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消除疟疾工作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8-01

 

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消除疟疾工作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各县市卫生计生局、科技局、商务局、旅游发展委、外事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消除疟疾工作方案(2016-2020年)》的要求,指导各地做好消除疟疾工作,实现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消除疟疾的目标,现将《西双版纳州消除疟疾工作方案(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各部门的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切实落实各项政策和保障措施,确保方案目标如期实现。

 

 

 

西双版纳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西双版纳州科学技术局

 

 

 

西双版纳州商务局                  西双版纳州旅游发展委

 

 

 

西双版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勐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2017229

 

 

 

西双版纳州消除疟疾工作方案

2016-2020年)

 

2016—2020年是消除疟疾的关键时期,为适应防控工作面临的新形热和新挑战,指导各县(市)做好消除疟疾工作,确保2020年与全国同步实现消除疟疾的目标,根据《云南省消除疟疾工作方案(2016-2020年)》总体要求,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工作背景

2010年,按照原云南省卫生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了《云南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20年)》的部署要求,西双版纳州全面启动了消除疟疾工作,截至201612月,全州消除疟疾工作进展顺利,已有景洪市、勐海县通过消除疟疾的考核评估;2016年,全州报告疟疾病例3例,较2010年下降90%,以县为单位发病率均控制在万分之一以下,如期实现了消除疟疾行行动计划的中期目标。但是,我州处于边境一线,存在因输入性病例造成本地传播的潜在威胁,需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如期实现最终目标。

一、工作目标

2017年,无本地感染病例,全州通过消除疟疾考核评估;到2020年,全州实现消除疟疾目标。

二、防控策略

以传染源管理和疫点处置为核心,建立哨点医院为基础的病例监测体系,以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联动为基础的输入性疟疾病例复核、救治和疫点处置机制,强化监测预警,严格执行消除疟疾“1-3-7”工作要求,快速清点拔源及时阻断传播。加强部门协作,推进边境等重点地区消除疟疾进程,严控输入性疟疾继发传播,巩固消除疟疾成果。

三、技术措施

(一)强化边境地区消除疟疾工作,阻断本地疟疾传播

1.在景洪市、勐腊县加强县、乡、村级诊治能力建设,强化和扩大疫点调查,传染源和媒介控制措施;在勐海县加强乡镇诊治能务建设,强化流动人口和输入性病例的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治疗,防止继发传播。到2017年实现无本地感染疟疾病例。

1)第一道防线:提高边境县(市)疟疾监测和疫点处置能力,由县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对疟疾病例进行及时诊治,及时发现传染源,强化病例的实验室复核、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和疫点快速处置,防止发生二代病例。

2)第二道防线:通过巩固边境疟疾防治咨询服务站与加强口岸检验检疫建立防治屏障,做好跨境流动人员疟疾防治知识宣教,及时发现、报告并泰规范治疗输入性疟疾病。

3)第三道防线:在双边和多边国际合作框架下,协助周边国家提高疟疾防控能力,支持和协助边境线外方一侧的疟疾防治点提高诊疗服务能力,扩大防治服务覆盖面,减少疟疾病例输入。

(二)做好输入性疟疾防控,防止继发传播

1.加强出入境人员疟疾防治宣传教育。各级卫生计生部门与当地检验检疫、旅游、外派劳务等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合作与信息交流机制,及时互通境外感染和输入性病例等相关信息,采取多种形式的健康宣传,重点加强前往疟疾流行区旅游、务工等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其疟疾防治意识和知识水平。

2.发现和规范治疗输入性疟疾病例。各级医疗机构对有相关边境地区、境外疟疾流行区旅行史的发热病人进行实验室疟原虫检测,对诊断的疟疾病例及时上报并规范治疗;阳性和不能确诊者以境外疟疾流行区回归的发病患者需送样至县、州、省级疾控机构逐级进行复核和确认。并诊托社区、村等基层寻生机构督促疑似病例及时就诊。

3.及时调查和处置输入性疫情。由病例报告地县级疾控机构负责进行流行病学个案调查,病例现住址地的县级疾控机构负责进行疫点处置,同时筛查出国同行回国人员,防止由继发传播引起的二代病例。

(三)强化监测,提高预警与应急处置能力

按照《云南省消除疟疾监测方案(2015版)》要求,认真开展传染源监测、传播媒介监测、疟原虫对抗疟药敏感性监测和媒介对杀虫剂抗性监测。在尚未通过消除疟疾评估的县(市),按照消除疟疾“1-3-7”工作要求,重点做好传染源监测与管理,阻断疟疾传播。在通过消除疟疾评估后的县(市),开展疟疾再传播风险评估,维持传染源和媒介监测能力,巩固消除成果。在边境及输入性病例较多的省份开展疟原虫对抗疟药的敏感性监测,在相应的媒介分布地区开展媒介对杀虫剂抗性监测。

依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完善以乡镇为单位的聚集性疫情预警机制,提高疟疾传播风险评估和疫情研判能力。定期组织开展技术培训、技能竞赛或应急演练,提高疾控机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加强培训,提高疟疾防治能力

提高医疗机构疟疾诊治能力,卫生计生部门每年组织医疗机构实验室检测人员开展技能培训和考核,每2年组织对相关临床医生开展疟疾诊治知识培训和考核。在输入性病例较多地区,卫生计生部门应当建立重症疟疾救治专家库,指定定点医院诊治重症疟疾病例,减少死亡。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防治中的优势和作用。

按照分级培训原则,各级疾控机构每年组织1次疟疾实验室检测人员和防治人员技术培训,巩固提高疟疾实验室复核、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和疫点调查与快速处置能力。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每年组织对边境口岸相关工作人员的疟疾防治知识与技能培训,提高疟疾咨询服务和检测筛查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科技、检验检疫、旅游、外派劳务等行政管理部门间沟通与合作,共同做好辖区内消除疟疾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完善政策措施,统筹安排资源,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辖区内消除疟疾各项工作的落实、技术指导和专业培训,并定期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汇报消除疟疾工作进展。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负责病例的发现、报告和治疗,并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共同开展消除疟疾各项工作。

科技部门加大疟疾防控相关技术、产品等研发力度。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做好相关出入境人员疟疾健康教育、病例监测和出入境防病管理,及时与卫生计生部门沟通有关信息。

旅游部门配合做好涉外旅游从业人员疟疾防治相关知识的培训,对前往疟疾流行区旅游的人员开展必要的提醒和宣教。

外派劳务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外派劳务企业在对外派劳务人员进行培训时加强疟疾防控知识教育;并及时向卫生计生等部门通报外派劳务人员出入境信息。

(二)经费保障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国家及省级财政对困难地区消除疟疾工作予以支持,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消除疟疾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当地疟疾流行程度和消除疟疾实际情况向重点地区、重点口岸给予倾斜。多渠道筹集社会资源支持消除疟疾工作。

(三)药品供应。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抗疟药品采购、存储和供应,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抗疟药品管理办法,保证治疗用药需求。

(四)国际合作。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推广和应用先进的技术经验,进一步建立完善跨境疟疾防控合作机制,加快我州边境地区控制和消除疟疾进程。推进一带一路卫生交流合作。

五、督导评估

各级卫生计生、科技、商务、检验检疫、旅游行政部门根据科学、定量、随机的原则,制订详细的督导评估方案,通过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自查、抽查,对工作内容和实施效果进行督导检查,原则上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下级的督导检查,促进工作开展。

已实现连续3年无本地感染病例的疟疾流行地区按照《云南省消除疟疾考核评估实施细则》要求,及时开展考核评估工作。已通过消除疟疾考核评估的县(市),巩固保持疟疾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并对照世界卫生组织消除疟疾认证要求,做好消除疟疾认证准备工作。

 

附件:边境ABC三类地区分类表(含重点乡镇)

 

 

 

 

 

 

附件

 

边境ABC三类地区分类表(含重点乡镇)

 

州(市)

A类县

B类县

C类县

西双版纳州

景洪(允景洪街道、嘎洒镇、勐龙镇、小街乡、景哈乡)

勐海

 

勐腊(勐腊镇、勐捧镇、易武乡、勐仑镇、勐伴镇、尚勇镇、关累镇、勐满镇)

 

 

 

 

 

 

 

 

 

 

 

 

 

 

 

 

 

 

 

 

 

 

 

 

 

 

 

 

 

 

 

 

                                                       

 抄送:各县市疾控中心                                          

 西双版纳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72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