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港口社区、曼袄村委会、曼纳伞村委会等76个社区(村)创建为“无传销社区(村)”复核结果的公示
作者 :佚名 来源 :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12-05
关于对港口社区、曼袄村委会、曼纳伞村委会等76个社区(村)创建为“无传销社区(村)”复核结果的公示
各县(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州级各成员单位、社会各界人士:
按照云南省创建“无传销社区”评价办法规定,景洪市港口社区昆罕村委会等51个社区(村),勐海县曼袄村委会等18个社区(村),勐腊县曼纳伞村委会社区(村)分别提出创建申请,经街道办事处推荐并组织自评,各县(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各县/市打传办)认真组织开展“无传销社区”创建活动,通过审核、考察、认定,并向社会公示等程序,认定为“无传销社区(村)”。
2022年11月23日至11月30日,州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州政法委、州市场监管局、州公安局、州法院、州检察院等单位,依据云南省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无传销社区(村)创建标准和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云打传办发〔2018〕6号),对各县(市)打传办对港口社区、曼袄村委会、曼纳伞村委会等76个社区(村)创建为“无传销社区(村)”进行“无传销社区”复核考评。考评平均分均为90分以上,符合“无传销社区”评定条件,予以复核评定为“无传销社区(村)”。
公示时间从2022年12月1日起至12月5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公示期间,广大群众、组织、机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西双版纳州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联系电话:0691-2127292。
附件:2022年西双版纳州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复核评分表2022年西双版纳州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复核评分表.xlsx
西双版纳州西双版纳州打击传销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