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域维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4-05-23

为认真有效地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域维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州委办、州政府办《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西双版纳州维护社会稳定预警工作制度>的通知》(西办发[2011]5号)的要求,结合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监管为民、依法行政,通过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域即将出台或审批实施的、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可能存在或影响社会稳定等隐患和风险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措施等重大社会事项开展风险评估,落实风险防范化解措施,正确把握和妥善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确保重大事项顺利实施,为实现西双版纳州跨越转型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和务实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评估机构

(一)领导小组。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域维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西双版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维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王玉才任组长,副局长许永华、孙世勇、周俊萍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州食药检所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办公室主任由凌仕东兼任,具体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域维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等工作。

(二)评估队伍。根据食品药品安全相关评估事项的特点要求,建立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州食药检所所长为成员,相关部门领导及群众代表为成员的评估队伍。并邀请州维稳、纪检监察、信访、法制、公安等相关部门参加。

三、评估范围

凡本局提出的,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可能因实施带来利益冲突的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改革和重大活动都要作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事项,切实做到应评尽评。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域重大决策、重要政策和重大改革。

(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重要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防控措施的制定或修改。

(三)食品药品行政许可项目设立或调整。

(四)其他实施开展涉及诸多利益群体或可能引发群众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事项等。

四、评估内容

(一)合法性评估。事项是否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是否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省、州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政策调整、利益调节的法律、政策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经过周密的可行性论证和严格的审查报批程序等。

(二)合理性评估。事项是否符合西双版纳州州情发展实际、是否符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近期和长远发展规划,是否考虑社会稳定性、发展持续性等;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利益;是否统筹兼顾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是否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群众的不同需求;是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可行性评估。事项是否征求了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涉及利益群体的意见;相关政策是否具有连续性和严密性;出台时机是否成熟、适时。

(四)可控性评估。事项是否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和群体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影响社会稳定的其他隐患,是否制定相应的预测、预警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是否有化解不稳定因素的对策措施;是否在可控范围之内。

五、评估程序

(一)确定评估事项,拟订评估方案。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评估事项由各科室(所)提出,并逐项填写《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事项报备表》(见附件),经分管该业务工作的局领导审核,报局维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风险评估工作。每项事项的风险评估,事项主管科室(所)应拟订专项评估方案。

(二)广泛研究论证,准确识别风险。需要评估的事项在作出决策前,该事项主管科室(所)应围绕可能存在的风险,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专家咨询、走访座谈、抽样调查、实地踏勘、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和人大、政协以及维稳、信访等部门的意见建议,准确掌握社情民意。并根据梳理汇总的意见建议,召开评估会议,对显性风险、潜在风险和可能诱发风险的因素进行听证和综合研判,客观真实地评估事项实施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准确预测可能引发矛盾冲突所涉及的人员数量等情况,正确识别潜在的社会稳定风险。

(三)确定风险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对虽符合群众长远利益,但超出群众当前承受能力和多数群众不赞成或短期内难以调控的事项,有可能引发100人以上的群体性事件,应确定为红色(特别不稳定)预警(高风险);对符合群众长远利益,存在一定稳定风险,有可能引发51-100人的群体性事件,应确定为黄色(不稳定)预警(中风险);对符合国家法律政策,群众支持拥护,有可能引发10-50人的群体性事件,但可以控制的,应确定为橙色(较不稳定)预警(低风险)。对评估事项实施后可能引发的各种社会稳定风险进行综合衡量、分析和评估,根据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后果,制定对策和处置、化解预案。

(四)形成评估报告,制订维稳预案。事项主管科室(所)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进行全面汇总和分析论证后,对稳定风险作出确定性最终评价,形成以重大事项基本情况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论、化解预案、稳控措施等为内容的评估报告,经事项分管领导同意、局维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及时报西双版纳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审批部门。局维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估报告提出评估结果运用意见和事项实施意见后,填写《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事项报备表》,分别报送西双版纳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审批部门。

(五)及时跟踪反馈,加强风险调控。事项主管工作室要对已评估审查、批准实施的重大事项进行全程跟踪。需要公示的,应通过局机关政务网站对评估事项、程序、结论及结果及时进行公示,不断听取社会公众评价意见,及时发现新的社会稳定隐患,调整对策措施,确保不发生大的事端。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有序推进。实施维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措施。食品药品安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相关事项主管科室(所)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风险评估工作作为源头防范的重要抓手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抓实,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精心组织,有序推进。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全体干部职工要树立大局观念,统筹兼顾,切实加强协作,共同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域维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要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一旦发生不稳定问题或群体性事件,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果断处置化解。

(三)严格制度,落实责任。相关事项主管科室(所)在实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时,要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规定要求开展工作,并落实责任,充分运用评估成果,预防和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对应评估而未评估的,或在评估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以及防范化解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引发群众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