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海事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双版纳海事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6-02

 西海事202326 

 

辖区各航运企业、船舶、水上水下活动单位:

今年6月是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深入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航运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素养和安全技能,推动落实重大安全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促进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省航务局和西双版纳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工作部署,结合澜沧江西双版纳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实际,现就辖区2023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开展学习教育、安全咨询日、知识讲解普及、应急演练、安全体验和案例警示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面向企业、学校、船舶深入宣传以安全发展为核心的理论体系,普及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形成全民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为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有力维护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三、活动时间

202261日至630日。616(星期五)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将根据属地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线上线下开展相应的宣传教育和咨询活动。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辖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开展的督促指导,西双版纳海事局成立了2023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长:艾建伟  西双版纳海事局局长、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赵    西双版纳海事局副局长、党总支副书记

刘德云  西双版纳海事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秦延敏  四国航联委中方办副主任

  员:雷俊安  西双版纳海事局安全监督科科长

李项飞  西双版纳海事局行政办公室主任

张红平  西双版纳海事局航行保障科科长

赵利康  西双版纳海事局船舶检验所所长

陈江平  西双版纳海事局港航派出所四级调

研员

奚永清  西双版纳海事局关累海事处处长

戴新发  四国航联委西双版纳工作站站长、四级调研员

崔桂林  西双版纳海事局船员管理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安全监督科,由雷俊安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辖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的组织协调、检查落实及开展情况汇总上报等工作。

五、动安排

(一)突出思引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云南省69项具体举措和西双版纳州80条具体任务,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水运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攻坚”和涉客船舶安全监管“百日攻坚”行动。各航运企业、船舶、水上水下活动单位要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航次会议”、“案例警示教育”等活动交流学习体会,督促从业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岗位安全责任。

(二)各航运企业、船舶、水上水下活动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接通知后立即成立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的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应当根据企业自身组织规模和机构特点设置,认真研究分析,制定详细完善、可操作性强、讲求实效的活动实施方案,并于65日前上报我局。

(三)各航运企业、船舶、水上水下活动单位应加强相关政策法规学习,深刻理解“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的现实背景和重大意义,正确认识“安全生产月”活动对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促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所具有的积极指导作用,准确把握“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所形成的良好社会氛围和舆论导向,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全面推进辖区水上交通安全整体建设水平的提升。

(四)各航运企业、船舶、水上水下活动单位应就活动的开展在企业内部进行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的全员参与氛围。“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航运企业应确保至少对所属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形势分析、一次安全法规教育、一次安全知识技能培训、一次应急处置演练。结合今年活动主题,各企业要结合实际,突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程引领、深度参与、带头示范的主导作用,开展第一责任人讲安全、促安全、保安全系列活动,努力提升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海事管理机构将结合安全生产“五进”工作安排,择机深入辖区重点企业、沿江社区、涉渡学校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知识技能宣传活动。

(五)各航运企业、船舶、水上水下活动单位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在企业处所、所属船舶悬挂、张贴横幅标语,并结合企业、船舶实际以船舶班组为单位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技能比武等活动,引导职工普遍参与,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技能水平。

(六)突出责任落实,扎实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宣传活动。各航运企业、船舶、水上水下活动作业单位要持续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践诺”活动。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带头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带头开展危险作业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开展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让全体从业人员时刻牢记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确保船员适任。

(七)各航运企业、船舶、水上水下活动单位应以“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为契机,结合澜沧江洪汛时段已经到来的实际情况,立足防大汛的风险意识。根据海事管理机构的部署要求,在全面总结前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保持对水上交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复杂性的清醒认识,以现场检查和源头控制为主要手段,对投入营运船舶的适航状况进行科学评估,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船员的安全意识教育,督促所属船舶严格执行航前会和航次会等会议制度,对船舶运行过程中各类要素综合分析和客观评价,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措施;同时要努力完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合理储备应急物料,严格应急值班,确保安全管理链的完整严密。

水上交通安全风险密集,要素众多,过程复杂,安全组织管理千头万绪,人、船、环境、管理动态迁移,各类风险隐患累积叠加。各航运企业、船舶、水上水下活动作业单位负责人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敬畏的姿态、细致的作风,坚决消除对安全生产组织管理“无知”、“无畏”、“无为”的不良姿态,正确认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对实现企业自身健康发展,推进和谐行业建设的积极意义。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策划、认真实施,全力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组织管理水平,确保辖区水上交通安全持续稳定。

活动期间,我局将对各航运企业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请各航运企业、船舶、水上水下活动作业于629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书面上报我局。

 

附件:西双版纳海事局辖区“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西双版纳海事局辖区“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docx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双版纳海事局

202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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