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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海事局工作职责和机构设置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双版纳海事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4-26
一、工作职责
承担西双版纳澜沧江对外开放水域的海事管理、辖区船舶法定检验和航务管理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水路运输、航道建设管养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落实上级各项工作部署,制定本辖区的具体措施并监督执行。
2.负责对进出对外开放口岸景洪港、关累码头的国际航行船舶实施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防止船舶污染水域工作,依申请对外籍船舶进行引航,保障航行安全。负责所登记船舶的安全监管、船舶检验。负责权限范围内船员管理有关工作。承担管理范围内的水上交通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在州的统一指挥下,承担澜沧江西双版纳段水上搜救工作。
3.负责辖区航道行政管理,承担辖区航道及航道设施管养、通航建筑物管理工作,协调处理水资源综合利用中与航道有关的事宜。
4.负责辖区水路运输行业管理,监督管理辖区水运市场,组织和协调水运重点物资、战备及抢险救灾、紧急客货等特殊物资紧急运输。
5.承办省交通运输厅、澜沧江海事局(省澜沧江航务管理局)、驻在地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西双版纳海事局单位规格为正处级,内设行政办公室、安全监督科、航行保障科、船舶检验所、船员管理科、港航派出所、关累海事处7个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