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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双版纳海事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作者 :办公室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双版纳海事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03-18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双版纳海事局(云南省澜沧江西双版纳航务管理处)按照法律、法规授权对澜沧江干流西双版纳辖区(大干河口至中老缅244号界碑(南腊河口)共182公里)通航水域实施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船舶防污管理和船舶检验管理,履行国家事权,保险水上安全,维护国家主权,保护水域清洁;并受省政府、省交通运输厅授权对澜沧江西双版纳辖区航务实施管理,维护管养辖区航道,保障航道安全畅通,监督管理水路运输市场,维护水运市场秩序。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双版纳海事局(云南省澜沧江西双版纳航务管理处)内设机构(编办未核定):行政办公室、安全监督科、航行保障科、船舶检验所、港航派出所、关累海事处。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工作要点:
1.深化安全治理,确保辖区水上安全持续稳定。全面落实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坚决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预防和减少一般水上交通事故发生。做好安全宣传工作,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2.加强海事业务监管力度。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内河船舶进出港报告,加大船舶现场检查力度。及时受理和做好船舶登记工作。加强船舶安全检查。对停泊在景洪、关累两港的国际国内航行船舶依法实施船旗国、港口国监督检查。二是做好船员教育学习和管理服务。组织开展辖区船员年度安全教育学习,继续受理辖区船员办理海员证申请和船员证书核发,做好船员服务工作。严格船员违法记分管理,严厉打击船舶配员不足、人证不符、资历造假等违法行为。三是规范船舶检验工作。积极承接省局下放船检业务权限,统筹抓好辖区各类船舶的图纸审查和法定检验工作。根据通航环境的变化情况,开展湖、库区船型选型前期预研工作。四是有效维护辖区通航环境和通航秩序。开展常态化海事巡航;加大辖区水上水下活动安全监管,重点关注澜沧江景洪港至243号界碑四级航道建设工程、景洪至勐海至打洛高速公路跨澜沧江大桥等项目的水上水下施工活动的现场监管,协调处理工程施工与船舶通航之间的矛盾。五是认真履行防治船舶污染水域工作职责。认真贯彻落实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环境相关规定,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督促引导航运企业从思想上真正加以重视。加强船舶操作管理,严格控制船舶污水、垃圾排放,做好船舶污染物回收工作。六是加强海事搜救能力建设。加强搜寻救助、预警防范、应急响应、协调联动、政策保障和技术支撑五个方面的能力建设。运行、维护好厅应急通信指挥系统(一机三屏调度台)。
3.加大航道管养保护力度。一是编制辖区航道日常养护、重点养护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日常监管,加强项目跟踪管理,完善作业项目台账。二是依法受理航政许可,依法按程序申报辖区跨河、临河、拦河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论证并监督项目实施。三是加强航道巡查力度,落实航道定期巡查制度和巡航报告制度,收集整理辖区航道整治建筑物、航标、航槽变化情况,适时发布航道通告。做好辖区航道汛期灾害防治和航道水域环境整治工作。四是配合做好澜沧江航电协调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发布水情信息,强化水情分析预警工作。
4.做好辖区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和服务。依法受理航运企业、船舶的营运事项申办、变更等工作。全力做好澜沧江西双版纳辖区2019年水路春运工作。组织开展2019年辖区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核查工作。加强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运行、接听好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及时交办、转办公众来电。加强辖区水路物流安全工作,落实局制定的《澜沧江西双版纳辖区水路物流安全工作实施意见》,督促各责任主体依法履行对应的物流安全管理职责。做好水路运输节能减排工作
5.发挥科技引领,促进海事信息化建设。一是进一步推进“澜沧江航行诱导系统”课题研究工作,争取年内形成成果,为澜沧江船舶驾驶提供直观、准确的航道、航法参考信息。二是稳步推进与重庆交通大学签订的《澜沧江—湄公河船舶生活污水及垃圾处理器研究》。三是做好景洪至橄榄坝船舶动态监管系统的承建、选择代建和监管工作。
6.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抓好党建工作。一是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强化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肃“三会一课”,推进“互联网+党建”工作,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性党组织建设。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二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签订责任状,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执纪问责。继续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三是落实意识形态和宣传工作党委主要领导负责制,完善政治理论学习和形势政策教育制度,扩大水运宣传,健全完善宣传机制,强化舆论引导能力。
7.坚持精准要求,切实做好扶贫攻坚工作。继续选派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组织干部职工进村入户走访,跟进了解帮扶对象家庭生产生活情况,宣传“脱贫不脱钩”政策。督促干部职工落实个人帮扶计划,鼓励他们增强信息,吃苦耐劳,通过自己勤劳的双手和智慧,早日脱贫。积极协调扶贫资金,帮助发展产业扶贫。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9人。在职实有12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1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6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6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3辆(已参加公务车改革,已拍卖未下账)。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75.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9.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35.4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375.0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39.64万元,上年结转35.43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9.64万元(本级财力289.6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5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75.0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39.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9.64万元,项目支出7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27万元 ,主要反映本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80万元,主要反映本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79万元,主要反映本单位做实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3.90万元,主要反映本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8.47万元,主要反映本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62万元,主要反映本单位大病保险费用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行政运行197.19万元,主要反映本单位基本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航道维护20万元,主要反映本单位航道及渡口日常维护专项经费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海事管理50万元,主要反映本单位海事管理安全专项经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8.60万元,主要反映本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用于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9.6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55.26万元、津贴补贴79.16万元、奖金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7.8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7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9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4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90万元、住房公积金18.60万元;办公费1.68万元、水费0.29万元、电费0.28万元、邮电费0.93万元、物业管理费0.96万元、差旅费9万元、工会经费2.69万元、福利费2.6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6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7万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项目支出70万元,主要用于水路养护专项航道、渡口维护工作及海事管理安全工作。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条主要填写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一)基本支出269.64万元,占总支出的79.39%,比2018年350.91万元减少81.27万元,减少23.16%,减少原因:在职人员退休、调出,形成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及公用支出减少。
(二)项目支出70万元,占总支出的20.61%,比2018年30万元增加40万元,增长133%,增长原因:海事管理安全专项经费增加。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指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有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7、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反映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安排的专项支出。
9、“三公” 经费: 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4.76万元,其中:办公费1.68万元、水费0.29万元、电费0.28万元、邮电费0.93万元、物业管理费0.96万元、差旅费9万元、工会经费2.69万元、福利费2.6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6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