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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注销公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03-18
经西双版纳盛颜泊美雅医疗美容门诊部自愿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审核决定,依法对原核发的《西双版纳盛颜泊美雅医疗美容门诊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予以注销。
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医疗机构登记号 |
医疗机构地址 |
法定 代表人 |
主要 负责人 |
1 |
西双版纳盛颜泊美雅医疗美容门诊部 |
PDY00125-853280115D1542 |
西双版纳景洪市榕林大道曼弄金湾A15-303号 |
罗莉 |
许可 |
从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再以该医疗机构名义开展医疗活动,特此公告。
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