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窗口>>通知公告>>
对政协西双版纳州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2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8-28
西卫健函〔2023〕81号
对政协西双版纳州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26号提案的答复
郭丽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落实父母育儿假制度的提案》(第126号)交我们办理,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人口发展是“国之大者”。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人口问题,根据我国人口发展变化形势,作出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大决策,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不断释放生育潜能,减缓人口老龄化进程,促进代际和谐,增强社会整体活力,我州在落实好三孩生育政策及父母育儿假制度等配套支持措施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完善政策支持,推动保障到位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优化人口发展战略,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和《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云发〔2022〕3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出台了《西双版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任务清单》(西办通〔2022〕121号),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明确了税收、财政、保险、教育、医疗、养老、托育、住房、就业等方面的支持措施和优惠政策,减轻了家庭在生育、养育、教育方面的负担。《任务清单》共七个部分23条,主要部署了扎实稳妥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全面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加快构建生育优化环境、持续关爱计划生育家庭、强化落实保障措施等方面的工作任务。《任务清单》第四部分明确了妇女在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获得帮助和补偿。休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考勤、考核和晋级、晋职、提薪等职业发展。除国家有特殊规定外,用人单位不得在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中设置或变相设置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等合法权益内容。明确了依法协商以集体合同或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方式确定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
二、引导舆论宣传,构建生育友好环境
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运用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门户网站等网络媒体广泛宣传形成联动宣传声势,营造构建生育友好环境的浓厚氛围。根据《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全面落实调整符合政策生育的女方产假、男方陪护假、夫妻共同育儿假及独生子女父母照护假等相关待遇,公开咨询电话及时解答群众疑问,回应社会关切问题,畅通12345政务服务热线、网上举报投诉平台等渠道,切实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不断加强对用人单位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加大对用人单位、企业女职工生育权益保障专项督查力度,落实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切实维护好妇女权益,根据《关于转发开展女职工产假等权益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云人社函〔2021〕134号)文件要求,西双版纳州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工会等部门成立了专项执法行动协调指挥机构,制定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抽调精干执法力量,在全州范围内联合开展女职工产假等权益保障专项执法行动,推动假期制度得到贯彻落实。我州严格按照《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干部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工资、奖金、福利待遇均不变。
通过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62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200余副,张贴宣传挂图500余副,举办讲座20多场,提高了广大群众对生育新政策的知晓率、参与率;通过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增长传达了男女平等育儿的价值取向,减轻了家庭的育儿焦虑,提高了家庭幸福感、获得感,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促进了儿童健康成长和女性平等就业。
三、提高政治站位,周密组织实施
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新时期生育政策,并细化工作任务,确保这一重大决策落地见效。立足国情,遵循规律,建立改革服务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家庭发展能力,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结合实际及时完善具体政策措施,保障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落地见效。同时将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州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领导小组,印发《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西双版纳州优化生育政策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西政办函〔2022〕85号),明确联席会议职责,各部门围绕工作职责,狠抓落实,做好政策衔接以及制定有关配套政策措施,将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考核指标纳入政府年度综合考评,每年召开1次综合协调推进会,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本地区人口发展工作情况,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卫生健康、发展改革、教育体育、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医保、税务等部门围绕工作任务,相继制定了优化生育政策的支持措施。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积极开展促进人口发展、家庭建设、生育支持等工作。
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8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云霞 2149040)