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海事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双版纳海事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4-23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双版纳海事局

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双版纳海事局2021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双版纳海事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项目支出情况表

八、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二、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情况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附件2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双版纳海事局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双版纳海事局(云南省澜沧江西双版纳航务管理处)承担西双版纳澜沧江对外开放水域实施海事管理及辖区船舶法定检验和航务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双版纳海事局(云南省澜沧江西双版纳航务管理处)内设机构(编办未核定):行政办公室、安全监督科、船员管理科、航行保障科、船舶检验所、港航派出所、关累海事处。

(三)2021年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西双版纳海事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全国海事、全省交通运输、全省水运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省交通运输厅的决策部署和澜沧江海事局工作安排,以推动澜沧江国际航运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海事“三化”和模范机关建设为引领,以打造全省一流海事管理机构为目标,狠抓基层基础,培育动力动能,强力助推澜沧江航运发展恢复,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澜沧江国际航运发展

1)不断完善澜沧江水路运输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应急防控措施,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持续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2)积极争取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国际航运发展条件,以旅游客运、国际货运为重点,积极培育壮大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扩大国际航运体量,努力实现澜沧江国际航运长期恢复性增长。

2.全面加强海事安全监管

1)加强辖区通航管理,维护辖区通航环境和通航秩序。开展常态化海事巡航;加大辖区水上水下活动安全监管,重点关注澜沧江景洪港至243号界碑四级航道建设工程、黎明大桥、景洪至勐海至打洛高速公路跨澜沧江大桥等项目的水上水下施工活动的现场监管,协调处理工程施工与船舶通航之间的矛盾。加强海事搜救能力建设,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做好船舶监督工作。及时受理船舶登记工作。开展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审批和船舶进出港报告工作。加强船舶安全检查,对停泊在景洪、关累两港的国际国内航行船舶依法实施船旗国、港口国监督检查,加大船舶现场检查力度。

3)做好船员教育学习和管理服务。以合适方式组织开展辖区船员年度安全教育学习;继续受理辖区船员办理海员证申请和船员证书核发,做好船员服务工作。严格船员违法记分管理,严厉打击船舶配员不足、人证不符、资历造假等违法行为。

4)规范船舶检验工作。抓好辖区船舶和船用产品的图纸审查和法定检验工作。

5)做好船舶防污工作。认真履行防治船舶污染水域和船舶尾气污染防防治工作职责,监管好船舶污染物回收工作。

6)稳住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基本面。发挥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指挥棒和导向标作用,扎实推进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深入开展砂石船专项整治工作,着力防范和化解水上交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

3.科学实施航道管养

1)编制辖区航道日常养护、重点养护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日常监管,加强项目跟踪管理,建立健全航道管养工作台账。

2)依法受理航政许可,依法按程序申报辖区跨河、临河、拦河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论证并监督项目实施。

3)加强航道巡查力度,落实航道定期巡查制度和巡航报告制度,收集整理辖区航道整治建筑物、通航建筑物、航标、航槽等变化情况,适时发布“航道通告”。做好辖区航道汛期灾害防治和航道水域环境整治工作。

4)持续做好澜沧江航电协调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发布水情信息,强化水情分析预警工作。

4.严格监管水运市场

1)依法受理航运企业、船舶的营运事项申办、变更等工作,组织开展2021年辖区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核查工作。

2)监督水路运输经营者经营行为,加强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运行监管,依法查处扰乱水路运输市场秩序、诚信经营等行为。值守接听好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及时交办、转办公众来电。

3)做好水路运输统计工作。

5.推进法治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规范行政执法,做到程序合规,加大执法监督,落实普法责任,加强普法工作。

2)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完善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平台建设,完成政务服务事项入驻实体大厅工作。加强“互联网+监管”工作。

3)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方式,推进“信用交通”建设。抓好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双公示和信用信息归集工作,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4)全方位开展平安建设。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和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大会等重点时段,加强行业及单位内部社会治安整体防控能力,深化反恐安保工作。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建立重大不稳定问题清单。加强禁毒防艾工作,持续开展禁毒防艾宣传进单位、进家庭等活动,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禁毒防艾意识。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深入开展“平安航道”“平安船舶”“平安工地”等创建活动。

6.加强党的领导和建设

1)坚持党对澜沧江航务海事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2)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建党10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严肃“三会一课”,深入开展“寻标对标达标创标”活动,深化模范机关暨文明科室创建。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完善政治理论学习和形势政策教育制度,健全新闻宣传工作机制,扩大国际航运宣传。

4)继续抓好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等专项整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构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为澜沧江国际航运高质量发展提供政治保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9人。在职实有12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1220205月调入1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7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7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2(省厅调拨1辆、编外车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92.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42.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50.76万元。

2020年相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1.11万元,增长原因为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92.9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42.22万元,上年结转50.76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42.22万元(本级财力284.87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7.35万元,收费成本补偿5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2020年相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1万元、增长0.28%。其中:本年收入增加21.37万元、增长6.66%;上年结转减少11.02万元、下降15.52%。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1.37万元、增长6.6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5月调入1人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92.9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92.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4.8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12万元、增长11.91%增加主要原因2020年5月调入1人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138.1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5.01万元,增长4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结转2020年海事管理安全专项经费50万元在2021年使用形成增长。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0.38万元,主要用于一般预算财政供养的行政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3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3.33万元,主要用于一般预算财政供养的行政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医疗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8.66万元,主要用于一般预算财政供养的行政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52万元,主要用于一般预算财政供养的行政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其他医疗保障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行政运行196万元,主要用于一般预算供养的行政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航道维护30万元,主要用于航道维护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海事管理57.35万元,主要用于海事管理安全专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5.67万元,主要用于各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工资57.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28万元)。

津贴补贴78.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60万元)。

奖金26.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37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1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3)。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6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84万元)。

住房公积金15.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7万元)。

办公费9.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6万元,项目支出7.50万元)。

水费0.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4万元)。

电费0.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4万元)。

邮电费0.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79万元)。

物业管理费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

差旅费24.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0万元,项目支出17万元)。

工会经费2.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4万元)。

福利费2.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4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4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69.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9万元,项目支出55.5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5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奖励金)7.3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7.35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政府采购预算安排一般公用预算本级财力支出复印纸28箱、0.48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31万元,较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31万元,较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1万元,较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2〕190号)、《云南省省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云财预〔2015〕295号)、《云南省省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云财预〔2015〕427号)和《云南省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云财预〔2016〕39号)的有关规定开展预算项目绩效管理工作。根据部门履职目标和项目特点,2021年共编报11个预算项目的绩效目标。具体详见附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指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反映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安排的专项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3.4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4万元、增长9.64%,增长原因2020年5月调入1人公用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