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广播电视局机构职能职责

第一条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9〕10号)、《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关于贯彻党政机构改革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意见》(西发〔2019〕2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广播电视局是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第三条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广播电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新闻舆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新闻舆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广播电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党的宣传方针政策,拟订全州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组织实施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行业标准并监督检查。指导、推进全州广播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负责拟订全州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统筹协调和指导推进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全州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

(四)指导、协调、推动全州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对全州各类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查处广播电视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六)指导全州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七)指导、协调全州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八)负责推进全州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九)拟订全州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州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安全保卫工作。

(十)开展广播电视对外交流与合作,协调推动全州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有关工作。

(十一)指导全州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西双版纳州广播电视局机构情况

第一条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广播电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应急值班、综治维稳、机要、档案、信息、督查、政务公开、保密、信访、后勤保障和建议提案的办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财务管理和离退休人员工作。承担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基本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及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广播电视统计工作。

(二)宣传和传媒管理科。指导、协调全州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指导全州广播电视节目创作生产。指导、监管全州重大理论文献片、纪录片、电视动画片的创作生产和播出。拟订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普法宣传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广播电视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承担广播电视行政审批工作。承担全州电视剧制作的指导、监管工作,指导、调控电视剧的播出,组织审查电视剧(含动画片)的内容。承担全州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输、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数字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监听监看和评价,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监管、审查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内容和质量,承担节目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网络视听节目监管体系建设,组织查处非法开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为。负责网络视听从业人员管理工作。协调推进广播电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节目译制工作。统筹州级广播电视评奖工作,指导、联系行业组织。

(三)科技和公共服务科。拟订全州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和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州广播电视频率、频道管理工作。协调推进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和成果应用工作。指导、协调、推进广播电视系统体制机制改革和三网融合发展,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推进全州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监管网,广播电视有线、无线、卫星等传输覆盖体系建设。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拟订广播电视有关安全制度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州广播电视有线、无线传输设施和电台、电视台等重点单位安全保护工作。开展广播电视对外交流与合作,协调推动全州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备的落地和接收。指导、推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并实施监督。指导、推进全州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广播电视传输覆盖重点项目建设。协调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和基础设施建设。承担广播电视行业扶贫工作。

第二条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广播电视局机关行政编制9名。设局长1名(正处级),副局长2名(副处级);正科级领导职数3名。

第三条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广播电视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四条  本规定由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13日起施行。

 


西双版纳州广播电视局机关职能职责及办公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一、领导职数

   (一)胡伟文任党组书记、局长、西双版纳州融媒体中心主任(兼任),即西双版纳州广播电视局新闻发言人;

   (二)副局长2名(马蓉、王晶);

   (三)科级领导职数3名(办公室主任:辉二,宣传和传媒管理科长:罕茜,科技和公共服务科长:张赟);

 (四)调研员1名:白虹(协助办公室工作)。

   二、机构职能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应急值班、综治维稳、机要、档案、信息、督查、政务公开、保密、信访、后勤保障和建议提案的办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财务管理和离退休人员工作。承担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基本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及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广播电视统计工作(注:对应省广播电视局办公室、规划财务处)

(二)宣传和传媒管理科宣传和传媒管理科。指导、协调全州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指导全州广播电视节目创作生产指导、监管全州重大理论文献片、纪录片、电视动画片的创作生产和播出拟订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普法宣传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广播电视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承担广播电视行政审批工作承担全州电视剧制作的指导、监管工作指导、调控电视剧的播出,组织审查电视剧(含动画片)的内容承担全州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输、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数字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监听监看和评价,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监管、审查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内容和质量承担节目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网络视听节目监管体系建设,组织查处非法开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为协调推进广播电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节目译制工作统筹州级广播电视评奖工作指导、联系行业组织(注:对应省宣传处、政策法规处、传媒机构管理处、电视剧处、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

(三)科技和公共服务拟订全州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和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州广播电视频率、频道管理工作协调推进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和成果应用工作指导、协调、推进广播电视系统体制机制改革和三网融合发展,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发展推进全州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监管网,广播电视有线、无线、卫星等传输覆盖体系建设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拟订广播电视有关安全制度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州广播电视有线、无线传输设施和电台、电视台等重点单位安全保护工作开展广播电视对外交流与合作,协调推动全州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备的落地和接收指导、推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并实施监督指导、推进全州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广播电视传输覆盖重点项目建设协调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和基础设施建设承担广播电视行业扶贫工作注:科技和媒体融合发展处、安全传输保障处、公共服务处、对外交流与合作处)

三、办公地址、时间、联系人。

西双版纳州广播电视局办公地点:景洪市广电路4号。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调休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办公室电话:0691-2122537

宣传和传媒管理科:0691-2123012

科技和公共服务:0691-2125101

     邮箱:xsbnzgd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