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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海事局关于做好“五一”期间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双版纳海事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4-24
西海事〔2023〕17 号
西双版纳海事局关于做好“五一”期间
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和隐患排查
治理工作的通知
辖区各航运企业、船舶和水上水下活动作业单位:
近期全国安全事故频发,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五一假期将至,澜沧江水运即将迎来一波客流、物流高峰。为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3月29日专题会议精神,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水路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云交航务便〔2023〕50号)文件精,对做好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进行了安排布置。为积极应对辖区各类水上交通安全生产管理压力,做好科学统筹,有效防范各类风险,坚决防止险情事故发生,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现就做好“五一”期间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航运企业、船舶和水上水下活动作业单位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以时时放心不下、事事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始终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觉,扎实抓好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认真汲取全国、全省近期典型事故教训,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部、省委省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和省航务管理局的有关要求,结合辖区“五一”假期水上交通流特点,加大对辖区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要环节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力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密切与旅游、气象、水利等部门沟通联系,形成联动机制,及时发布极端恶劣天气预警信息。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各项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安全意识
各航运企业、船舶和水上水下活动作业单位应全面动员,立即组织所属人员开展相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水上安全知识和险情应急处置、逃生自救等常识技能。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提高水上交通参与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险情事故防范能力。进一步提高广大旅客安全出行意识,引导广大旅客自觉拒乘不满足安全技术要求的船舶。通过广泛宣传提升全民安全意识,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
三、立足职责,即刻行动
接文后,请各单位尽快健全完善组织机构,明确落实职责,制定工作方案,立即组织一次自检自查活动,认真检查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各项安全规章和操作规程制定和遵守情况,各项应急处置预案的建立与运行情况。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制定解决方案,针对薄弱环节,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
四、建立信息共享、协调联动机制
为认真抓好“五一”及汛期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和防汛工作,各航运企业、船舶和水上水下活动作业单位应与海事部门、景洪电厂、水利部门、气象部门和地方政府等相关部门建立起联系沟通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机制,不断抓好天气、水情汛息的预警预报。及时提醒船舶提早采取应对措施,有效防范和遏制辖区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
五、紧盯重点领域,强化隐患排查整改
经营景洪港旅游观光客船的航运企业要提前与上游旅行社保持紧密衔接,根据船舶载客人数和技术状态、气候环境科学制定航次计划,组织客员运输,坚决禁止超载等海事违法行为。航行过程中保持船上人员秩序的有效控制维护,对高速运转机具、发热高温处所和线路连续监测,有效防范消防隐患。
各水上水下活动单位要立即组织对所属船舶技术适航状况、各类法律文书和技术文件的有效性、安全管理行为进行全面的内部自查,及时消除各类隐患缺陷,确保所属船舶处于良好适航状态,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链运转顺畅高效,各类风险得到有效处置和管控。从事澜沧江四级航道整治施工的船舶,要杜绝配员不足、超载冒险航行等海事违法行为,必须在经批准的作业范围采用经审核的作业方式进行作业活动,正确悬挂作业标志,准确传送作业信息,向航经船舶严格履行主动告知义务。
停航船舶应选择安全水域锚泊或系泊,确保系缆牢固,并按规定留足值班人员,防止走锚、断缆、冲飘和未及时移泊导致的船舶搁浅、沉没等事故的发生。停泊期间应当严格执行船舶停泊值班制度,保持对气象情况和通航环境的连续观测和有效掌握,根据安全要素变化情况适时应对调整。船员值班期间要严格管控用电、用火行为,有效防范船舶火灾。
国际航行船舶要对船舶的动力设备、航行设备、通信设备、消防救生设备以及人员配备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要保持对通航环境、气象信息、通航要素的持续收集分析。严防超载、冒险航行行为。凡是出现大雾、大风、以及恶劣气象条件和能见度不良时,应立即停航,确保航行安全。
六、加强应急值守,严格信息上报
各航运企业、船舶及水上水下活动作业单位应严格落实重点时段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按要求上报安全工作信息,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等问题发生。要确保“五一”节日期间通讯畅通,及时掌握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动态,要做好相关应急准备,进一步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建立企业联动机制,完善通信指挥,确保应急人员、装备、物资到位,一旦发生险情和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理,并严格按规定程序上报。
节日期间我局将加大现场监管和现场巡查力度,充分运用AIS、景洪至橄榄坝船舶动态监管系统、巡航等手段实施动态监管,及时发现并纠正船舶违章违法运输行为。出现能见度不良、大风、强降雨等恶劣天气和水情时,将严格实施禁限航管制措施,防止涉客船舶冒险开航。我局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非法从事客货运输以及船舶超载行为,维护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各航运企业、船舶和水上水下活动作业单位制定“五一”期间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工作开展情况于2023年5月5日前报送西双版纳海事局安全监督科。联系人及电话:雷俊安 0691-2210389 邮箱:823913057@qq.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双版纳海事局
2023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