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海事〔2022〕61号 西双版纳海事局关于印发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双版纳海事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12-28

西海事202261 

 

 

西双版纳海事局关于印发岁末年初

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重大隐患

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辖区各航运企业、水上水下活动作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云南省地方海事局关于印发云南省水运行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云海监〔2022150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西政办发〔202288号)的文件精神和安全工作部署,西双版纳海事局制定了《西双版纳海事局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双版纳海事局

                              20221228

      (此件公开发布)

 

 


西双版纳海事局岁末年初安全生产

和消防安全重大隐患

专项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批示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批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省安委会和省交通运输厅、云南省地方海事局西双版纳州政府、州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的相关部署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结合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重要批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和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云南省69项具体举措、省交通运输厅58项具体举措和西双版纳州80条细化措施,结合安全生产“百日攻坚”系列行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坚决整治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中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责任不到位,以及隐患排查整改不深入不扎实、打击非法违法违章行为不力等突出问题,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查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管理问题多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压实属地、行业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

三、整治重点

(一)辖区各航运企业、个体船户、水上水下活动作业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红线底线意识,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一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不透领会不深,思想认识不到位,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视不够认识不足,对水路交通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不清、监督管理不力,在抓落实上存在较大差距。二是红线意识不强。对水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行政审批、规划建设中安全把关不严,安全相关要求不明确、不充分,安全投入不到位、不落实。三是水路交通安全责任缺位。落实“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的安全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存在推诿扯皮;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措施不力,在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投入、预防预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重视、不部署、不保障、不认真,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

(二)辖区各航运企业、个体船户水上水下活动作业单位要切实做好消防标准化管理提升工作。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意识和管理能力不强,消防安全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不健全,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消防管理等不符合要求,消防通道、火源电源、易燃易爆消防物管理不规范,员工消防常识知晓率不高,消防检查巡查、培训演练、实施设备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值班值守等制度落实不到位,火灾应急设备、应急预案是否完备、健全等问题。

(三)辖区各航运企业、个体船户水上水下活动作业单位要切实做好船舶火灾防控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岸基支持保障,增加电器设备维护保养、更新等费用投入,建立健全船舶消防、油料装填操作规程;加强船舶现场抽査频次,确保船舶明火作业审批程序等相关制度落到实处。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船舱物品摆放和管理,防止货物自燃和静电积聚;加强机舱、货舱区和生活区防火巡视,及早发现火情并采取措施;严格落实船舶消防演习和应急预案,提高船员对防火知识的知悉率、灭火设施操作熟练度、逃生通道熟悉程度,不断提升船员消防应急处置能力。要迅速组织所属船舶开展火灾隐患排査整治行动,加强船舶消防设备设施排查,确保船舶失火探火报警、消防设施设备等即时可用;加强火源、高温与可燃物隔离情况排查,做好各类高温设备管系隔热包扎;加强机舱油料装填关键性操作安全保障和电器设备、电线、高压油管维护,及时淘汰陈旧电器设备,防止老化短路引起火灾;加强机舱防火门、天窗等维护保养,确保船舶防火结构完整性。

(四)辖区各航运企业、个体船户水上水下活动作业单位要切实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隐患排查治理不扎实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不全面不规范,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隐患治理走形式、走过场,没有形成有效的闭环管理机制

(五)进入冬季,航道变迁、水深不足,风大雾浓,船舶航行易发生搁浅、触礁、碰撞等安全事故。各有关单位要按要求严格制定落实船舶防冻、防滑、防风、防雾、防火、防搁浅、防碰撞、防超载等安全管理制度及防控措施;要严格执行船舶开航前检查制度、值班制度及恶劣天气、水情不明下的禁限航措施;要严格检查船舶运营状况,避免船舶带“病”航行,确保船舶适航;要严格检查船舶船员配备情况,船员证书完备情况,确保船员适任;严格执行水上作业船员穿戴救生衣等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和措施,确保船舶航行、作业、停泊安全。

(六)加大对水上水下活动的安全监管力度,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一些水运建设工程项目和企业抢工期、赶进度、增效益意愿强烈,加上冬季天气影响,且作业人员思乡心切、人心不稳,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各水运建设项目要统筹处理好生产和安全的关系,切实履行各自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牢牢守住安全底线。认真排查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开展电气焊动火作业专项检查,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方法步骤和整治标准

(一)企业自查自改

辖区各航运企业、个体船户水上水下活动作业单位

结合自身实际,再梳理再分析本地、本行业领域存在的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压实主体责任,层层落实,立即开展专项整治,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确保防患于未然。自查自改工作要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务求实际效果。

(二)集中排查整治

辖区各航运企业、个体船户、水上水下活动作业单位要组织开展重大安全风险大排查和2022年以来已完成整改的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回头看”,建立完善重大安全风险基础信息、责任分工、防控措施、监测监控、应急处置“5个清单”,分级分类建立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台账。对危险性大、治理难度较高、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或社会影响的重大隐患,必须坚决予以挂牌督办。

(三)专项督导检查,严格问效追责

辖区各航运企业、水上水下活动作业单位要将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和排查整改、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要加强检查跟踪指导,有效解决存在问题,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坚决依法严厉处罚,并依法依规纳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严格督促水运企业整改到位。我局将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曝光等手段加强督查检查,开展明察暗访,对领导责任不落实、集中整治推动不利、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工作统筹

辖区各航运企业、水上水下活动作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统筹好专项整治与服务经济发展、疫情防控的关系,结合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系列行动,科学合理制定细化落实方案,精准到具体项目、具体隐患,不搞面面俱到。

(二)严格要求,注重正面引导

辖区各航运企业、水上水下活动作业单位要按照务实管用、操作性强的要求,重在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避免简单化、形式化,要切实落到实处各有关单位要争做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的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切实助力专项整治行动完美收官同时要及时报告重要情况,提高专项整治质效。

(三)严守纪律,严肃责任追究

辖区各航运企业、水上水下活动作业单位负责人要充分运用多种方式进行督察检查,严格落实实施办法,严防摆拍式、蜻蜓点水式督导检查。对在安全生产上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出问题的,要严肃查处、严肃追责。拒不整改重大隐患,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各航运企业、水上水下活动作业单位制定的专项整治方案于20221231日前报送西双版纳海事局安全监督科,工作情况于2023215日前报送西双版纳海事局安全监督科。联系人及电话:雷俊安,0691-2210389,电子邮箱82391305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