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中央无线数字化覆盖运行维护专项资金和云南省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西双版纳州统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来源 :西双版纳州广播电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4-25

各县(市)广电局机关各科室、发射台

《中央无线数字化覆盖运行维护专项资金西双版纳州统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云南省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西双版纳州统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西双版纳州广播电视局

                                                                                          2023424

     (此件公开发布)


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运行维护

专项资金西双版纳统筹管理

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精神,进一步做好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运维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分配工作,以促进西双版纳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为目标,提高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分配的科学性、高效性,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2270号)精神,建立健全奖优罚劣的专项资金竞争分配机制,切实提高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制定本统筹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章 统筹原则

第二条 专项资金遵循州级统筹,县(市)使用的基本原则,以基本运维刚需为基础,兼顾安全播出任务完成情况及专项资金绩效评估情况分配过程按部门内控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

第三章 统筹范围

 纳入西双版纳州广播电视局统筹的专项资金有两部分一是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数字)运维经费分配县(市)经费,二是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模拟运维经费分配县(市)经费。

第四章 统筹方法

 专项资金按照省局下达西双版纳州的额度全额进行统筹分配下达,州级不挤占、留用

 原则上专项资金每年度进行1次分配,统筹分配时间为每年年初具体统筹办法如:根据各县(市)转播台(站)基本运维刚需及县(市)广播电视上一年度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情况安全播出情况划分档次进行统筹分配分配占比分别为基本运维刚需占80%、资金使用绩效情况占10%、安全播出情况占10%

第五章 统筹标准

 基本运维刚需的测算方式。大功率台站的基本运维刚需支出按省局测算的西双版纳州转播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数字发射机运维电费为基础计算;小功率台站基本运维刚需支出按省局测算的小功率台站运维费总额结合大功率台站电费在运维经费中的占比情况为基础测算。专项资金须在确保基本运维刚需支出的前提下进行统筹分配。

 资金绩效奖励分配系数的执行标准。本年度省局下达的补助资金额度减去按原测算标准分配的部分(即不统筹部分)为基数,按照专项资金的使用上一年度效情况占统筹资金的10%,计算出应分配额度,再根据年终各资金使用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个等次进行奖励预算执行率达90%(含90%以上的为第一等次,分配系数为0.5预算执行率在70%-90%(不含)的为第二等次,分配系数为0.3预算执行率50%-70%(不含)的为第三等次,分配系数为0.2预算执行率低于50%的为第等次,分配系数为0如出现并列等次,则取平均数值。此后的分配系数的执行标准,则按照上一年度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情况,划分档次进行统筹分配。

 安全播出奖励分配系数的执行标准。根据上一年度各县市所辖台站发生安播事故次数多少、等级轻重划分为三个等次。第一等次分配系数为0.5等次分配系数为0.3等次分配系数为0.2。发生事故次数越少等次越高,发生事故次数越多等次越低;如发生重大事故、责任事故或被上级通报的事故,则列为最低等次。如出现并列等次,则取平均数值。此后的分配系数的执行标准,则按照上一年度安全播出情况,划分档次进行统筹分配。

第六章 资金使用绩效和监管

 加强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建立规范化、标准化、可量化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健全分级负责、权责一致的绩效管理体制。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完善专项资金政策、专项资金预算安排、资金分配等重要依据。

 按照谁用款、谁负责的原则,资金使用部门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自评全覆盖,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按规定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

第十 专项资金只能用于中央无线覆盖工程日常运行维护、台站建设提升

第十 各县(市)广播电视局是项目实施及专项资金使用主体,须主动接受财政、上一级广电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进行通报批评,并在下一年度统筹分配扣发相应统筹分配专项资金

(一)年度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发生违反专项资金使用规定超出范围使用,或未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会议培训管理规定的情形,将在下一年度统筹分配专项资金时,扣发上一年度按照资金绩效奖励分配系数相应统筹分配专项资金。

(二)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发生因管理不善造成使用专项资金购置的国家资产损失和浪费的情形,根据资金购置的国家资产的金额,将在下一年度统筹分配专项资金时,扣发相应统筹分配专项资金。

(三)其他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

第十 州、县两级财政部门按规定对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监督,保障专项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

第十 资金使用部门要主动接受监察、审计部门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活动监督、审计监察、审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信息公开

第十 除涉密事项外,专项资金相关信息均应主动向社会公开。资金使用部门按规定及时公开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使用方向、分配办法、分配结果、绩效评价情况等。依据有关规定,做好专项资金预算、决算等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第八章  附则

第十 专项补助资金有明确管理规定的,以及需要整合使用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 实施细则西双版纳州广播电视局负责解释。

第十 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云南省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西双版纳统筹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精神,进一步做好云南省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分配工作,以促进西双版纳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为目标,提高专项资金分配的科学性、高效性,根据云南省广播电视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广发2021128号 )精神,建立健全奖优罚劣的专项资金竞争分配机制,切实提高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制定本统筹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章 统筹原则

第二条 专项资金遵循州级统筹,县(市)使用的基本原则,以基本运维刚需为基础,兼顾安全播出任务完成情况及专项资金绩效评估情况分配过程按部门内控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

第三章 统筹范围

 纳入西双版纳州广播电视局统筹的专项资金云南省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县(市)经费

第四章 统筹方法

 原则上专项资金每年度进行1次分配,统筹分配时间为每年年初具体统筹办法如1.省级节目无线覆盖运维费根据各县(市)转播台(站)基本运维刚需及县(市)广播电视上一年度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情况安全播出情况划分档次进行统筹分配分配占比分别为基本运维刚需占80%、资金使用绩效情况占10%、安全播出情况占10%2.直播卫星村村通、户户通工程运维费按照各县市用户数占比进行分配;3.县级应急广播运维费补助按照集中部署在州局的县级平台20%、县市80%进行分配,县市部分按照各县市建设点位数量占比进行分配;4.基层公共服务网络标准化建设经费补助分配至2022年建设任务县:勐海县。

第五章 统筹标准

 基本运维刚需的测算方式。大功率台站的基本运维刚需支出按省局测算的西双版纳州转播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数字发射机运维电费为基础计算;小功率台站基本运维刚需支出按省局测算的小功率台站运维费总额结合大功率台站电费在运维经费中的占比情况为基础测算。专项资金须在确保基本运维刚需支出的前提下进行统筹分配。

 资金绩效奖励分配系数的执行标准。本年度省局下达的补助资金额度减去按原测算标准分配的部分(即不统筹部分)为基数,按照专项资金的使用上一年度效情况占统筹资金的10%,计算出应分配额度,再根据年终各资金使用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个等次进行奖励预算执行率达90%(含90%以上的为第一等次,分配系数为0.5预算执行率在70%-90%(不含)的为第二等次,分配系数为0.3预算执行率50%-70%(不含)的为第三等次,分配系数为0.2预算执行率低于50%的为第等次,分配系数为0如出现并列等次,则取平均数值。此后的分配系数的执行标准,则按照上一年度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情况,划分档次进行统筹分配。

 安全播出奖励分配系数的执行标准。根据上一年度各县市所辖台站发生安播事故次数多少、等级轻重划分为三个等次。第一等次分配系数为0.5等次分配系数为0.3等次分配系数为0.2。发生事故次数越少等次越高,发生事故次数越多等次越低;如发生重大事故、责任事故或被上级通报的事故,则列为最低等次。如出现并列等次,则取平均数值。此后的分配系数的执行标准,则按照上一年度安全播出情况,划分档次进行统筹分配。

第六章 资金使用绩效和监管

 加强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建立规范化、标准化、可量化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健全分级负责、权责一致的绩效管理体制。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完善专项资金政策、专项资金预算安排、资金分配等重要依据。

 按照谁用款、谁负责的原则,资金使用部门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自评全覆盖,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按规定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

第十条 专项资金只能用于中央无线覆盖工程日常运行维护、台站建设提升

第十 各县(市)广播电视局是项目实施及专项资金使用主体,须主动接受财政、上一级广电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进行通报批评,并在下一年度统筹分配扣发相应统筹分配专项资金

(一)年度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发生违反专项资金使用规定超出范围使用,或未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会议培训管理规定的情形,将在下一年度统筹分配专项资金时,扣发上一年度按照资金绩效奖励分配系数相应统筹分配专项资金。

(二)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发生因管理不善造成使用专项资金购置的国家资产损失和浪费的情形,根据资金购置的国家资产的金额,将在下一年度统筹分配专项资金时,扣发相应统筹分配专项资金。

(三)其他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

第十 州、县两级财政部门按规定对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监督,保障专项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

第十 资金使用部门要主动接受监察、审计部门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活动监督、审计监察、审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信息公开

第十 除涉密事项外,专项资金相关信息均应主动向社会公开。资金使用部门按规定及时公开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使用方向、分配办法、分配结果、绩效评价情况等。依据有关规定,做好专项资金预算、决算等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第八章  附则

第十 专项补助资金有明确管理规定的,以及需要整合使用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 实施细则西双版纳州广播电视局负责解释。

第十 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doc

云南省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