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省局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有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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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省局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州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的通知》(云食药监发电〔2013〕38号)转发你们,并对此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有关事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案卷自查自评标准
具体标准参见附件。
二、案卷归档要求
各单位须按照《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案件档案管理办法》(试行)规范要求进行归档整理。
三、上报时间
各单位须按照通知要求,对照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卷评查标准,对规定的时间段内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自评,推选出1-2卷比较优秀的行政处罚案卷,并将装订规范的原始案卷于8月27日前报送至州局政策法规科备查。
附件: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卷评查标准
西双版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