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海事〔2022〕13号 西双版纳海事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双版纳海事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4-07

西双版纳海事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的通知

 

辖区各航运企业、个体船舶和水上水下活动作业单位:

近一段时间以来全国多领域发生多起安全事故,安全形势严峻。特别是水上交通事故险情时有发生,渔船事故相对频发多发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委会、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视频会议及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云南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第二次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会议及马文亮厅长讲话精神和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当前开展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排除专项行动,现就辖区安全工作进行如下部署: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防范措施

辖区各航运企业、个体船舶和水上水下活动作业单位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就安全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全体水运从业人员要始终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迅速成立组织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督查检查,健全完善体制机制。我们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觉,时刻崩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守牢安全底线和红线坚决杜绝麻痹大意、掉以轻心的松懈思想,层层压实责任,层级传导压力,认真落实安全工作措施,全力抓西双版纳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对在安全生产中责任不落实、玩忽职守监管不力等企业和责任人我局将严查严处、严肃追责问责我局将加大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水上交通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有力措施清除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遏制水上交通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二、健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严格排查安全风险隐患

辖区各航运企业、个体船舶和水上水下活动作业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水上交通风险分级管控机制,落实两个清单制度《风险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结合我局近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排除专项行动,针对安全隐患大排查、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隐患清单,剖析问题隐患产生根源,明确责任、细化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具体隐患问题坚决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全面消除船舶存在的安全隐患、补齐安全管理中的弱项和短板,形成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

三、 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加强船员培训管理

当前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频发多发,事故惨痛,教训深刻。特别是3.21”东航MU5735航空器飞行事故发生后,习近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就相关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全力组织搜救,妥善处置善后工作。曲靖富源煤矿3.15”事故,导致1人死亡,98人遇险。近期水上交通方面事故:321日,巴拿马籍油轮在山东青岛港靠泊作业期间缆绳断裂,造成部分管道内原油溢出,船舶在漂移过程中又发生搁浅,所幸处置及时。38日,一艘辽宁籍渔船因翻沉造成重大事故,紧接着全国又发生4起渔船较大事故,25人死亡失踪,仅319日一天就连续发生了3起,如此频发的渔船事故,给水上安全敲响了警钟。我们要深刻汲取事故经验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整治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全力打击水上运输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强化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着力解决水上安全监管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结合我局近期开展的两进活动,加大辖区船员的教育培训管理,进一步提高辖区航运企业和船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风险辨识、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督促船员严格遵守海事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操作程序和流程,规范履职,全面提高辖区船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夯实水上交通安全基础,全面提升水运本质安全水平。

四、四、加强通航安全管理,维护辖区通航秩序

当前正值澜沧江洪水过渡时段,西双版纳地区雨季即将来临,强降雨、雷电、大风等极端恶劣天气时有出现。海事管理机构将通过短信、微信、AIS和电话等方式加强水情信息的预警预报工作。及时提醒航运企业和船员,提前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确保船舶和人员安全。我局将结合近期通航环境的变化情况,进一步加强现场检查和巡航控制。为指导航运企业规范有效的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水运企业、船舶和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组织管理情况、船舶作业秩序进行全面检查维护辖区水上通航秩序辖区各航运企业、个体船舶和水上水下活动作业单位要进一步提升恶劣天候的应对能力,密切关注水情、天气信息和通航环境变化,准确掌握各类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相关信息的变化情况,制定完善应对各类突发极端天候的工作预案提前防范,有效应对各类突发险情。

五、抓好疫情防控,落实防控责任

各航运企业、个体船舶和水上水下活动作业单位,要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就疫情防控工作作出的系列批示指示精神和交通运输部下发的《疫情防控指南》认真抓落实,做好船舶的消杀工作、登离船人员管理和船员的自身防控工作,投入营运的大型旅游客船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杜绝疫情在水运行业发生。

六、加强船舶值班值守,提高应急处突能力

辖区各航运企业、个体船舶和水上水下活动作业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畅通信息渠道。要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制定消防、救生、逃生、火灾、搁浅、触礁、弃船等应急预案和工作制度,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加大安全生产的资金、人员和设备的投入,积极抓好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装备、物资准备工作。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各项应急预案,明确人员分工,遇险船舶应积极组织自救,并及时发出遇险信号和救助请求。航经事故水域附近的船舶收到呼救信号或海事机构的救助指令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施救。我局将进一步督促水运从业人员加强应急演练,提高灵活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突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强化应急协调联动机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能够快速响应、妥善应对、高效处置,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双版纳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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