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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海事〔2022〕24号 西双版纳海事局关于做好2022年汛期安全管理和应急准备工作的通知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双版纳海事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5-27
西海事〔2022〕24号
西双版纳海事局关于做好2022年汛期
安全管理和应急准备工作的通知
辖区各航运企业、个体船舶,水上水下活动作业单位:
当前澜沧江西双版纳段已进入季节性洪汛时段,通航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对水上交通和水上水下活动作业威胁加剧,为切实加强西双版纳辖区雨季汛期水上安全生产工作,全力防范雨季汛期极端灾害导致重特大水上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和云南省地方海事局对汛期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辖区水运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汛期水上安全和防灾减灾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强化风险意识,筑牢安全防线
近期辖区强降水和极端恶劣气候现象多发,发生坍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险持续加大,水上交通安全生产面临形势复杂严峻。辖区各航运企业、水上水下活动作业单位和水运从业人员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地方海事局关于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安排,把做好党的二十大前后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稳定工作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克服侥幸心理,做到早谋划、早准备、早预防、早行动,切实增强防大汛的紧迫感,提高自觉性,增强预见性,制定完善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强的安全监管、安全检查和应急工作措施及方案,在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加强灾害监测预警、强化应急准备上下功夫,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极端恶劣气候对行业安全生产的威胁,坚决防止重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二、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源头管控
辖区各航运企业、个体船舶、水上水下活动作业单位要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细化分解措施任务,加强雨季汛期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实施范围、组织措施和工作要求。督促所属人员认真查找安全生产薄弱环节,扎实推进洪汛时段水上安全活动深入开展,要结合消防安全三年专项整治行动、水上交通安全三年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攻坚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汛期安全生产和灾害防范自检自查,全面排查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各类灾害隐患,确保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三、健全应急管理,完善应急准备
辖区各航运企业、个体船舶、水上水下活动作业单位要认真按照海事管理机构汛期安全生产组织管理的要求,结合通航环境要素变化情况,完善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预案,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和防汛抢险救灾应急措施,有针对性组织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做好安全生产、防汛应急物资和装备的储备保养工作,落实应急抢险物资、机械设备和人员的储备等工作。全体水运从业人员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防汛机构,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好自检自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一旦发生汛期险情灾害,能及时上报并启动汛期灾害防御应急工作机制,立即动员人力、物力开展应急处置行动。
四、统筹关键要素,科学防范处置
雨季汛期时段各航运企业、各涉水施工单位应密切关注气象、水文预警预报信息,特别关注极端恶劣天气和极端水位变化信息,提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确保船舶和人员的安全。近期景洪电厂下泄流量变幅较大,各船舶要求密切关注相关信息发布,根据停泊、作业位置和流量变化幅度,科学分析对船舶安全的影响,及时采取对应措施。关累码头水域停泊的船舶同时要充分考虑上游,如南班河等较大支流汇入叠加影响,海事管理机构和水文部门已建立联动机制,南班河汇入流量超警戒时将及时发布警示信息。
五、严格现场管理,管控风险隐患
辖区各航运企业、个体船舶、水上水下活动作业单位要结合实际,全面开展安全检查、自检自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查找安全隐患,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形成隐患整改闭环管理;一旦险情发生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护,确保雨季汛期船舶和人员安全。汛期要重点检查码头、停靠点的系泊设施的牢固性,要针对港口、码头水位暴涨暴落的特点,注意防范在港船舶的走锚、搁浅、搬桩、断缆冲漂等事故发生,全面落实防范恶劣气候和极端天气的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六、加强应急值守,做好信息上报
辖区各航运企业、个体船舶、水上水下活动作业单位洪汛期间要坚持汛期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建立顺畅的信息反馈机制,安排好值(带)班人员,值(带)班人员应履职尽责,及时处理和上报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的相关信息及紧急情况;一旦发生水上安全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按规定程序上报相关部门,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救援人员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装备到位,妥善处置事故,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辖区各航运企业、个体船舶、水上水下活动作业单位请于2022年9月30日前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书面和电子版报送我局安全监督科,邮箱:823913057@qq.com。
我局汛期值班电话:(景洪)2210389;(关累)8786038;24小时值班电话:18008816275。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双版纳海事局
2022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