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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 西双版纳州总工会 转发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云南省总工会关于 开展2019年基层卫生技能大赛的通知
来源 :西双版纳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04-09
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 西双版纳州总工会
转发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云南省总工会关于
开展2019年基层卫生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县市卫生健康局、总工会,州人民医院:
为认真开展好基层卫生技能大赛工作,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现将《云南省卫生健康委、云南省总工会关于开展2019年基层卫生技能大赛的通知》(云卫基层发〔2019〕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 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各县市要进一步提高开展基层卫生技能大赛活动重要
性认识,按照技能竞赛相关要求,精心做好岗位练兵,认真组织基层卫生人员积极参与,有效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切实展示基层医务人员的精神面貌。
二、加强领导,做好安排
初赛由各县市负责,预赛州卫生健康委、州总工会负
责组织,由州人民医院具体落实。州人民医院要成立预赛专家组,负责命题、问题解答和竞赛评判工作。
为使竞赛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州级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刀文胜 州卫健委主任
副组长:玉香约 州总工会副主席
刘 明 州卫健委副主任
高国一 州人民医院副院长
成 员:唐保成 州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科科长
罗 娟 州总工会维权保障科科长
舒 云 州人民医院科教科科长
玉 章 景洪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许 昊 勐海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玉 旺 勐腊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杨茜茹 州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科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科,负责预赛的统筹协调工作。
三、认真部署,抓好落实
各县市要做好统筹工作,按通知要求,务必在5月10日前完成初赛工作,并选拔出“全科医疗、社区护理和社区卫生服务团队” 各1名参加州级预赛,并将情况总结以书面形式报州卫健委基层卫生科。州人民医院要根据县市初赛情况,力争在5月底前完成州级预赛,并将情况报州卫健委基层卫生科。州卫健委、州总工会根据情况,选拔(第一名)人员组队参加省级决赛。
其他事项,省卫健委、省总工会《关于开展2019年基层卫生技能大赛的通知》(云卫基层发〔2019〕2号)文件已明确,州卫健委、州总工会不再制定下发相关工作方案,请各县市认真学习文件,按通知要求做好初赛选拔工作,积极参加州级预赛和省级决赛。
附件:云南省卫生健康委、云南省总工会关于开展2019年基层卫生技能大赛的通知
西双版纳州卫生健承委员会 西双版纳州总工会
2019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件 |
云南省总工会 |
云卫基层发〔2019〕2号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云南省总工会
关于开展2019年基层卫生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州、市卫生健康委、总工会:
为切实提高基层卫生岗位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2016年原省卫生计生委和省总工会联合开展了基层卫生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经过各地的精心组织,基层卫生人员的积极参与,活动顺利实现了各项预期目标,并在全国预决赛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持续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持续展示基层医务人员的精神风貌,发挥练兵活动持续效应,2017年原省卫生计生委和省总工会下发了《关于将基层卫生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常态化的通知》。两年来各州(市)以不同形式和不同内容开展了竞赛活动,培养了一大批综合素质高,能胜任基层首诊和分级诊疗能力的专业队伍。
为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积极性,促进专业技术人员钻研业务,提高理论水平和服务能力,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和总工会将在2019年联合开展“基层卫生技能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技能竞赛目标
通过开展技能竞赛活动,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掌握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慢性病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综合素质,胜任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医防融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综合服务能力。
二、组织机构
全省基层卫生技能竞赛活动由省卫生健康委与省总工会联合举办,委托第三方承办。竞赛成立组委会,负责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主任由省卫生健康委和省总工会分管领导共同担任。组委会成员包括主办单位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和承办单位负责同志。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专家委员会和监督指导委员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处,负责竞赛的统筹协调、宣传和组织实施工作。专家委员会由基层卫生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负责竞赛命题、问题解答和竞赛评判等工作。监督指导委员会由省纪委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组、省教育卫生科研工会相关负责同志组成,负责监督整个竞赛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三、技能竞赛内容
竞赛设“全科医疗”、“社区护理”和“社区卫生服务团队”3个组别。竞赛内容包括相关政策规范、基础专业知识和技术操作技能。
四、技能竞赛形式
(一)预赛。各州(市)卫生健康委、总工会负责组织预赛,并选拔队伍参加决赛。预赛具体形式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要求各州(市)、县分级组织全部3个组别的竞赛。
(二)决赛。省卫生健康委和省总工会负责组织决赛。
决赛由16支州(市)级参赛队参加。决赛包括综合笔试、操作技能和知识竞答3部分(具体安排见附件)。
1.综合笔试。仅个人竞赛开展,每个队员根据参加的竞赛项目参加本项目的综合笔试。笔试时间60分钟。
2.操作技能竞赛。个人和团队竞赛均开展,每个队员或团队根据参加的竞赛项目参加本项目的操作技能竞赛。操作时间均为25分钟,抽签确定考核内容。
3.知识竞答。个人和团队竞赛均开展,每个队员或团队根据参加的竞赛项目参加本项目的知识竞答,个人赛事竞答时间约30分钟,团体竞赛竞答时间约45分钟。
五、参赛范围与组队要求
(一)参赛范围。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从事全科医疗、公共卫生、社区护理等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参赛人员要求具体如下:
1.政治合格、爱岗敬业、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专业技能,既往无医疗事故和违纪情况。
2.参加2019年基层卫生技能竞赛活动,并取得竞赛优异成绩。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人员要求基层卫生在岗工作人员,执业注册地点在本机构3年及以上,(2016年1月1日之前)。
4.村卫生室人员要求在村卫生室工作3年及以上(2016年1月1日之前),为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取得乡村医生资格证书的乡村医生或注册护士。
(二)组队要求
州(市)级代表队由领队1名、参赛队员2-5名组成,领队要求由州(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担任。州(市)竞赛选出1名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执业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的全科医生参加全省“全科医疗组”决赛,选出1名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中取得护理专业技术资格的护士参加“社区护理”决赛,选出1组来自同一个单位的、从事全科医疗、公共卫生和社区护理人员参加“社区卫生服务团队”决赛。参加个人竞赛的人员符合团体竞赛条件的,也可同时参加团体竞赛。
六、竞赛命题和计分
(一)竞赛命题
竞赛命题本着公平、公正、保密原则,在竞赛组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由组委会专家委员会完成。
(二)竞赛计分
1.个人决赛。总成绩为综合笔试、操作技能和知识竞答3个部分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按照20%、50%、30%的分值比例相加组成。
2.团队决赛。总成绩为操作技能和知识竞赛2个部分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按照50%、50%的分值比例相加组成。
3.竞赛成绩并列时的优先规则。个人或团队决赛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先后按照综合笔试、操作技能、知识竞答单项成绩的高低决出排名在前的选手或参赛队。如果仍无法决出,现场通过知识抢答加赛题目的方式产生排名在前的选手或参赛团队。
七、奖项设置
(一)个人奖项。“全科医疗组”和“社区护理”2个竞赛组别的个人决赛总成绩第1名为个人一等奖,第2-4名为个人二等奖,第5-9名为个人三等奖,第10-16名为个人优秀奖。其中比赛成绩第一名并符合相关规定的参赛选手,由省教卫科工会向省总工会申报“云南省五一劳动奖章”;二等奖授予“2019年云南省基层卫生技术能手”称号。
(二)团体奖项。“社区卫生服务团队”竞赛组别的团队决赛总成绩第1名为一等奖,第2-4名为二等奖,第5-9名为三等奖,第10-16名为优秀奖;团队第一名,由省教卫科工会向省总工会申报“工人先锋号”称号。
(三)获得技能标兵和技术能手的女职工,同时还将授予“云南省五一巾帼标兵”称号。
(四)组织奖项。对组织工作出色的州(市)级卫生健康委和总工会颁发优秀组织奖。
八、进度安排
(一)筹备部署(2019年2月-3月)。省卫生健康委和省总工会联合发文部署。各州(市)卫生健康委和总工会制订本地区活动方案并报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备案,同时开展宣传动员。
(二)州(市)预赛(2019年4月—5月)。各州(市)卫生健康委和总工会自下而上逐级开展基层卫生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从中选拔人员组队参加全省技能竞赛。
(三)全省技能竞赛(2019年6月-7月)。省卫生健康委和省总工会组织开展省级决赛,联合通报竞赛结果,符合条件的,按程序由省教卫科工会向省总工会申报“云南省五一劳动奖章”等称号。
九、工作要求
(一)各州(市)卫生健康委会同总工会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辖区实际,成立竞赛组织机构,制订竞赛方案,确保竞赛活动顺利进行。请各地于4月30日前将本州(市)的竞赛组织机构和竞赛实施方案以书面形式上报全省基层卫生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二)各州(市)卫生健康委会同总工会,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在全州(市)范围内自下而上逐级开展基层卫生技能竞赛,并参照省级决赛奖项设置,设置本地预赛奖项予以表彰。请各地于6月15日前完成本州(市)预赛,组队参加决赛,并于6月25日前将本州(市)竞赛活动总结以书面形式上报全省基层卫生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十、纪律要求
(一)各地要充分认识全省基层卫生技能竞赛的重要意义,以竞赛为抓手,层层开赛,在全州(市)开展岗位练兵,切实提高妇幼健康服务水平和质量。如发现州(市)未开展竞赛预赛,直接组队参加决赛,则取消地方组织工作考评成绩。
(二)各州(市)卫生健康委会同总工会负责参赛人员资质审查,严格按照参赛人员要求选拔决赛参赛人员。如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参赛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省级基层卫生技能竞赛决赛具体安排表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云南省总工会
2019年3月27日
附件
省级基层卫生技能竞赛决赛具体安排表
竞赛阶段 |
竞赛 内容 |
参赛人员 |
竞赛时间 |
单项分值 比例 |
团体分值比例 |
个人决赛 |
综合笔试 |
所有参赛队员 |
60分钟 |
20% |
40% |
操作技能 |
所有参赛队员 |
25分钟 |
50% |
||
知识竞答 |
所有参赛队员 |
30分钟 |
30% |
||
团队决赛 |
操作技能 |
所有参赛队员 |
25分钟 |
50% |
40% |
知识竞答 |
所有参赛队员 |
45分钟 |
50% |
||
地方组织工作考核 |
16个州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决赛前完成 |
100% |
20% |
|
合计 |
2天 |
100% |
100% |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19年3月28日印发
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