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市场监管局撤销冒名登记(备案)决定书送达公告

作者 :行政审批科 来源 :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06-11

西市监撤登公送〔2025〕01号

 

云南吴路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及相关利害关系人:

我局于2025年6月11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西双版纳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冒名登记(备案)决定书》(西市监撤登(备字〔2025〕第01号)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联系,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本局依法向你公司及相关利害关系人送达本决定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向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7撤销冒名登记(备案)决定书.docx


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