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管局优化营商环境 “暖心行动”工作方案
作者 :佚名 来源 :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5-20
州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市场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关于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西办通〔2023〕24号)《西双版纳州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工作方案》(西营商办发〔2023〕38号)精神,切实推动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落地见效,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州委“营商环境提升年”目标,深入践行“四个围绕”,推动形成“亲不逾矩、清不远疏,公正无私、有为有畏”的政商关系,做到“亲而有界、亲而有度,清而有责、清而有为”。
二、主要目标
深入落实中央、省和州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招商是第一要事、一流营商环境是第一竞争力”的理念,以市场主体需求和群众满意度为导向,紧扣促进市场主体倍增,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扎实推进市场监管牵头指标对标优化及重点领域持续提升,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三、工作措施
(一)打造一流服务环境
1.提升企业开办服务水平。持续推进、完善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运用,实现开办企业全程电子化、零跑动办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设立登记“即报即办”,实现免费刻制印章、发放税控设备。在州、县政务服务实体大厅设立企业开办综合服务窗口。推广营业执照自助打印,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电子印章的运用。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将全州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内。(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州公安局、州税务局、人民银行西双版纳中心支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2.推进注销便利化。拓展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将简易注销公告时间压缩至20天。建立容错机制,畅通退出渠道,降低退出成本,进一步解决企业“设立易、注销难”问题。(责任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州税务局)
3.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清理市场准入隐性壁垒,严格执行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贯彻执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落实外商投资鼓励政策。深化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简化行政审批流程,逐步解决“办照容易办证难”和“准入不准营”难题。(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商务局、州政务服务局、州司法局等有关部门)
4.着力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健全完善市场主体培育引进扶持机制,坚持内培外引,狠抓农业龙头企业,工业企业、建筑企业、商贸企业、服务业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培育,促进市场主体量质倍增,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增速15%以上。(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州优化营商环境和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5.聚焦民生热点问题和新业态新领域,进一步完善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长效排查机制,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组织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依法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等各有关部门)
6.提升监管执法水平。进一步明确部门监管职责,全面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把更多监管事项纳入部门联合抽查范围,实现联合抽查部门全覆盖。加快大数据建设,积极推进监管平台数据互联共享,切实提升大数据利用水平和监管效能。加强食品、药品、建筑工程、交通、应急、特种设备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监管,强化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分类制定各领域监管免罚清单。配合省级出台包容审慎监管指导意见,研究制定市场主体初次轻微违法经营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州司法局;责任单位:州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7.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建立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援助机制。积极创建国家、省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县(园区),大力发展知识产权代理服务业,培育高价值知识产权。加快推进商标品牌建设和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支持开展质押融资、转让、许可等知识产权运用。探索创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地区。推进地方专利信息检索分析系统运用,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工作站及服务网点建设。加强商标专利申报指导,推进网上商标业务,积极申报国家商标受理窗口。(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州法院;责任单位:州级各有关部门)
8.深入开展“四万三进两个紧密结合”活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践行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推动干部走出机关、走出办公室、走进千家万户,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忧、办万家事;沉到一线抓协调、抓推进、抓落实,深入推进政策宣传、政策服务、政策兑现进市场主体;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火车头”、主要领导“领头雁”、基层干部“排头兵”的作用,做到把一般号召与个别指导紧密结合起来,把领导骨干与人民群众紧密结合起来,着力解决市场主体关心关注、急难愁盼、影响发展等方面的问题,不断推动我州市场主体更多起来、更活起来、更大起来、更强起来。(州市场监管局)
9.加强《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规、政策的学习和宣传,进一步加大创新举措和惠企纾困政策宣传力度。认真落实《西双版纳州“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以实现“审批环节最少、办事效率最高、开放水平最佳、企业获得感最强”为目标,全面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对市场主体、企业投资者和群众的诉求做到有诉即接、有诉即应、有诉必办、有诉即办,实现有无熟人一个样、大小企业一个样、国有民营一个样、内资外资一个样、投资前后一个样,加强日常联系,主动提供服务,及时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实际困难。(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州级各有关部门)
10.贯彻落实云南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任务。围绕企业开办、市场监管环境、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3个一级指标,各责任部门每月对指标领域进行全面的材料梳理和整理。加强对接省级有关部门、处室,掌握相关数据,注重横向州市对比,提升全省排位水平。通过落实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市场环境、创新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推动西双版纳州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州级各有关部门)
四、保障措施
(一)夯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对标对表、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协力推进各项重点任务和整改问题的落细落实。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责任部门要健全问题清单动态更新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三)强化调度推进。各责任部门要对照《云南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任务分解表》(见附件),按月梳理“暖心行动”开展推进情况,于每月1日前报州市场监管局,州市场监管局汇总后于3日前报州发展改革委(州营商办)。
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