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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海事〔2021〕15号 西双版纳海事局关于2021年船员年度安全教育学习安排的通知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双版纳海事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5-24
西双版纳海事局关于2021年船员年度安全教育学习安排的通知
辖区各航运企业、船舶单位、个体船户:
为做好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的船员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不断增强船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着力提升船员综合素质。现将辖区2021年船员年度安全教育学习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习形式
2021年年度船员安全教育学习采取线上(微信)的形式开展,西双版纳海事局将编辑好的安全教育学习内容上传到辖区的“版纳水路运输企业及船户群”、“版纳水路客运企业群”、“作业船舶监管群”、“关累海事进出口报告群”等微信群,由辖区的航运企业、船舶单位、个体船户的指定管理人员或船长将学习内容转发到本企业、本船舶的每一位船员,船员将微信中的学习内容进行下载,自行学习。
二、学习内容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
1.习近平新时代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2.习近平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生命重于泰山(视频)。
(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文件要求及指南
船舶船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操作指南(V5.0)。
(三)法律法规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及安全16宗罪及释义;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2021);
3.国家安全普法宣传视频。
(四)船员履职能力
内河船舶安全制度及操作性检查。
(五)船舶安全事故预防
1.安全使用船舶电气设备,谨防触电事故;
2.船舶火灾的预防与应急处置;
3.船舶机舱火灾原因分析及预防措施。
(六)澜沧江—湄公河典型水上安全事故案例
1.船舶碰撞事故警示篇;
2.船舶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警示篇;
3.人员伤亡事故警示篇。
(七)水上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视频
1.客船警示教育视频;
2.货船警示教育视频;
3.砂船警示教育视频。
三、学习时间
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20日。
四、考核时间
2021年6月21日至2021年6月23日。
五、学习要求
辖区各航运企业、船舶单位、个体船户要高度重视年度船员安全教育网上(微信)学习工作,要安排专人负责下载(转载)安全教育学习内容,组织好、督促好本企业本单位本船舶的每个船员按要求开展年度安全好教育学习和考核。要把船员年度安全教育学习与船员宣传教育专项三年行动、六月安全月以及公司的日常培训紧密结合起来,完善船员再培训制度,把船员安全教育和再培训作为船员终身教育制度来落实。通过学习考核,进一步增强船员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进一步提高船员履职能力,不断提升辖区船员的本质安全水平,为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在线上(微信)学习期间,各航运企业、船舶船员要严格落实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要求,避免聚集扎堆学习,保持安全距离,做好自我防护。各航运企业、船舶单位要对今年的年度船员安全教育线上(微信)学习考核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021年6月30日前将网上(微信)学习情况(文字加图片)电子版上传到bncy158@163.com邮箱。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双版纳海事局
2021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