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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海航〔2020〕2号 景洪永航旅游航运有限公司旅游码头建设工程施工的航行通告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双版纳海事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3-30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双版纳海事局航行通告
西海航〔2020〕2号
景洪永航旅游航运有限公司旅游码头建设工程施工
辖区各航运企业、个体船舶,水上水下活动作业单位:
根据《景洪永航旅游航运有限公司旅游码头建设工程施工方案》的计划,景洪永航旅游航运有限公司将于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6月20日进行码头施工。为维护辖区通航秩序、保障船舶航行安全,更好地为航运企业和船舶提供优质服务。现发布航行通告如下:
一、涉水项目:景洪永航旅游航运有限公司旅游码头建设工程。
二、活动组织方:景洪永航旅游航运有限公司;项目施工单位:江苏邦驰码头工程有限公司。
三、通航管制时间及管制水域
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6月20为通航管制时段;通航管制水域为澜沧江勐罕渡口下游2.5公里左岸微弯河段(勐罕曼厅大沙坝无名洲尾部,距下游橄榄坝曼厅渡口约100米处)。
四、注意事项
1.涉水项目组织方应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制定周密的应急计划,协调分工,完善涉水项目应急保障措施,确保项目安全、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涉水项目组织方应指定涉水项目安全责任人,加强活动组织及安全管理,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2.涉水项目组织方应加强对涉水项目参与人员的安全教育及管理,严格按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执行。作业过程中若发生突发情况,应及时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3.涉水项目组织方应在施工水域(澜沧江勐罕渡口下游2.5公里左岸微弯河段)上下游500米处设置警示标识(昼夜可见)、警戒船和安排警戒人员,引导过往船只谨慎通过该水域。
4.在施工水域、施工时段内,除参与涉水项目的人员、警戒船以外,其他船舶不得过于接近施工水域,并服从现场警戒船舶的指挥、调度。作业现场警戒船舶必须配置能与航经船舶建立通讯的相应设备,保持与海事管理机构、航经船舶及相关部门的紧密联系。
5.各有关单位、船舶若发现其他影响涉水项目安全的情况,请及时向西双版纳海事局报告,以便及时处置。
西双版纳海事局联系人:雷俊安,联系电话:13988160796。
作业现场联系人:黄刚,联系电话:13759263965。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双版纳海事局
2020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