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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双版纳海事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双版纳海事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01-03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双版纳海事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西双版纳海事局(云南省澜沧江西双版纳航务管理处)按法律法规授权对澜沧江干流西双版纳辖区(大干河口至中老缅244号界碑(南腊河口)共182公里)通航水域实施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船舶防污管理和船舶检验管理,履行国家事权,保障水上安全,维护国家主权,保护水域清洁;并受省政府、省交通运输厅授权对澜沧江西双版纳辖区航务实施管理,维护管养辖区航道,保障航道安全畅通,监督管理水路运输市场,维护水运市场秩序。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增强行业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1)进一步完善局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分别与澜沧江海事局、州人民政府签订了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充分发挥局安全生产委员会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作用,加强水上安全、港航安全、内部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入学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和重要文件,着力解决“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的问题;坚持安全例会制度和辖区安全生产形势调研分析制度。全年共召开安全例会4次。
(2)做好泼水节、党的十九大期间等重点时段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制定下发了做好春运、全国两会、泼水节、“五一”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中秋、国庆、十九大等期间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等文件10份,对重点时段水上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加强现场检查力度,加强客运安全管理,做好重点盯防。泼水节景洪城区水上活动期间,选派海事执法人员在现场执勤,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安乐祥和的泼水节。党的十九大召开期间,为保障辖区水上反恐安保、安全生产、综治维稳等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天景洪港短途观光旅游船舶发船和靠泊期间,派值班人员深入码头一线,现场指导监督游客上下船秩序。积极应对景洪电厂特殊方式运行下辖区船舶航行安全和行业稳定问题,提前发布航行通告,组织澜沧江短途观光客船船长召开调研会,共商景洪电厂特殊运行方式期间船舶安全航行方案,加强现场巡查等,确保景洪电厂特殊运行方式期间澜沧江国际航运安全。
(3)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各项专项检查,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结合船舶安全检查、海事巡航、现场执法,分别组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回头看、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活动,打好重大节假日、汛期安全生产攻坚战。检查落实“四不两直”要求,共对25艘国际航行货船、4艘工程船舶实施现场检查,发现26项缺陷隐患,其中现场督促整改7项,对5艘船舶分别开具安全检查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配合省局做好安全生产督查工作。今年以来,省局多次来辖区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局积极配合,全方位查找行业和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督查促完善。
(4)做好应急值守和演练工作。严格落实节假日领导带班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和重大事故、突发事件第一时间报告制度,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督促客运企业和船舶建立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在金孔雀2号船舶上组织进行了1次大规模的水上安全应急演练,200多名船员参与演习,西双版纳电视台进行了新闻报道。国庆及十九大期间,与水上支队等联合开展“护航十九大”警企联合反恐演练,设置真实化场景,运用各种道具,充分呈现了真实反恐突发事件的各个情节,验证了水上反恐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加强恶劣天气条件下水上交通安全生产警示,及时发布转发气象、水情信息,加强形势研判,做好安全提示,有效管控风险。
(5)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开展2017年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定了活动方案,印制了1000余份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船员违法记分管理、水上水下通航安全管理、航道法、反恐安保等方面的宣传资料,向广大船员以及社会市民进行宣传,并向广大船员和市民解答有关问题。
2、加强海事业务监管力度,大力打击各类海事违法行为
(1)加强通航管理。一是加强辖区通航环境监测和通航秩序管控。密切关注、及时转发水情、气象信息,对通航环境实施连续全面的跟踪监测和深入科学分析,发布航行通(警)告10份;遇大雾、暴雨、大风等恶劣气象,严格执行禁航、限航措施。二是开展辖区海事(航务)常态化综合巡航。制定景洪港至关累港的巡航工作计划,全年共开展巡航12次。邀请州水利、气象、国土等有关单位参与联合巡航,对辖区航道的水文、通航、碍航情况,以及沿岸助航标志信息进行全面采集和统计,及时发现和制止4起可能影响通航安全的水上水下作业活动。三是加强海事违法行为的处理力度。分别对中国思茅籍船舶“鸿威”号、缅甸籍船舶福顺6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海事行政处罚。对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玉磨铁路项目经理部三分部,未经申请擅自在澜沧江西双版纳景洪段战备码头上游2公里处水域架设的跨江线缆,要求限期拆除。
(2)强化船舶监督。一是依法受理船舶登记。全年共完成各类船舶登记44艘次(15821总吨、9061净吨、主机功率21634千瓦),其中所有权登记10艘次(4467总吨、2589净吨、主机功率5084千瓦),国籍登记13艘次(5101总吨、2959净吨、主机功率6338千瓦),临时国籍登记0艘次(0总吨、0净吨、主机功率0千瓦),抵押登记9艘次(2736总吨、1550净吨、主机功率4552千瓦),注销登记10艘次(2779总吨、1551净吨、主机功率4772千瓦),变更登记2艘次(738总吨、412净吨、主机功率880千瓦)。二是推进船舶管理制度改革落实。对辖区国内航行船舶取消签证,全面实行进出港报告制度,对国际运输船舶实行进出口岸审批制度;在辖区推行中国籍船舶开航前自查制度。三是加强船舶安全检查。对停泊在景洪、关累两港的国际国内航行船舶依法实施船旗国、港口国监督检查。全年在景洪、关累两个点共计开展船舶安全检查88余艘次,存在安全隐患及缺陷项目219项,下达整改通知78份,现场整改10份。
(3)严格船员管理。一是组织船员年度安全学习。全年共组织开展船员年度安全学习3期,383人参加安全教育学习。创新船员教育学习形式内容,把船员年度安全教育学习课堂搬到客船上;邀请卫生防疫部门、红十字会参与教学,将禁毒防艾、现场急救知识等纳入船员年度安全教育学习内容。二是做好船员证书签发工作。办理各类船员证书66本,其中船员服务簿2本、内河二类船员适任证书32本、内河客船船员特培证书32本;进一步规范船员航线签注工作,按照省局有关规定在船员适任证书上签注船员航线。三是继续开展内河船员信息采集和证书核对工作。截至目前已经有473名船员(含思茅海事局管辖船员230余名)进行了基本信息采集和证书核对工作。四是认真开展船员日常监督管理。结合日常安全巡航和船舶安全检查,检查船舶的配员和船员任解职记载情况,持续开展船舶配员专项检查。全年共检查船舶29艘,未发现配员不足、船员服务簿记载不规范情况,也未发现假证、套证、人证不符以及非法中介、船员非法行为的情况。五是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违法记分办法》的宣贯,严格执行船员违法行为记分管理。结合六月安全生产月活动,印制《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违法记分办法》200余份向广大船员和市民进行宣传。对在海事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鸿威号、黔云6号船长有关海事违法行为,分别给予船员违法行为记2分、8分的处罚。
(4)进一步规范船舶检验。一是做好营运船舶检验。制定辖区2017年度船舶营运检验计划,及时安排检验,把好营运船舶的适航关。全年共完成船舶各类检验102艘次、24862总吨,其中临时检验8艘次、2517总吨,改装检验1艘次、327总吨,建造检验1艘次、15总吨,特别定期检验1艘次、164总吨,附加检验3艘次、464总吨,中间检验12艘次、4647总吨,年度检验68艘次、15945总吨,换证检验8艘次、783总吨。二是认真开展省船检处委托的新建船舶检验工作。完成了1艘抽砂船的新建检验;5艘大吨位自卸砂船和1艘链斗式采砂船的建造检验工作也正顺利推进。三是继续做好现有船舶吨位重新丈量和复核工作。对辖区未发放新版吨位证书的船舶进行梳理,结合营运检验逐一重新丈量计算各船的吨位,杜绝“大船小证”现象。目前已完成新版吨位换发船舶32艘,逐步建立起了船舶检验管理科学、公正的社会形象。四是继续抓好船底外部检验工作。严格按照《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及《河船法定营运检验技术规程》中关于船底外部检验的规定,要求所有货船中间检验和换证检验上墩检修,所有高速客船年度检验上墩进行船底外部检查,改善船舶的船容船貌,引导辖区航运企业、个体船户形成良好的维护保养习惯。五是做好验船师的业务学习和培训工作,提升验船师实船检验能力。
3、落实航道日常管养和重点养护,提高航电协调水平
(1)认真履行澜沧江大干河至南腊河口182公里航道日常管养职责。一是加强辖区航道巡查力度,及时掌握航道及设施情况,发布航道通告。全年共出动了18车次、船艇12艘次、100余人次对航道进行巡查,发布航道通告2份。二是妥善处置了1起未经许可擅自在勐罕曼厅大沙坝入口处水域设置过江缆,严重影响航道条件威胁船舶通航安全的紧急事件,向有关当事人下达了书面处理意见,有效地保障了航道安全畅通。三是督促澜沧江航道养护中心完成了景洪港至243号界碑航道航标除草维护作业,确保航道航标功能正常发挥。四是加强界河航道养护。制定了2017年度界河航道养护计划;协助澜沧江水运建设工程指挥部完成了澜沧江中缅界河31公里建设工程第1标段整改工程。
(2)落实航道重点养护项目。按照省局2016年度航道养护例会确定的2017年澜沧江航道重点养护项目,及时与云南澜沧江航道养护中心签订绣花滩整治建筑物维护作业和航标修复作业合同,组织开展海事工作船码头前沿水域疏浚工程,加大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力度,保障澜沧江航道重点养护项目的顺利实施。
(3)积极融入地方参与河长制工作。一是成立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编制了2017年河长制工作要点,印发河长制工作实施细则。二是利用海事(航务)综合巡航,与地方的水利、国土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开展联合巡查执法,及时发现、制止、打击澜沧江沿江非法采砂采石行为。三是加强向地方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配合地方主管部门进行专项治理,避免了澜沧江航道遭受严重破坏。上半年上报了《关于澜沧江勐罕曼厅大沙坝河段河道采砂危及航道安全有关情况的报告》,在省局的协调和西双版纳州政府的支持下,对澜沧江勐罕曼厅大沙坝河段河道采砂活动进行了专项整治。目前,相关采砂活动已停止了作业。
(4)做好航电协调工作。一是继续利用航务管理处与华能景洪水电厂日常协调联系机制、省航务局与云南华能澜沧江总公司水情预报机制,建立原始水位数据库和水情预报分析数据库,根据授权对突发水情信息通过短信、微信等快捷渠道通报企业、船舶。全年共发布流量突变信息30余次,有效地降低了因流量变化对澜沧江航运的不利影响,避免停泊船舶发生搁浅、脱缆、断缆冲漂事故。二是根据辖区航运企业需求,就客船通过景洪电站升船机有关问题向省航务局上报紧急请示,积极协调客船便捷过坝问题。
4、进一步规范辖区水运市场管理,增强运输保障服务能力
(1)严格水路运输经营资质审查,规范水路运输经营行为。一是依法受理营运申办。全年共受理航运企业或船舶的营运申办事项22项,新增货运企业(个体)2家,注销货运船舶经营资质2艘次。二是在辖区开展内河航运市场秩序专项治理。按照厅印发的《云南省内河航运市场秩序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要求,结合辖区航运业实际,对经营资质条件不达标、违规挂靠、船舶超载、船舶配员不足以及新建改建船舶检验质量监管不到位、违规收费等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制定了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对辖区水路运输企业进行了实地走访和经营资质监督检查,检查客运企业6家,下达监督检查通知书6份。三是做好开展2017年辖区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核查、培训工作。参加核查企业31家、船舶78艘,实际参加核查企业31家、船舶78艘,通过核查企业31家、船舶74艘。
(2)认真贯彻落实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工作。向辖区有关客运企业下发了《关于实施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客运企业要高度重视,组织有关人员加强《反恐怖主义法》和《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规定》的学习,提高对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准确把握有关规定和要求,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对人民群众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确保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工作顺利实施。2017年10月16日,澜沧江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正式实施。
(3)开通并试运行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按厅、省局统一部署,准时上线并试运行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试运行前,对系统管理人员、电话接线人员进行培训。加强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运行管理,成立组织领导和管理机构,印发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运行工作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制定业务受理流程和考核奖惩办法。目前,我局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设人工坐席1人,能保证5×7小时专人在岗值守服务,接听、受理、记录公众来电。
(4)继续做好辖区企业船舶断航补助事宜。与西双版纳州移民开发局、西双版纳州地方海事局共同制定了关于景洪水电站断航受影响船舶损失的补助方案,截止12月底共对辖区44家企业(船户)57艘船舶实施断航补助99.17万元。
(5)做好澜沧江肉类冻品水路运输开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在省局的领导下,协同地方各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从安全监管、水路运输许可、船舶监造检验、港口经营许可、码头装卸作业服务、船舶停泊调度等积极支持配合,简化各项行政审批手续,主动提供优质服务,评估分析通航安全及航道通航条件影响,确保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航运开展进口泰国肉类冻品贸易集装箱运输的安全工作,争取尽早开通澜沧江集装箱冻品运输。
5、推进法制综治和科技信息化工作,提升综合监管能力
(1)不断推进法制和依法行政工作。一是做好2017年度全省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开展自检自查,形成报告上报省局。二是开展“减证便民”和“多证合一”两项专项行动。对局实施的各类海事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进行梳理,对实施审批、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涉及的各类证明、盖章、证照、认定结果、培训考试结果、年检年审结果等有关材料进行清理,上报精简取消向当事人索要的证明材料29项、对外开具(核发)的证明材料2项,上报保留向当事人索要的证明材料48项、对外开具(核发、设定)的证明材料38项。组织局属各科室对辖区水运行业涉企证照事项进行认真梳理,梳理出2项拟整合意见上报省局,进一步精简整合相关证明材料。三是加强“七五”普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结合日常海事行政检查、航道巡查、六月安全生产宣传月、船员年度安全学习培训,组织执法人员深入港口、码头、库区发放《航道法》、《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船员违法记分办法》等各类法制宣传资料累计1000余份,有效扩展了法制工作宣传面。在景洪港“傣王号”客轮上组织开展2017年全民国家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四是做好局执法人员培训。我局海事执法人员分别积极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用法及考试、云南省领导干部在线培训学习、全省海事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和考试以及交通运输网络法制培训和部海事局组织的各类执法业务培训,共计培训执法人员60余人次。五是做好局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事项的法制审核工作。全年共实施海事行政检查113次(包括日常安全检查、巡航检查和企业内部检查)、海事行政审批共计1501项、行政处罚3起。各类行政服务承诺事项限时办结率为100%,未收到任何投诉事项。
(2)加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力度。一是以水运行业安保反恐维稳为重点,做好公路水路安全联防工作。结合辖区船员年度安全学习培训工作,分别在景洪港和关累海事处召开安全保卫工作会议,传达和部署相关文件精神。在“春节”、两会、“2017商洽会”、“开斋节”、国庆中秋和党的十九大会议期间,加强行业涉恐隐患摸排和危爆物品管控,确保安全、稳定的水路交通运输环境。加强反恐怖防范宣传,在辖区航运企业中转发国家反恐办《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反恐怖宣传手册》200余份,积极开展2017年缉枪治爆专项行动。二是做好内部防范工作。按照《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规定,严格值班制度,严格财物管理,加大“人防、物防、技防”投入,对局机关及住宿区实施有效管理。三是积极参与平安景洪建设。开展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动员,观看宣传片,填报调查问卷22份,利用景港码头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平安建设宣传标语,为平安景洪建设出一份力。
(3)推进科技项目和信息化建设。一是稳定推进“澜沧江交通应急仿真演练与评价系统关键技术研究”和“澜沧江船舶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器研究”科研项目,争取“澜沧江交通应急仿真演练与评价系统关键技术研究”通过省厅验收并投入使用,提升澜沧江应急反应能力。二是加强局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运维保养好局内网OA办公系统、港口和办公楼视频监控、业务办理系统、交通应急通信指挥系统(一机三屏调度台)、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系统等,做好数据备份和安全防护。紧急开展“永恒之蓝”勒索蠕虫防护工作,局计算机信息系统没有发生感染情况。
(4)抓好节能减排工作。一是做好辖区水路运输节能减排工作。优化船舶运力结构,鼓励企业进行合并重组,倡导船舶向节能化、标准化发展;加强船舶排污监管,提高船员防污染意识。二是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加强局办公室用水用电管理,推广使用节能器具,养成节能习惯。三是做好节能减排宣传工作。积极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印制澜沧江水路运输节能减排宣排册500份在辖区航运企业、船舶、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中进行发放。
6、继续加强内部建设和管理,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
(1)加强文秘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认真做好文电收发传办,确保政令畅通,全年共处理文件1900多件。组织采写编报政务信息39篇,被厅、省局网站采用9篇次。加强局门户网站内容更新建设,全年共发布信息190余条。
(2)强化财务资产工作。一是及时编制完成2016年部门决算和2017年部门预算,加快预算执行。加强预算资金申报工作,共申报项目3个。二是完成驻厅纪检组专项纪律检查和党风巡查发现的2014年安全奖发放部分资金使用不合理问题整改和认真推进31万装修工程款长期挂账问题整改工作。三是进一步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编报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报废固定资产账面价值90.8万元。四是加大沉淀资金消化力度,集思广益研究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用推动工作开展。五是做好秦宗模局长离任审计工作。六是加强财务公开工作力度,及时在局网站上公布了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3)抓紧抓好人事和工资工作。一是按时完成2016年度考核工作,评出考核优秀人员3名,做好考核备案工作和公务员嘉奖申报工作。二是开展全面清理局部门职能职责和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清理梳理出局职能职责11项,行政审批事项51项,进一步摸清了“家底”。三是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开展进一步清理整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问题工作和超编制超职数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承诺书,填报了情况登记表并公示;贯彻落实省委编办《进一步规范领导职数管理实施意见》,加强局部门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管理;进一步加强特定岗位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工作,将局处级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全部上交厅管。四是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干部在线学习;开展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职业资格评定申报工作,为1名工勤人员申报技师资格;完成了2名公益性岗位的招录用工作。五是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完善后续工作;做好厅管干部人事档案零散材料归档工作,将近几年局厅管干部年度考核材料、工资材料等收集整理交厅组织人事部门归档。六是完成2017年工资晋级升档和2016年年终一次奖励申报工作;开展清理全省奖励性项目工作,深入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完成2016年度劳动保障执法年审网上年审等。
(4)加大后勤保障工作力度。一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印发《西双版纳海事局公务用车改革保留车辆管理暂行办法》;认真做好我局公务车、船艇的维护保养工作;基本完成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处置车辆的评估、拍卖、资产报销工作。二是规范执法人员着装,为执法人员重新配发了新的海事制服和各类装具,并根据实际需要首次配发了海事查验服。三是积极开展爱国卫生和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州、市防控工作部署,全年共组织开展灭蚊消杀活动20余次,集体卫生打扫20余次,入户宣传30余户次,局职工和家属没有发生疫情感染情况。四是对关累海事处业务用房进行了修缮加固,粉刷内外墙,配置了一些办公用具和家具家电,改善了值班人员的办公环境和生活质量。
7、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统筹推进党建工团工作
(1)进一步规范机关党建工作。一是继续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意见,开展“基层党建提升年”活动。加强党建制度建设,开展党建制度汇总汇编,印制了《西双版纳党总支工作制度》20本;开展“跨越发展当先锋机关党建走前头”活动,按省局工作要点抓好落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实践“五带头五提升”;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党员承诺践诺做合格党员活动,签订党员承诺书13份;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工作,按时按标准收缴党费6760元;认真学习贯彻《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2次。二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坚持全覆盖、常态化、重创新、求实效,坚持学做结合,依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防止形式主义,防止“两张皮”。邀请州直机关工委副书记讲党课2次。三是按程序对局党总支和所属2个党支部进行了换届选举,选举产生了第三届党总支部委员会和4名党总支委员,选举确定了第三届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和两个党支部书记。四是推荐参加省局2017年“七一”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局4名党员获优秀共产党员表彰,2名党务工作者获优秀党务工作者表彰,关累海事处党支部获先进基层党支部表彰。
(2)抓牢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加强党风廉政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省局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书,召开了局2017年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组织与各科室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7份。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开展廉政法律法规教育和先进典型教育、警示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2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2次,党政主要负责人上廉政党课2次,开展节前廉政提醒教育4次,严防节日腐败;开展党员干部在线学习及考试;做好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组织填报个人行为监督承诺表21份和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21份。三是落实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监督责任。加强对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共组织局处级领导干部报送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2次6份。认真做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执行,持续纠正“四风”,完成局处级领导办公室超标整改工作,2位副处级领导干部办公室经过整改全面达到使用标准。四是全力做好驻厅纪检组作风建设专项纪律检查和党风巡查整改工作和“回头看”。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措施,立行立改,迅速整改。其中关于2014年安全奖部分资金使用不合理问题和其他应收账款31万元长期挂帐问题,整改迅速、整改彻底,受到了驻厅纪检组的高度肯定。
(3)坚持精神文明创建。一是抓好保持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和积极创建第十五批云南省文明单位工作,以文明创建工作为抓手推动局各项工作上新台阶。二是做好先进典型的培养推荐工作。开展“2016年感动交通年度人物”推选宣传活动,推荐上报2017年先进典型候选人1人;推荐申报景洪市第一批岗位学雷锋标兵1人;推荐申报省局2017年水运好形象1人。三是积极开展“红灯请别闯·文明交通行”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开展传承好家训建设好家风活动。四是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公益广告宣传工作。
(4)领导支持工会工作。组织开展第五期交通职工帮扶(互助)活动。和西双版纳海关、云南省公安边防总队水上支队共同组织开展2017年“三八”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关累工委第五届“金鹿杯”篮球运动会。开展“网聚职工正能量争做中国好网民”主题活动。继续开展“一活动一工程”(“云岭职工跨越发展先锋活动”和“云岭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在辖区航运企业和单位内部开展2017年度“安康杯”竞赛活动。开展工会经费使用情况检查。组织局省级先进工作者参加2017年省部级劳模疗休养。
(5)带好共青团工作。开展2017年青年志愿者服务春运“暖冬行动”,局1名干部获2017年交通青年志愿者服务春运暖冬行动“优秀志愿者”表彰。结合“两学一做”,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局1名干部和1名团干部分获2016年度省交通运输厅“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表彰。
8、贯彻执行扶贫方针政策,扎实做好扶贫攻坚工作
(1)继续选派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根据州联席会议办要求,继续派遣1名科级干部到勐腊县勐腊镇曼龙代村委会驻村开展扶贫工作。做好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经费保障工作,落实驻村扶贫工作队经费1万元,驻村扶贫工作队员食宿补助每月900元。
(2)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进村入户走访。全年共组织干部职工入户走访7次共40余人次,局领导看望驻村扶贫工作队员7次,党政主要领导入村2次。
(3)落实单位和干部职工帮扶措施。积极协调农技、兽医部门,对两村贫困户各举办1期橡胶种植、病虫防治、橡胶收割和养猪、防病技术知识培训。泼水节期间,给两村贫困户送去毛毯、床单50套,价值7000余元,干部职工为纳么村一名在校大学生捐助生活费3000元;国庆前夕,给上龙茵苗寨6户村民送去猪饲料12袋,价值3000余元。配合做好政府帮扶项目落地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双版纳海事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双版纳海事局2017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事业编制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9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6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3辆(已参加公务车改革,正在办理拍卖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双版纳海事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海事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573.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5.62万元,占总收入的89.9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7.4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3%。与上年收入584.72万元减少收入11.62万元,主要原因是航道维护项目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海事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575.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5.90万元,占总支出的54.93%;项目支出259.21万元,占总支出的45.0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520.41万元增长54.70万元,主要原因是界河维护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5.90万元。与上年266.77万元对比增长49.1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及单位负担医保、养老保险增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0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9.21万元。与上年支出253.64万元对比增加5.57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航道维护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公路水路运输航道维护项目支出195.79万元、海事管理项目支出4.80万元、其他公路水路运输项目支出34.73万元、航运保障系统建设项目支出6.4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海事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6.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8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2%。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3.交通运输支出440.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43%。主要用于行业基本支出行政运行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及项目支出航道维护、海事管理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2%。主要用于单位负担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海事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28万元,支出决算为1.10万元,完成预算的48.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0万元,完成预算的48.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少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已封存车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0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10万元。主要用于海事管理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后因参加行政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已封存车辆。2017年度,公务车改革后我局无公务车编制,实有车辆3辆已进入拍卖程序。后由省交通运输厅调拨车辆2辆给我局应急使用,西双版纳海事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省厅拨入车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双版纳海事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41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履行职务所发生的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邮电费等公务支出。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公开01表 | |||||
编制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双版纳海事局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目(按功能分类) | 行次 | 决算数 |
栏次 | 1 | 栏次 | 2 |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1 | 515.62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28 | |
其中:政府性基金 | 2 | 二、外交 | 29 |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3 | 三、国防 | 30 | ||
三、事业收入 | 4 | 四、公共安全 | 31 | ||
四、经营收入 | 5 | 五、教育 | 32 | ||
五、附属单位缴款 | 6 | 六、科学技术 | 33 | ||
六、其他收入 | 7 | 57.48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 34 | |
8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 35 | 30.55 | ||
9 |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 36 | 24.91 | ||
10 | 十、节能环保 | 37 | |||
11 | 十一、城乡社区 | 38 | |||
12 | 十二、农林水 | 39 | |||
13 | 十三、交通运输 | 40 | 499.43 | ||
14 |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 | 41 | |||
15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 | 42 | |||
16 | 十六、金融 | 43 | |||
17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 | 44 | |||
18 |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 | 45 | |||
19 | 十九、住房保障 | 46 | 20.22 | ||
20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 | 47 | |||
21 | 二十一、其他 | 48 | |||
22 | 二十二、债务还本 | 49 | |||
23 | 二十三、债务付息 | 50 | |||
本年收入合计 | 24 | 573.1 | 本年支出合计 | 51 | 575.11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25 | 结余分配 | 52 |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26 | 164.31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53 | 162.3 |
合计 | 27 | 737.41 | 合计 | 54 | 737.41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收入决算表 | ||||||||||
公开02表 | ||||||||||
编制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双版纳海事局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4 | 6 | 7 | 8 |
合计 | 573.10 | 515.62 | 57.48 | |||||||
20805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0.11 | 0.11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28.60 | 28.60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1.76 | 1.76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5.49 | 15.49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8.70 | 8.70 | |||||||
2101199 | 其他医疗保障支出 | 0.72 | 0.72 | |||||||
2140101 | 行政运行 | 257.70 | 240.22 | 17.48 | ||||||
2140123 | 航道维护 | 195.00 | 195.00 | |||||||
2140131 | 海事管理 | 4.80 | 4.80 | |||||||
2140199 | 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 | 40.00 | 4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0.22 | 20.22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
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3表 | |||||||||
编制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双版纳海事局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合计 | 575.11 | 315.90 | 259.21 | ||||||
20805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0.19 | 0.19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28.6 | 28.6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1.76 | 1.76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5.49 | 15.49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8.70 | 8.70 | ||||||
2101199 | 其他医疗保障支出 | 0.72 | 0.72 | ||||||
2140101 | 行政运行 | 257.70 | 240.22 | 17.48 | |||||
2140123 | 航道维护 | 195.79 | 195.79 | ||||||
2140131 | 海事管理 | 4.80 | 4.80 | ||||||
2140199 | 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 | 34.73 | 34.73 | ||||||
2146303 | 航运保障系统建设 | 6.41 | 6.41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0.22 | 20.22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公开04表 | |||||||
编制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双版纳海事局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目(按功能分类) | 行次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栏 次 | 1 | 栏 次 | 2 | 3 | 4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 | 515.62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30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 | 二、外交 | 31 | ||||
3 | 三、国防 | 32 | |||||
4 | 四、公共安全 | 33 | |||||
5 | 五、教育 | 34 | |||||
6 | 六、科学技术 | 35 | |||||
7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 36 | |||||
8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 37 | 30.55 | 30.55 | |||
9 |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 38 | 24.91 | 24.91 | |||
10 | 十、节能环保 | 39 | |||||
11 | 十一、城乡社区 | 40 | |||||
12 | 十二、农林水 | 41 | |||||
13 | 十三、交通运输 | 42 | 447.22 | 440.81 | 6.41 | ||
14 |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 | 43 | |||||
15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 | 44 | |||||
16 | 十六、金融 | 45 | |||||
17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 | 46 | |||||
18 |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 | 47 | |||||
19 | 十九、住房保障 | 48 | 20.22 | 20.22 | |||
20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 | 49 | |||||
21 | 二十一、其他 | 50 | |||||
22 | 二十二、债务还本 | 51 | |||||
23 | 二十三、债务付息 | 52 | |||||
本年收入合计 | 24 | 515.62 | 本年支出合计 | 53 | 522.9 | 516.49 | 6.41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25 | 133.31 |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54 | 126.03 | 118.44 | 7.59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26 | 119.31 | 55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7 | 14 | 56 | ||||
28 | 57 | ||||||
合计 | 29 | 648.93 | 合计 | 58 | 648.93 | 634.93 | 14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5表 | |||||||||||||
编制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双版纳海事局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 |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 合计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合计 | 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 |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合计 | 119.31 | 1.3 | 118.01 | 515.62 | 516.49 | 315.90 | 200.59 | 118.44 | 1.22 | 117.22 | |||
2080501 | 归品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0.08 | 0.08 | 0.11 | 0.19 | 0.19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28.60 | 28.60 | 28.60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1.76 | 1.76 | 1.76 | |||||||||
21005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21 | 1.21 | 15.49 | 15.49 | 15.49 | 1.21 | 1.21 | |||||
21005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0.01 | 0.01 | 8.70 | 8.70 | 8.70 | 0.01 | 0.01 | |||||
2100599 | 其他医疗保障支出 | 0.72 | 0.72 | 0.72 | |||||||||
2140101 | 行政运行 | 240.22 | 240.22 | 240.22 | |||||||||
2140123 | 航道维护 | 118.01 | 118.01 | 195.00 | 195.79 | 195.79 | 117.22 | 117.22 | |||||
2140131 | 海事管理 | 4.80 | 4.80 | 4.80 | |||||||||
2140199 | 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 | ||||||||||||
2140699 | 车辆购置税其他支出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0.22 | 20.22 | 20.22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6表 | ||||
编制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双版纳海事局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315.9 | 271.49 | 44.41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201.16 | 201.16 | |
30101 | 基本工资 | 68.68 | 68.68 | |
30102 | 津贴补贴 | 96.56 | 96.56 | |
30103 | 奖金 | 5.86 | 5.86 | |
30109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28.6 | 28.6 | |
30110 | 职业年金缴费 | 1.76 | 1.76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44.41 | 44.41 | |
30201 | 办公费 | 8.4 | 8.4 | |
30202 | 水费 | 0.02 | 0.02 | |
30203 | 电费 | 0.37 | 0.37 | |
30204 | 邮电费 | 1.05 | 1.05 | |
30205 | 物业管理费 | |||
30206 | 差旅费 | 11.63 | 11.63 | |
30207 | 维修(护)费 | 0.42 | 0.42 | |
30208 | 咨询费 | 1.5 | 1.5 | |
30209 | 工会经费 | 3.25 | 3.25 | |
30210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55 | 0.55 | |
30211 | 其他交通费用 | 16.81 | 16.81 | |
30212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0.41 | 0.41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70.33 | 70.33 | |
30301 | 医疗费 | 24.91 | 24.91 | |
30302 | 奖励金 | 25.2 | 25.2 | |
30303 | 住房公积金 | 20.22 | 20.22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7表 | |||||||||||||
编制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双版纳海事局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项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 |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 合计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合计 | 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 |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合计 | 14 | 14 | 6.41 | 6.41 | 7.59 | 7.59 | |||||||
2146303 | 航运保障系统建设 | 14 | 14 | 6.41 | 6.41 | 7.59 | 7.59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 |||
公开08表 | |||
编制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双版纳海事局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行次 | 2016年度预算统计数 | 2016年度决算统计数 |
栏 次 | 1 | 2 | |
一、“三公”经费支出 | 1 | — | — |
(一)支出合计 | 2 | 2.28 | 1.10 |
1.因公出国(境)费 | 3 |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4 | 2.28 | 1.10 |
(1)公务用车购置费 | 5 |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6 | 2.28 | 1.10 |
3.公务接待费 | 7 | ||
(1)国内接待费 | 8 | ||
(2)国(境)外接待费 | 9 | ||
(二)相关统计数 | 10 | — | — |
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个) | 11 | — | |
2.因公出国(境)人次数(人) | 12 | — | |
3.公务用车购置数(辆) | 13 | — | |
4.公务用车保有量(辆) | 14 | — | |
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 | 15 | — | |
6.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人) | 16 | — | |
7.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个) | 17 | — | |
8.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人) | 18 | — | |
二、机关运行经费 | 19 | — | 1.10 |
(一)行政单位 | 20 | — | |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 21 | — | 1.10 |
注:1.“三公”经费为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三公”经费相关统计数同此口径。 | |||
2.“机关运行经费”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