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检验机构主管部门召开警示教育会

来源 :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6-01


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机构规范管理。5月29日,州市场监管局、州交警支队、州生态环境局多部门联合,召开机动车检验机构警示教育会。全州33家机动车检验机构,共计6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上,监管部门与机动车检验机构共同观看近期江苏省曝光的机构车安全检验违法检验的视频,传达学习了《刑法》《关于印发全省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云南省机动车检验机构管理服务指导规范(试行)》等内容,通报了检验机构违规出具检验报告案例和省内的交通安全事故安全案例,用最真实案例警示、教育检验机构。

会议强调,一是要敬畏法律,遵守法律。各检验机构要坚决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开展检验工作,严守底线、不碰红线,拒绝出具虚假数据和报告,共同营造诚信守法、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二是严禁为违法车辆出具检验合格报告。针对重点整治总质量3.5吨以上的轻型自卸货车、轻型仓栅式货车和重型自卸货车,在知道受检车辆属于“大吨小标”、非法改装货车、使用“值班货箱(厢)等情况下,禁止出具合格报告,且要向有关部门报告。三是要严格自查自纠。机动车检验机构要对照典型问题,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要坚决整改,整改不完成不放过。四是要深化“四万三进”服务。各级各部门工作人员要不断提高服务本领,深入现场走访指导、服务,帮助检验机构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提醒、督促企业合规检验。五是要加强管理服务。各检验机构要落实《云南省机动车检验机构管理服务指导规范》要求,组织学法学习标,提升检验能力,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在服务过程中让人有一个舒心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