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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第41期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09-14
西双版纳州文体广电局组织
全州新广告法培训
为认真学习贯彻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广告法》,强化广播影视广告市场监管,9月10日我局邀请省工商局广告处陈学坤处长到我州举办新《广告法》专题培训。针对全州广播电视广告的管理者、经营者和发布者,陈处长着重就新《广告法》修订的立法背景及调整范围进行了详细解读,并结合实际,对当前虚假广告泛滥、广告内容存在夸大其词、广告产品与其本身功能不相符合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
本次培训以文广局出面邀请专家讲解新《广告法》,在我省十六个地州尚数首
家,省工商局对此给予高度肯定。此次培训范围广,不仅有广电行政管理人员,还有广播电视台、报社的广告从业人员、广告公司经营者和广告发布人,人数达位114人。目前,州广播电视台经报州文体广电局批准,从8月1日起在新闻频道、公共频道所有白天时段停止播出药品专题广告。从9月1日起,在新闻频道、公共频道所有时段停止播出药品专题广告和医疗、医讯广告。预计减少财政非税收入150万。各级县(市)播出机构也对酒类和医药类专题广告进行了全面清理,凡不符合新广告法要求的一律停止播出。据国家工商大数据监测中心监测,我州上半年违法广告位居全省第五位, 8月份我州违法虚假广告已降至0条,我州广播影视广告市场整治取得明显效果。
景洪市文体广电局积极推进曼飞龙塔维修项目工程
西双版纳曼飞龙塔,距景洪市区60公里,距勐龙镇政府3公里,位于曼飞龙村后山上,始建于傣历565年(1204年),后曾多次修葺,系南传上座部佛教建筑,其正南方佛龛下面的原生岩石上有半个巨大脚印,传为释迦牟尼圣迹,旁边有一口永不枯竭的仙井。1983年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988年1月公布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6年国家文物局、省文化厅拨款对其进行了全面的大修保护工作。2012年国家文物局、省文化厅拨款对其进行了全面的维修保护工作。
根据“关于曼飞龙塔保护维修项目立项的批复”(文物保函【2012】423号)文件精神,景洪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积极推进曼飞龙塔保护维修项目工程建设,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文物保护工程审批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编制维修方案并履行审批手续,将工程项目主要内容、审核意见和结论报云南省文物局备案。工程遵循“最少干预”和“不改变文物原状”等原则,保护文物及其历史环境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015年1月23日曼飞龙塔保护维修项目开始实施,云南大理州剑川古建筑公司施工队拆除山脚至山顶游道损坏的石阶,并且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要求进行安放石阶,清理游道现场垃圾,维修山脚至山顶游道损坏的石阶,撬除曼飞龙塔塔基部分的水泥地板,完成了曼飞龙塔塔基部分的水泥地板和风雨亭的修缮工作。
目前曼飞龙塔保护维修项目已经支出122.43万元,6月至今,正在进行曼飞龙塔塔身的修缮工作。自施工以来,云南大理州剑川古建筑公司维修情况正常,自5月份开始至今,景洪市辖区进入雨季,严重影响了施工的进度,铲除曼飞龙塔塔身的陈旧表面涂层后,后续的彩绘工作无法进行,待雨季过后再继续进行。
西双版纳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