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海航〔2020〕1号 澜沧江244界碑至临沧港四级航道建设(第3标段橄榄坝至无名洲河段)航行通告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双版纳海事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1-22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双版纳海事局航行通告

 

西海航〔20201

 

澜沧江244界碑至临沧港四级航道建设

(第3标段橄榄坝至无名洲河段)

 

辖区各航运企业、个体船舶,水上水下活动作业单位:

根据澜沧江244界碑至临沧港四级航道建设指挥部关于澜沧江244界碑至临沧港四级航道建设工程(航道整治)施工第3标段《橄榄坝至无名洲航道保通抢险专项施工方案》的工作安排,20202151在澜沧江橄榄坝至无名洲段水域进行航道整治施工。为维护辖区通航秩序、保障船舶航行安全,确保航道整治工作正常开展,现发布航行通告如下:

一、涉水项目

澜沧江244界碑至临沧港四级航道建设工程(第3标段橄榄坝至无名洲河段)。

二、活动组织方

澜沧江244界碑至临沧港四级航道建设指挥部。

三、禁航时间及水域

1.通禁航时间:202021起至202051止,期间每6天为一个周期,禁航5天,通航1天。如2125为禁航时段,26日为通航时段,以此类推;

2.通航日通航时段:0800时至2000时;

3.禁航水域:澜沧江橄榄坝至无名洲河段。

四、注意事项

1.涉水项目组织方应严格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周密的安全生产计划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协调分工,完善涉水项目应急保障措施,确保项目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涉水项目组织方应指定涉水项目安全责任人,加强活动组织及安全管理,确保安全保障有力,措施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2.航道整治工程组织方应建立完善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及管理,严格按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执行。航道整治过程中,要做到事前有布置、事中有处置、事后有补救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安全、有序地开展。遇突发情况,应立即停止施工,安排现场人员就地处置,并及时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3.航道整治工程组织方应在禁航水域上下游500处各设立水上专用施工标志、警示(灯、牌等)标识和设置警戒船舶,安排警戒人员,制止过往船只通过施工水域。施工船舶白天应悬挂施工标志,夜间应悬挂施工信号灯。

4.通航时段,航道整治施工作业单位应加强与航运企业、涉水单位及过往船舶的沟通联系。在施工河段上下游应设置指挥船舶,通过甚高频、电台或北斗卫星系统密切联系过往船只,引导、指挥过往船舶安全通过施工水域。航经施工水域的船舶在到达施工水域时,应提前与指挥船取得联系,服从指挥船的指挥、引导,在指挥船的指引下安全驶过施工水域。

5.航道整治施工期间,施工作业单位应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瞭望和巡查,做好值班记录和台账痕迹化管理。

6.在禁航水域、禁航时段内,除参与施工项目的人员、指挥船、工程船、救助船以外,禁止一切其它船舶驶入禁航水域。其他船舶应严格遵守通航管制,服从现场警戒人员的指挥、调度。

7.各有关单位、船舶若发现其他影响涉水项目安全的情况,请及时向西双版纳海事局报告,以便及时处置。

澜沧江244界碑至临沧港四级航道建设指挥部负责人:黄永祥,联系电话:13887949605;第3标段橄榄坝至无名洲航段项目负责人:蔡文正,联系电话:13860185045

西双版纳海事局联系人:雷俊安,联系电话:13988160796

 

附件:通禁航时间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双版纳海事局

                     2020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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