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入会须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09-02-16

第一条 凡自愿加入本会,拥护本会章程,愿意参加本会活动,履行会员义务,从事或支持翻译工作的个人、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均可申请成为本会会员。

第二条 会员组成

本会会员由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

(一)团体会员:指具有一定数量和资质的外语翻译资源,在外语或翻译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翻译社团、大专院校及其他相关社会团体;从事与翻译相关或热心支持翻译事业发展、支持协会工作的机构和企事业单位。

(二)个人会员:个人会员要具备本科以上外语专业水平,取得翻译资格或职称的专业翻译工作者;具有高学历的翻译教学、翻译研究人员;翻译专家、学者;具有中级技术职称和职务并能熟练地进行本专业翻译的人员;虽无专业技术职称,但有丰富翻译工作经验和外语水平的人士;热心建设西双版纳州外语环境的外国语言专家;

第三条 会员入会程序

(一)向本会秘书处索取或从本会网站下载西双版纳州翻译工作者协会团体/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

(二)填写西双版纳州翻译工作者协会团体/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后交本会秘书处,同时提交相关材料(详见第四条);

(三)经本会会员一人资格审查并推荐后,报本会常务理事会议审批;

(四)本会向被接纳的会员发出入会通知书;

(五)被接纳的会员在接到入会通知的一个月内按规定交纳本年度会费;

(六)本会秘书处向会员颁发西双版纳州翻译工作者协会会员证书。

第四条 入会材料

(一)团体会员

1)入会申请表(一式二份);

2)单位简介

3)单位法人代表证书或企业法人代表营业执照复印件;

4)主要翻译人员简历、资质证书;

5)其他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二)个人会员

1)入会申请表;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复印件;

4)本人近期两寸免冠照片二张(照片背面用铅笔写清本人姓名);

5)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第五条 会员权利

本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协会内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协会的活动;

(三)获得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团体会员推选代表参加协会的会员代表大会。

第六条 会员享有下列义务

(一)遵守协会的章程,执行协会的决议,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

(二)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

(三)完成协会委托的工作;协助本会开展相关的活动;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积极参加和支持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六)团体会员接受协会的业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