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景洪市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复审州级评审意见的公示

来源 :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9-05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云食安办发〔2022〕2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评价细则和州(市)级评审操作指南(2023版)的通知》(云食安办发〔2023〕15号)文件精神,经景洪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申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成员单位组成评审组,对景洪市云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市复审进行了州级评审。根据评审情况,景洪市已达到云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标准。

为广泛听取社会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现对《景洪市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复审州级评审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5日至9月1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以文字形式(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向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办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受理电话:0691-2161013;

邮寄地址:景洪市易武路8号,州政府食品安全办;

邮编:666100;

电子邮箱:xsbnsaw2014@163.com。


附件:景洪市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复审州级评审情况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5日


景洪市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复审州级评审情况

一、组织实施情况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开展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安排和景洪市关于开展云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市复审的请示,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抽调州发展改革委、州教育体育局、州公安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农业农村局、州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业务骨干组成评审组,于8月21日至25日期间通过听取汇报、资料审查、现场检查(明查暗访)、领导访谈等方式,对景洪市食品安全状况、食品安全党政同责、风险治理、监督管理、社会共治、高质量发展6方面49项内容进行了逐一评分。抽取了3个乡镇(街道)对食品生产企业、屠宰企业、粮食收储企业、种养殖基地、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基层监管单位、农资经营单位、食品小作坊、农贸市场、大中型超市14类业态27个点位进行了明查,抽取了2个街道对农贸市场、便利店(小超市)、小餐饮、食品摊贩、网络订餐单位等5类业态18个点位进行了暗访,完成了对景洪市云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市复审的州级评审工作。

二、示范创建工作成效

在省、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大力指导下,景洪市上下以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为目标,以落实“党政同责”“四个最严”为遵循,坚持以创新推动创建,以创建引领发展,着力强基础、补短板、守底线、惠民生,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近年来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在全州历年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中均为优秀等次。

(一)突出“党政同责”,食品安全组织保障更加有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有效落实《景洪市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将食品安全重大部署、重点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跟踪督办内容,高位推动,督促全市党政领导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确保了复审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及时调整充实景洪市食安委及其办公室成员,健全食安委工作职责,完善议事规则,强化工作统筹协调,各乡镇(街道、农场)均设立食安委及食安办,组建农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成员单位发挥职能作用明显,各部门协作机制运转高效顺畅,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三是严格考核评议。将食品安全工作被纳入全市综合考评指标体系,分值权重占比3%,完成对全市22个食安委成员单位、3个街道、9个乡镇和3个农场2022年度食品安全考评工作,并将考评结果报至市考评办进行结果运用。四是强化资金保障。持续加大食品安全经费投入,将食品安全经费列入本年度本级财政预算,2023年景洪市本级财政共安排食品安全相关资金153.7万元,较上年增长46万元,增长46%。五是高位推进创建工作。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市长为组长的“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复审领导小组”,印发了《景洪市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复审迎检工作方案》,召开全市复审迎检工作推进会,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复审工作。

(二)突出“基础建设”,食品安全治理水平持续提升。一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持续加强基层所标准化建设,市场监管各分局(所)均有办公用房,5个分局(所)配备了执法车辆,7个乡镇所配备了快速检测设备,目前,勐养管理所正在积极申报创建五星市场监管所。二是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各乡镇(街道)设立市场监管派出机构17个;设立景洪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并取得“双认证”资质,在乡镇(街道)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设立农产品快速检测室10个并投入运行;组建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181人。从事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专业化比例达到70%,业务培训覆盖率达到100%,同时,成立了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部门,实现了食药环打击犯罪专业化。三是加强应急能力建设。组建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处置专项协作小组,加强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健全乡村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网络,2022年共监测完成6大类15种456件样品的检测,提交4388条检测数据,样品检测完成率为109.6%;完善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设立哨点医院22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承办西双版纳州2023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Ⅳ级)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能力大幅提升。

(三)突出“四个最严”,食品安全监管防线不断筑牢。一是加强源头治理。实施化肥农药减量行动,大力推广绿色防控、科学施肥等技术,2022年全市化肥使用量折纯为18831吨,与2020年相比,减少了128吨,减幅达0.68%,实现了化肥零增长的目标。二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推广应用,截至目前,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上线注册生产经营主体94家;严格执行生猪定点屠宰制度,定点屠宰监管率达 100%。三是抓好储备粮管理运营。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严把粮食收购、储存、销售出库质量安全关,建立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严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市场。四是坚持过程严管。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全市在产在营企业风险分级、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配备覆盖率均达100%;以“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为抓手,排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1.5万余户次,发现风险问题1808个,问题处置完成率100%;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开展全覆盖隐患排查,学校食堂“6T”实务管理率、“明厨亮灶”覆盖率均达100%。五是加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2022年全市共完成食品(含食用农产品)抽检2925批次(按照64万人口数量计算),抽检量达到4.55批次/千人;完成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2821批次,快检量达到4.4批次/千人。六是强化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健全应急处理机制,推动监管重心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变,圆满完成“两会”、中高考等重大会议和重要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六是坚持违法严惩。狠抓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放松,重拳出击、铁腕治理,聚焦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持续加大对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及时将各类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2022年以来,全市共查办食品安全违法案件109件,罚没金额130.91万元;侦办食品安全领域犯罪案件6 起。

(四)突出“诚信自律”,食品安全共治格局初步建立。坚持以复审为契机,引导全市上下共同守护食品安全,打造食品安全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举办“315”“迎新春、送食安”“食品安全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开展食物中毒防控集中宣传教育,依托景洪融媒、景洪发布、微信公众号、乡村大喇叭等媒介,多渠道多形式持续推进食品安全宣传进学校、进农村、进工地、进社区、进家庭、进餐馆、进市场。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资源优势,利用乡镇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及驻村工作队、医疗下乡、农资下乡等进村入户时机,走村入户,全覆盖、高频次开展宣传教育,着力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2022年至今,共发布食品安全新闻稿件283条,发放、粘贴宣传海报5万余份,组织各类食品安全宣传、培训活动116场次。畅通投诉举报电话,发布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关于受理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专项整治信访举报的公告》,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及时受理和处置投诉举报信息。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现场快速检测食品66批次,积极营造共治共享良好氛围。

(五)示范引领亮点突出,助力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增光添彩。一是以绿色为引领打造一流“绿色食品牌”。开展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工作,加大标准化生产力度,全市现有“三品一标”认证企业49家,认证产品147个,认证规模74292亩2.2万头/只。组织开展“景洪大渡岗茶”“景洪攸乐茶”等7个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报。通过省绿色食品牌办公室认定“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50个。“版纳”“雨林云果”“龙园号”品牌成功入选2021年云南省“绿色食品牌”品牌目录名单。“佳年”“牛夫人”等5个产品品牌入选2022年云南省“绿色云品”品牌目录。“龙园印象”普洱茶(生态)紧压茶、金奖朝圣普洱茶(熟茶)、“雨林望旺”火龙果、“佳年”牌红心火龙果、“柚想季”牌东试早柚、“十里芒香”牌金煌芒入选2022年西双版纳“10大名品”。为企业争取省级绿色发展奖补资金367.7万元。印发《景洪市热带水果产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景洪市普洱茶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35年)》,编制《景洪市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实施方案》《景洪市推动支持普洱茶产业发展实施方案》。通过以“抓有机”为引领,以“创名牌”为抓手,绿色发展成效明显。二是高位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全市9538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划分BCD三级,由县(市)、乡、村三层1333名领导干部分别包保,市食安委主要领导督导推进,建立“一盘棋”工作机制,用好“日统计、周通报、月调度”三种督促手段,推动落实全市包保干部100%建立“三清单一承诺”制度、100%完成督导任务、100%整改完成督导反馈问题。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上,抓紧关键少数,夯实法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职责,抓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三本台账,形成了企业主动发力,终端见效的良好氛围。以食品生产企业、学校食堂等重点行业为引领,食品经营主体变“被动查”为“主动做”,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风险防控水平,坚决筑牢食品安全屏障。三是推进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争创国家五星级市场监管所为目标,从基础设施标准化、党的建设规范化、内部管理制度化、监管执法规范化四个方面积极打造勐养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全市基层市场监管所“两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供样板。

三、下一步建议

围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目标任务,景洪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协同完善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机制,聚焦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面临着严峻复杂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挑战。一是食品产业发展基础需进一步增强。全市食品产业基础薄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小、散、弱”现象突出,企业管理不规范,安全意识、风险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有待加强。二是基层食品安全专业监管能力需进一步提升。随着旅游业的强劲复苏,人少事多、业务范围广、业务水平不高的现状与监管对象量大面广、监管工作专业化要求较高之间的矛盾较为突出,食品安全监管专业化程度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需进一步完善。目前,食品安全监管行业自律作用尚未有效发挥,企业主体责任尚未完全落实,社会监督力量尚未充分激活。

建议景洪市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指示要求,持续巩固提升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成果,锚定更高标准,细化工作举措,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升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满意度。

一是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按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的工作要求,健全完善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压实属地责任、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三方贯通协同,确保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

二是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坚守食品安全底线,继续推行风险分级管理,强化日常监管,提高监管效能。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强化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大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着力解决食品市场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三是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现代化水平。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全过程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实施食品安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智慧化监管,提升监管水平和效能。

四是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创新食品安全普法宣传形式和内容。支持行业协会建立行规行约和奖惩机制,强化行业自律。鼓励新闻媒体准确客观报道食品安全问题,有序开展食品安全舆论监督。积极回应群众诉求,营造人民群众关注、支持、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共治大格局。

四、州级评审意见

经州级评审组综合评估,景洪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西双版纳州委、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部署,实现了食品安全状况良好、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成效显著、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普遍增强、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提升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形成等创建工作要求,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底线,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向好,达到了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