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传销宣传项目公开询价社会服务机构公告

作者 :两反科 来源 :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8-09

根据工作需要,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拟购买打击传销宣传项目。现就该项目发出邀请,欢迎贵公司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打击传销宣传项目

2.预算金额:3000.00元;

4.采购需求:详见以下采购清单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打击传销宣传项目

 

1

根据要求印刷打击传销宣传材料

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3 日内完成本项目内容编制及印刷,并一次性通过验收;

6.交货地点: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具体地点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7.质量要求:需保证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著作权、专利权等的起诉,印刷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近一年指2021年、2022、2023年任意一年,若是2024年成立的公司则提供成立至今至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复印件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1月至截止日前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和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不满3个月的企业提供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提供书面声明;

2.2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自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的网络截图)。

2.3供应商须具备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5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询价文件提交

3.1询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8月1518 00分(北京时间)

3.2递交地点为:景洪市易武路8号

3.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文件,不予受理。

3.4询价文件装订成册。询价文件装订应牢固,不得采用活页夹,并要求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否则采由于询价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询价文件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1)报价函、(2)、资格证明文件。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景洪市易武路8号

联系人:董老师

联系电话:18088028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