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 :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1-02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区编制了《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具体信息可参见本机关编制的《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网址:www.xxgk.yn.gov.cn)上查阅《目录》或者直接搜索信息,也可以到我区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办公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捧路25号)和州档案馆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公开和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形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至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旅游度假区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旅游度假区申请获取。旅游度假区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

(一)受理机构

旅游度假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捧路25号;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联系电话:0691—2127730;传真号码:0691—2162686;电子邮件:djqgwh2008@126.com;邮政编码:66610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旅游度假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申请人可以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旅游度假区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旅游度假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旅游度假区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的受理

旅游度假区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处理:

(1)进行形式审查。收到申请后,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旅游度假区掌握的政府信息,我委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旅游度假区已经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旅游度假区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的规定,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旅游度假区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监督电话:0691-2127730,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捧路25号,邮编:666100。

另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中的任意一个或多个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