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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十一五”卫生发展规划
来源 :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08-09-08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十一五”卫生发展规划
卫生事业是政府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人享有卫生保健,全民健康素质的提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是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根据中共西双版纳州委五届七次全会精神和《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为加快我州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步伐,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编制《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十一五” 卫生发展规划》。
一、“十五”期间主要成就
(一)卫生基础得到夯实
——“十五”末期,全州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39个,病床3922张,职工4262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3547人,占职工总数的83%,在卫生技术人员中,正高级职称12人,副高级职称79人,中级职称539人,初级职称2917人,每千人口拥有卫生人员4人、病床4.4张。设有村卫生室254个,有乡村医生731人,自然村卫生员和接生员1926人;有企业或单位医务室74个;民营医院3个,个体诊所314个。
——2005年与2000年相比,西双版纳生产总值由46.26亿元增加到78.82亿元, 年平均递增9.2%;财政收入由3.26亿元增加到3.8亿元。全州对卫生事业投入不断加大2005年为11165万元,比2000年的4943万元增长了2.2倍,为卫生事业全面可持续发展定奠了基础。
——各级医院(卫生院)、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机构业务用房得到了新建或改扩建,医院的基础诊疗设备和医疗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改善;县、乡、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基本形成,卫生监督执法和血液管理工作得到加强,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开展;传染病疫情管理得到加强,实施了疫情网络直报,提高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时性和准确性。
(二)各项卫生工作成效显著
——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工作成效显著。计划免疫以乡为单位四苗单项接种率达到85%以上;鼠间鼠疫得到有效控制;疟疾发病率由2000年的138.35/10万降到2005年的84.4/10万;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工作全面开展;食品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放射卫生、职业病防治、化妆品卫生的监测、监督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孕产妇死亡率由2000年的114.27/10万降至2005年85.75/10万;婴儿死亡率由50.85‰降到31.6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由59.56‰降到50‰,新生儿破伤风死亡率由1.14‰降到0.5‰。
——取得了抗击SARS斗争的重大胜利,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医疗救助体系等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步伐加快。
——加快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改善农村卫生状况。2003年,勐海县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到 2005年未,参合农户47088户191719人,参合率分别达88.46%和82.66%,农民的基本医疗得到保障。“十五”期间,全州37个卫生院上划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中央、省、州、县(市)共投资1033万元对18个乡镇卫生院、53个村卫生室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了农村卫生服务能力。
——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加强医疗机构监管,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控制医药费用过快的增长,全面推行病人选择医生、收费公示、住院病人一日清单制、整体护理等一系列的改革和人事制度、分配制度、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药品(器械)集中招标和跟标。
——傣医药研究成绩显著。完成了《中国傣医药彩色图谱》、《中国傣医药丛书》、《西双版纳州傣药产业发展规划》、《傣医执业医师考试大纲》和《傣医助理执业医师考试大纲》的编制工作;挖掘、翻译和编撰出版了《西双版纳傣医志》、《傣医四塔五蕴理论研究》和《古傣医医验方注释》等20余部傣医傣药专著;完成50多个傣药验方的筛选,24个傣药药材标准制订和申报工作;完成傣医医院自制14种剂型、43种院内制剂获得省药监局批准文号,全部投入临床运用;完成《傣乡清喉片》等6种品种、4种剂型共9个产品的药食两用食品的研发,并获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批准文号。
——科技兴医,促进了医疗卫生事业快速发展。多项医疗技术达到省、州领先水平,有67项医疗卫生科技成果获得省、州科技进步奖。
二、“十一五”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一)形势和机遇
未来五年,我国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将进入一个十分重要的阶段,这个时期既是我州卫生改革与发展的黄金时期,也是各种困难和矛盾凸现时期。机遇和挑战并存,抓住机遇,克服困难,加大改革力度,使我州卫生事业得到较快发展,认真解决好“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二)困难和挑战
1、疾病预防控制仍面临巨大挑战。传染病的防治形势依然严峻,艾滋病病毒感染和发病人数呈上升趋势,并开始从高危人群向一般人群扩散;结核病、病毒性肝炎、疟疾、麻疯等疾病仍然严重危害着人民健康;新发传染病和人畜共患疾病不断出现,我州公共卫生、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还不够完善,防止重大疾病流行蔓延、处置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保证食品安全、医疗安全的任务非常繁重。
2、妇幼保健工作任务繁重。妇女孕产期疾病、儿童感染性疾病及其他常见疾病仍威胁妇女儿童健康,出生缺陷已成为影响民族素质的公共卫生和社会问题,城乡之间妇女儿童健康状况仍有很大差距。
3、农村卫生发展严重滞后。农村面临严峻的疾病防治形势,疾病防治和妇幼卫生等公共卫生任务繁重;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亟待加强;农村卫生专业人才匮乏,专业素质低,影响农村卫生工作。
4、医疗保障体系不健全,“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突出。全州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数为136208人(含农场数),参保人数占城镇居民总数的40.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刚刚起步,弱势群体的基本医疗保障、医疗救助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5、城镇医疗服务体制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城镇医疗服务结构不合理,卫生资源分布不均衡,城乡医疗服务质量差距大;社区卫生发展缓慢,政府投入不足;公立医疗机构实际上按市场机制运行,公益性质淡化;多渠道办医格局尚未形成;医疗机构全行业管理有待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性有待提高。
6、病人、家属及社会对医德医风和服务态度不尽满意,医疗纠纷有大幅度上升的趋势,在一定条件下,“看病贵”和医疗服务质量问题有可能激化为社会热点问题。
三、“十一五”发展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步骤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统领卫生改革和发展,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协调发展;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加大投入力度,动员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多渠道发展卫生事业;提高卫生服务的公平性,以满足城乡居民基本卫生服务需求为重点,突出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优化卫生资源配置,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建立高效、经济的医疗服务体系;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预防和控制重大疾病的流行;强化政府职能,依法行政,加强卫生全行业监管。
(二)发展目标
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十一五”期间卫生发展的总目标是:到2010年,基本建立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卫生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卫生服务水平,缩小城乡之间、不同区域之间、不同人群之间享有卫生服务水平的差距,提高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到2010年健康指标:平均期望寿命在2005年的基础上增加0.5岁;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在2005年的基础上下降20%;孕产妇死亡率在2005年的基础上下降25%。
(三)发展步骤
为了全面实施战略目标,分两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06-2008年),在“十五”基础上,继续推进城乡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加强执法监督,走以内涵建设和管理为主的发展道路。
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服务质量和改善服务态度为目标抓好治理整顿;稳定发展卫生机构、床位、人员,有计划地理顺和调整卫生资源的内部结构和比例关系,充分发掘现有卫生资源的规模效益,因地制宜对各学科、各专业机构填平补齐,注重各类专科的发展;继续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社区卫生服务,实现在三县(市)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制度,有计划的建立城镇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第二阶段(2009-2010年),创造条件,发展外延,有节奏地加快卫生发展步伐,全面提高卫生服务质量,实现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全面深化卫生管理体制的改革,进一步提高卫生事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完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设施,提高技术,增强卫生能力和卫生发展后劲;完善中(傣)医体系,传统医药(傣医药)与现代医药协调发展,使中医药、民族医药在总体上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要;实施初级卫生保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建设重点专业机构,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和疾病监测信息网络体系建设。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1、提高应对突发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加强州、县(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基层预防及妇幼保健组织建设,依法强化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的责任;建立功能完善、反应迅速、运转通畅的疫情信息网络;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检测能力,到2010年传染病疫情管理达到: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准确率达80%以上,及时率90%以上,漏报率低于5%,报告发病率与实际发病率的误差率在5%以内;明确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职能、责任,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加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能力建设。
2、医疗救治体系建设。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置,统一管理和统一指挥的原则,到2010年,建立和完善包括紧急救援中心、传染病院在内的功能齐全,安全迅速、处置有力的医疗救治体系,完善县级综合医院急诊科,进一步加强急救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急救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3、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督信息网络体系。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及时率在90%以上,及时处置率100%;完善重大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医疗救治信息、卫生监督执法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全面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反应、救治、监督指挥决策的能力。
(二)做好重大疾病的防治和妇幼卫生工作
1、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加强鼠疫、霍乱、结核病、疟疾、艾滋病、麻风病和非典、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监测、预测预警。
——建立突发传染病疫情的有效应急处置机制,完善疫情报告网络。加强和巩固鼠疫防治联防和鼠害联防工作,避免人间鼠疫的发生;完善霍乱外环境的监测和肠道传染病门诊监测制度,及时发现病例的输入和掌握流行动态;加强虫媒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防治,乡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疟疾病人实施规范化治疗和镜检,确保不发生较大的疫情暴发;加强麻风病的防治,最大限度搜索发现病人,开展联合化疗覆盖率达100%,规范服药率在95%以上,全州麻风病患病率控制在1/10万以下;继续巩固消灭脊髓灰质炎工作,以农村为重点,坚持常规免疫为基础,建立冷链运行新机制,争取在2010年计划免疫疫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到并维持在90%以上,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提高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和全程免疫接种率,控制乙肝、麻疹等传染性疾病暴发流行;抓好碘缺乏病等地方病防治,全面推进消除碘缺乏病目标的实现。
——全面贯彻《艾滋病防治条例》,落实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和云南省“一办法六工程”,进一步加大防治艾滋病工作力度,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把预防与控制艾滋病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精神文明建设范畴,完善由政府领导负责和有关部门参加的预防与控制艾滋病的领导组织或协调会议制度。全民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到2010年,全民预防艾滋病知识知晓率城市达到100%,农村达到95%以上,高危人群达100%。 建立健全艾滋病监测体系,到2010年,县级疾控中心建立功能完善的艾滋病初筛实验室,州疾控中心建立确认实验室;在现有医疗机构中完善一所具备为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提供规范化治疗、护理、咨询和预防保健服务能力的医院。进一步制定和完善预防与控制艾滋病方案措施。明确各部门、社会各方面在艾滋病控制中的责任,保障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进一步加强血液安全管理工作,杜绝血源性的艾滋病传播。力争无偿献血率达95%,成分血使用率达95%以上。
——加强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治工作,根据《西双版纳州结核病防治规划(2002-2010年)》实施要求,建立结核病防治可持续发展机制,全面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落实结核病归口管理和督导治疗。到2010年,全州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覆盖率达95%以上;涂阳病人治愈率达80%以上;乡村医生结核病防治技术培训率达85%以上。
2、建立健全慢病防治和监测工作网络,广泛开展群众性教育,倡导良好生活行为,改善各族群众的生活质量,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水平;积极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控制全州慢病发病率及死亡率的上升趋势,到2010年,全州患病人群管理率达50%,并逐步建立健康档案,强化干预活动和疾病人群管理等对前期慢病综合防治的工作措施。
3、充分发挥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的组织、管理、指导和服务功能,做好妇幼保健工作,重点筛查和治疗严重危害妇女、儿童健康的疾病,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到2010年,全州农村孕产妇保健覆盖率以县为单位达到90%以上,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70%以上,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在“十五”期间的基础上分别下降25%和20%。一般乡(镇)卫生院具备处理顺产的能力,县级医疗、妇幼保健机构及乡(镇)中心卫生院具备处理难产的能力。继续实施“降消”项目,提高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提高住院分娩率,确保孕产妇的生育安全。降低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积极防治儿童多发病和常见病,加强儿童疾病综合管理,促进母乳喂养,改善儿童营养状况;开展出生缺陷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做好产前诊断和孕期保健以及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儿童保健工作。
(三)加快农村卫生工作进程
1、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到2010年,基本完成县级医疗机构、预防保健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房屋设备的改造和建设任务,保证开展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所必须的基础设施和条件。加强医疗卫生服务监管,遏制农村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为农民提供安全、有效、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培养农村需要的医护人员,努力实现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的转化。逐步提高乡村医生、卫生员的补助。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工作,明确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公共卫生职责。
继续开展城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支援农村卫生工程,提高乡镇卫生院的队伍素质和服务水平,使城市医疗机构对口支援农村卫生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认真贯彻实施《云南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2003-2010年)》,将农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纳入当地《初级卫生保健发展规划》。建立政府领导下,多部门合作的农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机制,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引导和帮助农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增强全民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促进全民健康素质的提高。到2010年以县为单位初级卫生保健合格率达到80%。
2、稳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步伐,到2008年,全州农村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坚持合作医疗制度的互助共济制度;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规范操作;坚持便民利民,真正让农民受益。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运行机制,探索建立稳定的筹资机制,切实加强对合作医疗基金的监管。
(四)深化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1、深化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内部运行机制改革。积极探索建立权责明晰、富有生机的医疗卫生机构组织管理体制,使其真正成为自主管理的法人实体;深化和完善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及分配制度改革。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要求,继续实行全员聘用制和岗位管理;规范医疗卫生单位内部分配办法,加大医疗机构内部分配自主权,改革和完善收入分配的激励机制,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转变服务模式,促进医疗服务从“以疾病为中心向以病人为中心”转变。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目录,提高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降低过高的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适度放宽特需医疗服务价格。规范医疗机构采购行为。
2、实行卫生工作全行业管理。转变职能,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强宏观管理。坚持以公立医院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积极探索公立医疗机构产权制度改革,适度发展民营医院和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卫生事业,促进多种所有制医疗机构有序竞争,共同发展,实行卫生全行业管理,逐步实现执业法制化、管理科学化、诊疗标准化、操作规范化,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
3、建立新型医疗服务体系,满足群众健康需求。加大城市医疗卫生资源调整力度,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与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分工合理、协作密切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到2010年,全州建设10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市社区建设总体规划,实行属地化管理。社区卫生服务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的健康保障作用。积极推进并逐步建立社区首诊制,建立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的双向转诊机制,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的医疗服务新格局。
(五) 深化卫生执法监督体制改革
继续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加快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明确卫生监督的任务和职责,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健全卫生监督工作的运行机制,完善卫生监督工作的保障措施。推进综合执法,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健康相关产品、职业卫生等公共卫生领域的监督执法力度,全面提高执法监督水平和卫生行政的执政能力。
做好卫生法律法规与政策的普及宣传和培训,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强化医疗机构服务行为和医疗质量监管,保证和巩固基础医疗和护理质量,提高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护理常规,严格规范消毒、灭菌、隔离与医疗废物管理工作,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杜绝非法采供血,确保血液安全。打击非法行医和各种不正当竞争,严禁虚假医疗广告和其它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维护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六)加强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1、加快卫生科技的创新和成果的转化与应用。针对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重点疾病和重点领域,集中力量开展攻关。到2010年,在科研范围、规模、队伍、水平等方面达到州、市级先进水平,力争取得一批具有省内先进或州、市领先水平的医学研究成果,促进卫生科技与防病治病结合。大力推广适宜技术,引进新技术或适宜技术25项,提高城乡整体科技水平。
2、人才引进和培养。认真实施医学人才培养工程,到2010年,州人民医院重点引进临床医学内、外、儿、妇产学科硕士研究生4-5名,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2-3名,力争培养博士生4名;三县(市)医院引进本科医学专业人才58名,培养3名省内外知名专家,20名州内知名专家,在州内优势学科中培养50名具有一流水平或接近省内先进水平的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100名具有州内医药卫生领域先进水平的后备技术骨干。形成有较高水平的医学技术骨干梯队。
3、改善卫生队伍结构。到2010年,辐射全州的医院医生配置中,本科以上学历占80%以上,护理人员大专以上学历占60%;辐射县(市)的县级综合性医院医生配置中,本科以上学历占70%以上,护理人员大专以上学历占50%以上;每个乡镇卫生院有3-5名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村级卫生人员90%以上达到中专学历或相当中专水平,使多数乡村医生能防能治,综合卫生保健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4、根据社区卫生服务的需求,重点开展全科医学人才培养。到2010年,社区全科医学知识培训率达10%以上。
5、加强继续医学教育,提高在职医务人员的素质。到2010年,全州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专业人员覆盖率不低于85%;举办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学科专业每年不少于10项。
(七)大力发展中医和傣医药事业
坚持“中西医并重,发展中医药”的方针,逐步完善中医药发展的管理体制。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同步推进中医药、傣医药覆盖面,在农村全面扩大中医药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参与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重点做好中医院及中医门诊专科专病学科带头人及骨干人才培养。
加强傣医药古籍文献及理论的发掘、整理、完善及研究编撰工作。重点发展与完善“傣医药”理论,大力推进“傣医药”的现代化进程,造就“傣医药”知名品牌,提高“傣医药”科技与市场竞争力。做好师带徒工作,总结与继承傣医药专家的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到2010年,在州傣医医院建设重点傣医专科及重点学科;县及以上综合医院门诊设立傣医科(民族医专科),配备3-5名傣医医师,形成较为完善的,具有现代科学技术水平的中傣医药诊疗知识、技术体系。加强傣药新药的研究与开发,力争50个傣药材上国家标准,促进傣药产业化。进一步扩大傣医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八)大力加强爱国卫生运动
深入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改善环境,摒除陋习,培养良好的文明卫生行为和习惯。落实好各种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宣传普及卫生防病知识,提高广大群众防病意识和保健意识。农村以创建“文明村镇”和 “卫生村镇”建设活动为契机,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继续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到2010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5%。
(九)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进一步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尤其是与周边国家开展卫生交流与合作,建立边境地区传染病疫情信息交流机制及重大疫情处置联动机制。实施好现有国际合作项目,积极争取新的合作项目,通过项目推进全州疾病预防控制、预防保健和妇幼卫生等公共卫生事业的不断发展。
(十)加强卫生执业道德及行业作风建设
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提高医德医风水平,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树立行业新形象,确实建设一支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作风优良、业务精通、技术精湛的卫生队伍。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长效机制,积极倡导“八荣八耻”的良好社会风尚,有效遏制行业不正之风,确保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五、卫生事业发展的措施保障
(一)政策保障
“十一五”卫生改革与发展规划的实施,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推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大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改善农村卫生状况,推进农村卫生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乡村卫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农村服务水平和医疗保障水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促进我州卫生事业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健康发展。
(二)法制保障
“十一五”卫生改革与发展规划的实施,需要法制保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艾滋病防治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确保规划工作落到实处。
(三)组织保障
“十一五”卫生改革与发展规划,作为卫生行政部门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和伤病员,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卫生改革与规划,引导医务工作者参与规划实施,营造实施规划的良好氛围。坚持依法行医、科学行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强化大局意识,增强加快发展的合力,做“实干家”,狠抓规划工作的落实。
(四)经费保障
积极争取国家、省对卫生事业投入的支持,按照卫生事业费的增长速度应略高于财政支出增长速度,力争“十一五”期间地方政府投入达到财政支出的8%。
(五)职责保障
各级政府在卫生发展中有着责无旁贷的职责,本着对人民群众健康负责的精神,加强对卫生工作的领导,把卫生发展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切实加强对卫生事业的宏观管理,并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负责组织实施。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是政府主管卫生工作的职能机关,要当好政府的参谋助手,具体实施卫生改革与发展规划各项目标及任务,保障各族人民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