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双版纳海事局窗口>>通知公告>>
西海航〔2020〕5号 西双版纳澜沧江黎明大桥建设工程的航行通告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双版纳海事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4-12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双版纳海事局航行通告
西海航〔2020〕5号
西双版纳澜沧江黎明大桥建设工程
辖区各航运企业、个体船舶,水上水下活动作业单位:
根据《关于请求缆索吊牵引、抗风布置期间对过往船只进行交通管制的请示》文件,四川路桥西双版纳澜沧江黎明大桥项目经理部将于2020年4月21日至22日实施跨越澜沧江线缆牵引作业。现发布航行通告如下:
一、涉水项目
西双版纳澜沧江黎明大桥建设工程施工辅助线缆跨越过江作业。
二、活动组织方
西双版纳澜沧江黎明大桥建设指挥部。
三、通航管制时间及管制水域
2020年4月21日至22日每日07时至13时为通航管制时段;澜沧江景洪段与流沙河交汇处黎明大桥施工现场水域实施禁航管理。
四、注意事项
1.涉水项目组织方应加强对涉水项目参与人员的安全教育及管理,严格按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执行。作业过程中,发生突发情况,应及时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3.涉水项目组织方应在施工水域(澜沧江景洪段与流沙河交汇处)上下游500米处设置警戒标识(昼夜可见)、警戒船和安排警戒人员,引导过往船只谨慎通过该水域。海事管理机构“云海巡15”艇实施现场维护。
4.作业水域在禁航时段内,除参与涉水项目的人员、警戒船以外,其他船舶不得过于接近施工水域,并服从现场警戒船舶的指挥、调度。作业现场警戒船舶必须配置能与航经船舶建立通讯的相应设备,保持与海事管理机构、航经船舶及相关部门的紧密联系。
5.各有关单位、船舶若发现其他影响涉水项目安全的情况,请及时向西双版纳海事局报告,以便及时处置。
西双版纳海事局联系人:雷俊安,联系电话:13988160796。
现场作业联系人:李祥彩,联系电话:186839456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双版纳海事局
2020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