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强制性国家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第 2 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的函

来源 :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8-30


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完成了强制性国家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第2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编制工作(见附件1)。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正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https://www.miit.gov.cn/jgsj/kjs/jscx/bzgf/art/2023/art_8fe754c430ca422c84a89a6ad8a7b07d.html和国家标准委网站https://www.sac.gov.cn/xw/zqyj/art/2023/art_e47a38300cf843258101c4f6c72d0872.html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8月18日-2023年9月17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填写《强制性国家标准意见反馈表》(见附件3),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公示反馈)。

请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将本通知转发辖区内粮食及其加工品、茶叶、月饼及粽子相关生产企业、行业协会等,广泛征求意见,并收集汇总各方反馈意见,于2023年9月14日12:00前抄报州市场监管局。联系人及电话:郭倩兰,0691-2227711,13578120690。


  附件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等一览表.doc

附件3.强制性国家标准反馈意见表.doc


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