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关于西双版纳伦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澜亭别院”项目规划指标调整论证的公示

来源 :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5-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对西双版纳伦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澜亭别院项目规划指标调整进行论证,现将论证结果予以公示:

一、调整原因

用地位于旅游度假区二期曼庄些村民小组旁,用地面积45.6亩,2013西双版纳伦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招拍挂取得土地并通过水务部门论证取得了《景洪市南凹河伦和地产曼庄些河段防洪综合整治方案及洪水影响分析报告》的批复。因流沙河片区控规修编,导致项目用地面积减少,优化营商环境,减少企业损失,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经度假区党委会议研究同意组织专家对指标进行论证。

二、调整前后的规划经济指标

控规名称

原规划控制指标

申请调整综合

规划控制指标

用地性质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

绿地率

机动车停车位及非机动车停车位

用地性质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

绿地率

机动车停车位及

非机动车停车位

景洪市流沙河片区控规(未批复)

村庄建设用地、公园绿地、防洪堤用地、水域45.6

 1.8

 30%

 11m

≥35%

机动车:0.5/100

二类住宅用地39.1

1.0r≤2.2

≤30%

40m(且满足民航限高)

35%

机动车:1/100㎡,

非机动车:1/

经过评议,专家组一致同意申请调整综合规划控制指标。

对论证会结果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0天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到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附注:

一、意见反馈需书面方式提交,反馈方式如下:

1、个人反馈的,反馈内容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2、多人共同反馈的,反馈内容附每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3、单位反馈的,附上单位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二、公示地点

1、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网站

  http://xsbndjq.xsbn.gov.cn

  2、西双版纳报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限为30日,自2020512日至2020611日止

四、联系方式

   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自然资源分

   联系电话:0691-2129348

 

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202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