更不能将保健食品用于治疗疾病。
谨防“药驾”
服用对神经系统有影响的催眠药物、有恶心呕吐反应或变态反应的药物、止痛类药物、兴奋剂、治疗癫痫药物,以及某些抗高血压药物和降血糖的药物后,可能引起嗜睡、头晕、反应模糊、视线重影等不良反应,市民一定要注意,不要药后驾驶车辆,以防“药驾”。
购买合格试剂
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是指新型冠状病毒抗原自测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需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未取得注册证的产品均为不合格产品,请勿购买。
合理选购口罩
消费者在购买口罩时一定要在正规渠道购买,并做到“一查二看三闻”。“一查”:查注册证号和执行标准。在口罩包装袋上找到产品执行标准号,如果没有找到或者不是以下执行标准,建议不要选购。“二看”:口罩中间有一层或者两层熔喷布,这是决定口罩防护能力的重要功能层。如果没有,则不合格,建议不要选购。“三闻”:正规合格的口罩是不会有异常气味的,如果闻到口罩有明显的异味,如发酸、发霉,则可能在生产或储存过程当中出现了质量问题,这样的口罩不要使用。
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购买药品时要看清保质期,并按照说明书的贮存条件保存药品,避免服用变质、过期药品。请保管好购药小票或消费凭证以及药品包装和说明书等,如遇到药品质量问题,可向所在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反应或拨打12315、12345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科学做好个人防护
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无论是外出购物旅行或参加各类聚集活动时,坚决保持社交距离并全程佩戴口罩,坚持勤洗手和家里通风消毒,尽可能保证充足睡眠、适当运动和营养均衡,增强自身免疫力,最大程度减少被病毒感染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