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老人员往来“快捷通道”的实施办法

来源 :中国驻老挝大使馆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12-07

根据王毅国务委员访问老挝期间中老双方达成的共识,为加快中老两国复工复产特别是重大项目合作,促进经济社会恢复发展,双方为两国政府项目或重大合作项目、重要产业链商务、投资、物流、生产和技术领域所急需的必要、紧缺人员及公务人员开辟“快捷通道”。确出于执行紧急任务需要、符合有关条件的企业和人员可通过如下方式提出申请:

    一、中资企业和国内人员先行向老挝有关部门办理来老从事相关项目工作的必要手续(例如,涉及人员来老务工需先行向老挝劳动福利部办理劳务许可)。在此基础上,向中国驻老挝大使馆经商处递交申请使用“快捷通道”的企业和人员名单。
    二、使馆将结合老挝中国总商会咨询意见,通知符合使用通道要求的相关企业和人员,请其持使馆复函连同其他手续材料向老挝“快捷通道”窗口部门(外交部领事司)递交申请。老方审批通过后,复告相关企业或人员赴老挝驻华使领馆申请签证。
    三、获准使用“快捷通道”中方来老人员严格遵守以下措施:
   (一)入境前进行自我健康监测,临行前48小时进行至少一次核酸检测,并持指定专业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入境(赴华人员请注意执行双检测等中方最新规定)。
   (二)入境后需再次接受老方核酸检测,等待检测结果期间须在老方指定地点进行原则上不超2天的隔离。如结果为阴性,所在企业可派专用车辆将有关人员直接自隔离地点接至工作或居住地点,实行无缝衔接。
   (三)相关企业严格遵守老挝政府防疫要求,对有关人员入境内活动全程进行有效管理,并积极配合老挝当地政府跟踪、检查人员身体状况和防疫情况。
中国驻老挝大使馆提醒,“快捷通道”申请渠道和程序请以使馆通告及相关解释为准,如有其他机构或人员声称可协助代办“快捷通道”,请勿听信,避免上当受骗。
中国总商会对外咨询电话:030-5209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