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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航务〔2020〕9号 西双版纳航务管理处关于做好水路运输行业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双版纳海事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6-01
西航务〔2020〕9号
西双版纳航务管理处关于做好水路运输行业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
辖区各航运企业、个体船户,涉水施工单位:
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省航务局等上级主管部门对水路运输行业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要求,为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巩固疫情防控成效,推动水运行业复工复产达产。结合西双版纳辖区水运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航运企业和涉水施工单位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将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来落实。要充分认识疫情反弹的严峻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松懈心态,持续抓好澜沧江水运行业“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各项工作。
二、各航运企业和涉水施工单位要步调一致,科学防控。严格遵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客运站场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三版)》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公共场所、船舶的消毒防疫标准,坚决阻断疫情传播途径,加强船员、工作人员等所有水运从业人员的自我防护。
三、各航运企业和涉水施工单位要严格遵守各级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有贷款需求且满足贴息贷款条件的企业,同时应按文件要求做好贴息贷款事项的申报工作,继续做好辖区水运行业复工复产的各项工作,发挥好水路运输社会保障作用。
四、各航运企业和涉水施工单位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做好航运和施工组织计划,科学组织水路运输和涉水施工作业,确保安全生产零事故。
附件: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客运站场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三版)
云南省澜沧江西双版纳航务管理处
2020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