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港口社区、曼袄村委会、曼纳伞村委会等76个社区(村)创建为“无传销社区(村)”复核结果的公示

作者 :佚名 来源 :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12-05

关于对港口社区、曼袄村委会、曼纳伞村委会76个社区(村)创建为无传销社区(村)复核结果的公示

 

各县(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州级各成员单位、社会各界人士

按照云南省创建无传销社区评价办法规定景洪市港口社区昆罕村委会51个社区(村)勐海县曼袄村委会等18个社区(村),勐腊县曼纳伞村委会社区(村)分别提出创建申请,经街道办事处推荐并组织自评,各县(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各县/市打传办)认真组织开展无传销社区创建活动,通过审核、考察、认定,并向社会公示等程序,认定无传销社区(村)

20221123日至1130州打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州政法委、州市场监管局、州公安局、州法院、州检察院等单位依据云南省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无传销社区(村)创建标准和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云打传办发〔20186号),各县(市)打传办对港口社区、曼袄村委会、曼纳伞村委会等76个社区(村)创建为“无传销社区(村)”进行无传销社区复核考评考评平均分均为90分以上,符合无传销社区评定条件,予以复核评定为无传销社区(村)

公示时间从2022121日起至125 (法定节假日除外),公示期间,广大群众、组织、机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西双版纳州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联系电话:0691-2127292

 

附件:2022年西双版纳州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复核评分表2022年西双版纳州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复核评分表.xlsx

 

 

               西双版纳州西双版纳州打击传销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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