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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海事局关于认真做好“COP15”大会和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行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双版纳海事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11-18
西双版纳海事局关于认真做好“COP15”大会和2021年中秋、
国庆期间行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辖区各航运企业、个体船舶,水上水下活动作业单位:
2021年中秋、国庆两节(以下简称“两节”)将至,举世瞩目的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将于十月期间在云南省昆明市召开。“COP15”大会的召开和“两节”是我国政治和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重大事件,特别是在当前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推进的现实背景下,做好“COP15”和“两节”期间的行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意义更为重大。近一段时间以来,受澜沧江上游来水和电站调控等综合因素影响,景洪电站下泄流量调整变化频繁,船舶航行、停泊、作业面临较为复杂的水域环境,风险因素较为密集。根据通报,近期将出现接近550立方米每秒的极低流量,对水上交通组织管理将构成较大威胁。为统筹做好辖区“”COP15”““大会和“两节”期间的行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内防扩散,外防输入的疫情防控总体要求和和上级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部署,对“COP15”和“两节”期间行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布置如下:
一、为进一步加强辖区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开展高效有序,成立西双版纳海事局2021年“两节”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艾建伟 局 长
副组长:刘德云 副局长
秦延敏 副主任
成 员:雷俊安、赵清、奚永清、张红平、雷建、陈江平、崔桂林、赵利康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西双版纳海事局监督科,由雷俊安担任办公室主任,崔桂林为副主任,负责“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以及沟通协调、信息收集、汇总上报等日常工作。
二、当前由于疫情防控、市场环境和通航环境影响,国际航运、景洪港短途观光航运和除航道整治外的其他水上水下活动作业船舶均处于停航状态。各航运企业、水上水下活动单位要努力克服不利因素影响,坚决消除消极懈怠和畏难思想,立即全面动员,组织所属人员开展相应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全面理解党和国家关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相关政策要求,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深刻领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中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力做好行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三、各单位接文后,要立即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落实职责,制定实施方案。组织一次覆盖企业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组织管理全过程的自检自查活动;组织一次贯穿船舶营运全环节的安全应急演练;组织一次全员参与的安全教育活动。认真检查企业内部疫情防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各项安全规章和操作规程制定完善和遵守执行情况,各项应急处置预案的建立与运行情况,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制定解决方案,针对薄弱环节,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
四、各航运企业、水上水下活动单位要立即组织对所属船舶技术适航状况、安全管理行为进行全面的内部自查,及时消除各类隐患缺陷,确保所属船舶处于良好适航状态,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链运转顺畅高效,各类风险得到有效处置和管控。从事航道整治施工、河道内采砂作业的船舶,要坚决防止配员不足、超载冒险航行海事违法行为,必须在经批准的作业范围采用经审核的作业方式进行作业活动,正确悬挂作业标志,准确传送作业信息,向航经船舶严格履行主动告知义务。
五、停航船舶应选择安全水域锚泊或系泊,确保系缆必须牢固,并按规定留足值班人员,防止走锚、断缆、冲漂和未及时移泊导致的船舶搁浅、沉没等险情事故的发生。停泊期间应当严格执行船舶停泊值班制度,保持对流量状况、气象情况和通航环境的连续观测和有效掌握,根据上述安全要素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应对措施。船员值班期间要严格管控用电、用火行为,有效防范船舶火灾。
六、当前正值澜沧江单点暴雨、强对流、浓雾等恶劣气候现象多发时段,各航运企业必须加强现场生产组织管理,根据通航环境、气象状况和船舶类型科学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航行过程中加强驾驶台值班,谨慎驾驶,遇有恶劣气候不能满足安全航行作业条件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紧急避险。
七、近期辖区水上水下活动较多,多处水域实施通航管制。
船舶航经通航条件受限的水域时,应先行掌握水上水下活动组织实施情况,严格执行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航行通(警)告或通航管制规定,如航行条件不满足本船安全航行时不得冒险进入,应先行探摸或等待询问,查明通航要素后,谨慎驶入。
八、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相关措施有可能进行调整,各航运企业要求提前准备,如景洪港短途观光市场重启,各企业必须保持与旅行社的密切联系,提前对客员规模进行先期掌握,明确客员数量、年龄构成、来源地等信息,提前做好疫情防控准备,根据疫情防控专业主管机构的要求,严格落实运输工具环境消毒、人员扫码、测温和客员定额控制管理要求,航行过程中加强巡查,对全船秩序进行有效控制,对重点处所、关键性设备、高温及高速运转部位进行连续监测。
九、各航运企业、各水上水下活动作业单位要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引导,积极响应相关部门减小人员流动的倡议,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最大限度的解决员工的实际困难,为所属员工就地过节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和条件。对户籍所在地为高、中风险或边境地区的员工,要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准确及时掌握人员流动轨迹,按要求报告相关部门,执行隔离措施。
十、 各航运企业、各水上水下活动单位要求进一步完善应急准备和应急值班,“COP15”大会和 “两节”期间,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投入营运的大型旅游客船执行航次任务时,必须确保至少有一名公司领导随船配合船长实施现场检查教育、安全态势评估、应急处置协调。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双版纳海事局
2021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